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县东光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北京市大兴县东光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地块(在前言中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村村委会东500米,三屯路以北,孙垡路以南,东侧为农田,调查地块总面积为59760.47m2。根据《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通知》的要求,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企业所用土地涉金属污染情况,应对企业所用土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北京 (略)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并委托北京益普希 (略) 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内东侧为服装加工生产基地;西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于1986年注册并建厂,2004年扩大了生产规模,2017年停止生产,2018年5月地块拆除为平地;东侧服装加工生产基地的车间相继于2004年-2010年建成,2017年停止生产。2018年5月调查地块拆除为平地,2019年调查地块为闲置地;从2020年至今调查地块每年种植小麦和玉米。
结合在编的《大兴区青云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年)》, (略) 大兴区青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地块拟规划用途为“生态混合用地”,最终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
我司技术人员于2023年7月-11月起对调查地块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工作,通过以上工作了解了地块现状,访谈工作人员包括镇地块权属单位、镇政府环境管理部门、地块所在村委会、周边村民及土地耕种人,并收集到了部分相关资料。
通过对调查地块的历史变迁等资料的分析,结合现场的踏勘和人员访问的情况,初步确认该地块存在疑似污染。本次识别出重点调查区域和一般关注区,其中重点调查区域面积共计8626m2,主要为电镀车间、电镀厂危废库、电镀厂污水处理区域及电镀厂污水储蓄区域;除重点调查区域以外的企业用地为一般关注区,面积共计51134.47m2。土壤主要特征污染因子包括:氰化物、铜、六价铬、铬、镍、锌、锡、氟化物、铅、石油烃。
调查地块共布设了42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包括33个土壤钻探点位、8个表层样品采集点位和1个对照点,共采集了200个土壤样品(包含21个现场平行样),其中调查地块内采集了192个土壤样品(包含20个现场平行样)。所有点位土壤样品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2日-2023年11月13日采集,土壤样品于采样当天由汽车运送回实验室;本次共勘探8个地下水采样点,包含了1个对照点,采集了10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包含2个平行样。水样品于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两天采集完成,并于当天由汽车运送回实验室。
土壤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6种金属和无机物、27项VOCs、11项SVOCs和表2中的氰化物、石油烃和其它特征污染物可溶性氟化物、锡、总铬、锌、pH。
地下水样品检测项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20种感官形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5种毒理学指标和表2中的镍指标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及锡。
样品由 (略) 采集并检测分析, (略) 将土壤样品锡检测因子委托分包给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均具有相应检测因子的检测资质,以保障检测质量准确可靠。
调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生态混合用地”,但没有明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本次调查地块从严选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土壤样品评价标准,地下水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限值进行评价。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
调查地块土壤呈碱性,8.00<pH<8.75,样品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样品检出了氟化物、石油烃、氰化物、镉、铅、汞、锌、锡,其检测结果未超过筛选值;
土壤样品中砷超标样品数量为1个,超出筛选值0.28倍;
土壤样品中铜超标样品数量为2个,最大超标倍数为0.34倍;
土壤样品中镍超标样品数量为9个,最大超标倍数为16.85倍,其中S16采样点0.5m样品超过一类用地管制值;
土壤样品中总超标样品数量为8个,超标最大倍数为1.07倍;
土壤样品中六价铬超标样品数量为7个,最大超标倍数为68倍,其中S33采样点8.4m样品超过一类用地管制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
本次地下水检测的常规理化指标中有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共10种因子有检出,除氟化物和氨氮外,其它8个检测因子均有超过Ⅲ类水限值;
本次地下水检测的金属类指标中有铁、锰、铜、锌、铝、钠、砷、硒、镉、铅、镍、锡、六价铬共13种因子有检出,其中铁、锰、铝、钠、硒、镍、六价铬共7个检测因子均有超过Ⅲ类水指标;
地下水样品的镍检测结果在0.00135~0.0239mg/L,GW6样品均超过了Ⅲ类水限值,最大超标倍数为0.2倍;
地下水样品的六价铬检测结果在0.006~10.8mg/L,共4个样品均超过了Ⅲ类水限值,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215倍。
