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嵊州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加快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为新能源,根据《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方案》(浙环函〔2022〕325号)和《 (略) 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略) 实际,特制定《 (略) 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过程
2023年3月份,我局走访了柴油叉车使用单位、新能源叉车生产销售企业, (略) 场监管部门,梳理分析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信息,合理确定淘汰替换范围。2023年4月10日,我局牵头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与财政、市场监管、商务、经信等相关 (略) 蓝天办对接讨论并书面征求意见。2023年4月19日,《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财政局、 (略) 商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5个部门会签联合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2022年10月1日(不含) (略) 场监管部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办理使用登 (略) 完成环保编码登记的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以下统称“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成包括锂电池、氢燃料电池为动力且首次销售的新能源叉车。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不予补助。
(二)补助标准。老旧柴油叉车淘汰:额定载荷在m≤3t的3000元/台,额定载荷在m>3t的5000元/台;新能源叉车购置:额定载荷在m≤3t的3000元/台,额定载荷在m>3t的5000元/台。其中,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1月31日期间按此标准进行补助,之后淘汰替换的减半进行补助,2024年11月31日之后淘汰替换的不予补助。
(三)补助申请发放程序。1.老旧叉车报废。申领人将待报废的老旧叉车送至具有机动车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叉车)。2.老旧叉车注销。至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叉车注销手续。3.新能源叉车登记(如有)。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新购买的叉车登记手续;生态环 (略) 场监管部门的信息进行环保编码登记。4.申请受理。申领人(或委托代理人)至老旧叉车新能源替代补助申请受理点(或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相关材料。5.申请审核: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6.资金发放:生态环境分局汇总通过审核的补助申请材料后,报市财政局,列入财政预算,并发放补助资金。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财政、经信、商务及各乡镇(街道)职责。
(五)监督管理。对采取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追回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受理点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发放补助的,分别由相关单位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作出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解读人:张义明、胡其琛
联系电话:0575-*
一、制定背景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加快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为新能源,根据《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方案》(浙环函〔2022〕325号)和《 (略) 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略) 实际,特制定《 (略) 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过程
2023年3月份,我局走访了柴油叉车使用单位、新能源叉车生产销售企业, (略) 场监管部门,梳理分析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信息,合理确定淘汰替换范围。2023年4月10日,我局牵头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与财政、市场监管、商务、经信等相关 (略) 蓝天办对接讨论并书面征求意见。2023年4月19日,《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财政局、 (略) 商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5个部门会签联合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2022年10月1日(不含) (略) 场监管部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办理使用登 (略) 完成环保编码登记的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以下统称“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成包括锂电池、氢燃料电池为动力且首次销售的新能源叉车。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不予补助。
(二)补助标准。老旧柴油叉车淘汰:额定载荷在m≤3t的3000元/台,额定载荷在m>3t的5000元/台;新能源叉车购置:额定载荷在m≤3t的3000元/台,额定载荷在m>3t的5000元/台。其中,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1月31日期间按此标准进行补助,之后淘汰替换的减半进行补助,2024年11月31日之后淘汰替换的不予补助。
(三)补助申请发放程序。1.老旧叉车报废。申领人将待报废的老旧叉车送至具有机动车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叉车)。2.老旧叉车注销。至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叉车注销手续。3.新能源叉车登记(如有)。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新购买的叉车登记手续;生态环 (略) 场监管部门的信息进行环保编码登记。4.申请受理。申领人(或委托代理人)至老旧叉车新能源替代补助申请受理点(或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相关材料。5.申请审核: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6.资金发放:生态环境分局汇总通过审核的补助申请材料后,报市财政局,列入财政预算,并发放补助资金。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财政、经信、商务及各乡镇(街道)职责。
(五)监督管理。对采取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追回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受理点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发放补助的,分别由相关单位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作出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解读人:张义明、胡其琛
联系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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