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鑫麦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小麦面粉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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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鑫麦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小麦面粉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鑫 (略) :

你公司报来《安徽鑫 (略) 年产6万吨小麦面粉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6-*-04-01-*)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000万元,环保投资404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2000平方米,成品仓库3500平方米,原料仓库2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15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7000平方米,辅助用房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二、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临泉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项目配备一座处理能力为6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初沉池+调节池+UASB厌氧+二级A/O+二沉池+絮凝沉淀池”。小麦面粉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面筋串蒸煮废水、沼气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排放限值和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小麦淀粉及蛋白粉烘干废气经“除雾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21米高排气筒排放;小麦淀粉及小麦蛋白粉包装废气经“侧吸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21米高排气筒排放;蛋白饲料烘干包装废气经“侧吸罩+除雾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21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沼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再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油烟排放相关限值。项目生产期间,要加强设备及车间的密闭性,提高车间生产线集气收集效率,减少和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脱硫剂收集后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污泥委托有机肥厂家进行清运处理,用于有机肥的深加工。项目设置不少于20㎡的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405t/a;二氧化硫:0.0301t/a;氮氧化物:0.88t/a;COD:7.6395t/a,氨氮:0.764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要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履行环评中的承诺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表》的内容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经开区管委会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3年12月11日


安徽鑫 (略) :

你公司报来《安徽鑫 (略) 年产6万吨小麦面粉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6-*-04-01-*)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000万元,环保投资404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2000平方米,成品仓库3500平方米,原料仓库2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15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7000平方米,辅助用房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二、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临泉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项目配备一座处理能力为6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初沉池+调节池+UASB厌氧+二级A/O+二沉池+絮凝沉淀池”。小麦面粉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面筋串蒸煮废水、沼气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排放限值和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小麦淀粉及蛋白粉烘干废气经“除雾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21米高排气筒排放;小麦淀粉及小麦蛋白粉包装废气经“侧吸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21米高排气筒排放;蛋白饲料烘干包装废气经“侧吸罩+除雾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21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沼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再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油烟排放相关限值。项目生产期间,要加强设备及车间的密闭性,提高车间生产线集气收集效率,减少和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脱硫剂收集后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污泥委托有机肥厂家进行清运处理,用于有机肥的深加工。项目设置不少于20㎡的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405t/a;二氧化硫:0.0301t/a;氮氧化物:0.88t/a;COD:7.6395t/a,氨氮:0.764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要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履行环评中的承诺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表》的内容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经开区管委会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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