根据调查地块土壤调查结果,部分样品中砷、铜、镍、总铬和六价铬5个指标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镍和六价铬各有1个样品超过一类用地管制值,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一类用地要求,调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东光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地块(在前言中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村村委会东500米,三屯路以北,孙垡路以南,东侧为农田,调查地块总面积为59760.47m2。根据《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通知》的要求,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企业所用土地涉金属污染情况,应对企业所用土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北京 (略)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并委托北京益普希 (略) 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内东侧为服装加工生产基地;西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于1986年注册并建厂,2004年扩大了生产规模,2017年停止生产,2018年5月地块拆除为平地;东侧服装加工生产基地的车间相继于2004年-2010年建成,2017年停止生产。2018年5月调查地块拆除为平地,2019年调查地块为闲置地;从2020年至今调查地块每年种植小麦和玉米。
结合在编的《大兴区青云店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年)》, (略) 大兴区青 (略) 大兴县东光电镀厂地块拟规划用途为“生态混合用地”,最终以规自部门批复为准。
我司技术人员于2023年7月-11月起对调查地块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工作,通过以上工作了解了地块现状,访谈工作人员包括镇地块权属单位、镇政府环境管理部门、地块所在村委会、周边村民及土地耕种人,并收集到了部分相关资料。
通过对调查地块的历史变迁等资料的分析,结合现场的踏勘和人员访问的情况,初步确认该地块存在疑似污染。本次识别出重点调查区域和一般关注区,其中重点调查区域面积共计8626m2,主要为电镀车间、电镀厂危废库、电镀厂污水处理区域及电镀厂污水储蓄区域;除重点调查区域以外的企业用地为一般关注区,面积共计51134.47m2。土壤主要特征污染因子包括:氰化物、铜、六价铬、铬、镍、锌、锡、氟化物、铅、石油烃。
调查地块共布设了42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包括33个土壤钻探点位、8个表层样品采集点位和1个对照点,共采集了200个土壤样品(包含21个现场平行样),其中调查地块内采集了192个土壤样品(包含20个现场平行样)。所有点位土壤样品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2日-2023年11月13日采集,土壤样品于采样当天由汽车运送回实验室;本次共勘探8个地下水采样点,包含了1个对照点,采集了10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包含2个平行样。水样品于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两天采集完成,并于当天由汽车运送回实验室。
土壤样品的检测项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6种金属和无机物、27项VOCs、11项SVOCs和表2中的氰化物、石油烃和其它特征污染物可溶性氟化物、锡、总铬、锌、pH。
地下水样品检测项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20种感官形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5种毒理学指标和表2中的镍指标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及锡。
样品由 (略) 采集并检测分析, (略) 将土壤样品锡检测因子委托分包给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均具有相应检测因子的检测资质,以保障检测质量准确可靠。
调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生态混合用地”,但没有明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本次调查地块从严选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土壤样品评价标准,地下水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限值进行评价。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
调查地块土壤呈碱性,8.00<pH<8.75,样品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样品检出了氟化物、石油烃、氰化物、镉、铅、汞、锌、锡,其检测结果未超过筛选值;
土壤样品中砷超标样品数量为1个,超出筛选值0.28倍;
土壤样品中铜超标样品数量为2个,最大超标倍数为0.34倍;
土壤样品中镍超标样品数量为9个,最大超标倍数为16.85倍,其中S16采样点0.5m样品超过一类用地管制值;
土壤样品中总超标样品数量为8个,超标最大倍数为1.07倍;
土壤样品中六价铬超标样品数量为7个,最大超标倍数为68倍,其中S33采样点8.4m样品超过一类用地管制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
本次地下水检测的常规理化指标中有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共10种因子有检出,除氟化物和氨氮外,其它8个检测因子均有超过Ⅲ类水限值;
本次地下水检测的金属类指标中有铁、锰、铜、锌、铝、钠、砷、硒、镉、铅、镍、锡、六价铬共13种因子有检出,其中铁、锰、铝、钠、硒、镍、六价铬共7个检测因子均有超过Ⅲ类水指标;
地下水样品的镍检测结果在0.00135~0.0239mg/L,GW6样品均超过了Ⅲ类水限值,最大超标倍数为0.2倍;
地下水样品的六价铬检测结果在0.006~10.8mg/L,共4个样品均超过了Ⅲ类水限值,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215倍。
根据调查地块土壤调查结果,部分样品中砷、铜、镍、总铬和六价铬5个指标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镍和六价铬各有1个样品超过一类用地管制值,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一类用地要求,调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东光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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