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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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埠惜路1068号内-2
建设单位: 莫森泰克汽车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汇清(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项目概况: 莫森泰克汽车科技(青岛)有限公 (略) (略) 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埠西路1068号内-2,拟投资800万元建设“汽车配件生产项目”。项目租赁青岛城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成后可年产12万套玻璃注塑PU包边、15万套汽车天窗和6万套(24万台)玻璃升降器。项目占地面积7800m2,建筑面积7800m2。项目已于2023年6月建成投产,年工作300天,职工人数100人,一班制,每班工作8h,不设食堂,无住宿人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 在清洗工序、底涂工序、发泡口均设置集气罩,玻璃原片清洁、底涂、发泡废气经收集后引入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6-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未收集的挥发性有机物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6-2019)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控制点NMHC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 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CODcr、BOD5、SS、pH纳管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NH3-N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废包装材料,废PU边角料,废铁屑、铝屑,废A料包装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废洗模剂,废脱模剂、废辅料(B料、清洗剂、玻璃底胶、洗模剂、水性脱模剂、油脂、润滑脂等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在收集及贮运过程中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埠惜路1068号内-2
建设单位: 莫森泰克汽车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汇清(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项目概况: 莫森泰克汽车科技(青岛)有限公 (略) (略) 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埠西路1068号内-2,拟投资800万元建设“汽车配件生产项目”。项目租赁青岛城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成后可年产12万套玻璃注塑PU包边、15万套汽车天窗和6万套(24万台)玻璃升降器。项目占地面积7800m2,建筑面积7800m2。项目已于2023年6月建成投产,年工作300天,职工人数100人,一班制,每班工作8h,不设食堂,无住宿人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 在清洗工序、底涂工序、发泡口均设置集气罩,玻璃原片清洁、底涂、发泡废气经收集后引入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6-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未收集的挥发性有机物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6-2019)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控制点NMHC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 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CODcr、BOD5、SS、pH纳管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NH3-N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废包装材料,废PU边角料,废铁屑、铝屑,废A料包装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清洗剂,废洗模剂,废脱模剂、废辅料(B料、清洗剂、玻璃底胶、洗模剂、水性脱模剂、油脂、润滑脂等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在收集及贮运过程中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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