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俊翔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工机制砂石自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俊翔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工机制砂石自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建设项目拟批准】江西俊翔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工机制砂石自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俊 (略) 加工机制砂石自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熊工)
通讯地址:柴桑区江州大道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西俊 (略) 加工机制砂石自用技改项目 |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通江南路南侧、赤湖大道以西(东经115°43′39.914″,北纬29°46′51.801″) | 江西俊 (略) | 九江 (略) | 项目基本情况:江西俊 (略) (略)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通江南路南侧、赤湖大道以西(东经115°43′39.914″,北纬29°46′51.801″)。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416.4m2。建成后形成全厂年产机制砂50万吨(其中砂料20万吨、石料30万吨)的生产加工能力。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 |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石、脱水、制砂和筛分废水经“沉淀池+泥水分离设备+清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通过园区管网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最终进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颗粒物。破碎、筛分过程在密闭车间采用湿法作业,产品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输送带为密闭输送带,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运输车辆扬尘、堆场扬尘、装卸和投料过程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地面硬化等措施,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位于密闭厂房内;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营运期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配料机、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洗石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2013年)。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压滤泥饼和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压滤泥饼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袋式除尘器中的废布袋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及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cr≤0.014t/a,NH3-N≤0.002t/a,TP≤0.0002t/a,TN≤0.005t/a。 |
【建设项目拟批准】江西俊翔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工机制砂石自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俊 (略) 加工机制砂石自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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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俊 (略) 加工机制砂石自用技改项目 |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通江南路南侧、赤湖大道以西(东经115°43′39.914″,北纬29°46′51.801″) | 江西俊 (略) | 九江 (略) | 项目基本情况:江西俊 (略) (略)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通江南路南侧、赤湖大道以西(东经115°43′39.914″,北纬29°46′51.801″)。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416.4m2。建成后形成全厂年产机制砂50万吨(其中砂料20万吨、石料30万吨)的生产加工能力。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 |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石、脱水、制砂和筛分废水经“沉淀池+泥水分离设备+清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通过园区管网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最终进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颗粒物。破碎、筛分过程在密闭车间采用湿法作业,产品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输送带为密闭输送带,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运输车辆扬尘、堆场扬尘、装卸和投料过程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地面硬化等措施,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位于密闭厂房内;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营运期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配料机、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洗石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2013年)。 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压滤泥饼和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压滤泥饼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袋式除尘器中的废布袋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及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cr≤0.014t/a,NH3-N≤0.002t/a,TP≤0.0002t/a,TN≤0.00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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