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中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流工业集中区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受理时间: | 2023年11月9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东至县东流镇东流工业集中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七、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厂房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其中仓库建筑面积2000m2,配套用房1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施工,设置2个50立方米储油罐及21套其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配备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1辆叉车、1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年收集、暂存、转运10000吨危险废物。项目经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3〕100号文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东至县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有关要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东至国祯污水处理厂处理。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储罐区设置局部集气装置,收集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区采取全封闭设计,配套建设抽风系统,保持储存区内微负压,储罐区和贮存区收集的废气一起经一套“碱喷淋+水气分离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以车间往外设置5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含油木屑、吸油毡、废储存桶和储袋,暂存于对应类别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VOCs:0.155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项目,整个区域均作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储存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铺设环氧树脂涂层防腐,地面、裙脚、导流沟、收集井、事故水池均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防渗,底板利用现有水泥地面基础(素土+碎石+混凝土结构),防渗层由下至上依次采用2mmHDPE 防渗膜+防渗混凝土防渗(50~100mm)+20mm的水泥砂浆+环氧树脂涂层,确保防渗系数≤10-10cm/s。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中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流工业集中区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受理时间: | 2023年11月9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东至县东流镇东流工业集中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七、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厂房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其中仓库建筑面积2000m2,配套用房1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施工,设置2个50立方米储油罐及21套其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配备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1辆叉车、1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年收集、暂存、转运10000吨危险废物。项目经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3〕100号文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东至县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有关要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东至国祯污水处理厂处理。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储罐区设置局部集气装置,收集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区采取全封闭设计,配套建设抽风系统,保持储存区内微负压,储罐区和贮存区收集的废气一起经一套“碱喷淋+水气分离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以车间往外设置5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含油木屑、吸油毡、废储存桶和储袋,暂存于对应类别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VOCs:0.155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项目,整个区域均作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储存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铺设环氧树脂涂层防腐,地面、裙脚、导流沟、收集井、事故水池均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防渗,底板利用现有水泥地面基础(素土+碎石+混凝土结构),防渗层由下至上依次采用2mmHDPE 防渗膜+防渗混凝土防渗(50~100mm)+20mm的水泥砂浆+环氧树脂涂层,确保防渗系数≤10-10cm/s。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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