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环保设施验收
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环保设施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现将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环保设施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
报告链接:http://**提取码:7p45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8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博宇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现将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环保设施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
报告链接:http://**提取码:7p45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8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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