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改基建字〔2023〕296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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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改基建字〔2023〕296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

  • 索 引 号:GCX0003/2023-18734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11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6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2-11 10:17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发改委办公室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6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全民分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 项目名称:广昌县全民分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2. 建设地点:广昌县高洲大桥北侧300余米。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党校南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占地面积68.86亩,总建筑面积49109.3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47664.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1人制标准足球场1块(含400米标准跑道),室内五人制训练场地3375平方米;赛事配套综合楼14618.62平方米;综合体育馆6714.12平方米;1#服务楼7781.12 平方米,2#服务楼7781.12 平方米,3#服务楼2594.68平方米;风雨棚足球场7人制4800平方米;地下建筑1444.7平方米;基地道路、停车场、安防监控、市政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2)在广昌一中建一座全民健身游泳馆,项目各占地为3000平方米,拟建室内恒温游泳馆一座,内设50*21米标准泳池、42*11米训练泳池、管理用房、设备用房、更衣室、观众席等相关配套设施,游泳馆总建筑面积8031.56平方米。(3)在广昌三中建一座全民健身游泳馆,项目各占地为3000平方米,拟建室内恒温游泳馆一座,内设50*21米标准泳池、42*11米训练泳池、管理用房、设备用房、更衣室、观众席等相关配套设施,游泳馆总建筑面积8031.56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4年1月;拟完工时间:2025年12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10月18日

  • 索 引 号:GCX0003/2023-18734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11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6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2-11 10:17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发改委办公室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6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全民分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 项目名称:广昌县全民分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2. 建设地点:广昌县高洲大桥北侧300余米。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党校南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占地面积68.86亩,总建筑面积49109.3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47664.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1人制标准足球场1块(含400米标准跑道),室内五人制训练场地3375平方米;赛事配套综合楼14618.62平方米;综合体育馆6714.12平方米;1#服务楼7781.12 平方米,2#服务楼7781.12 平方米,3#服务楼2594.68平方米;风雨棚足球场7人制4800平方米;地下建筑1444.7平方米;基地道路、停车场、安防监控、市政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2)在广昌一中建一座全民健身游泳馆,项目各占地为3000平方米,拟建室内恒温游泳馆一座,内设50*21米标准泳池、42*11米训练泳池、管理用房、设备用房、更衣室、观众席等相关配套设施,游泳馆总建筑面积8031.56平方米。(3)在广昌三中建一座全民健身游泳馆,项目各占地为3000平方米,拟建室内恒温游泳馆一座,内设50*21米标准泳池、42*11米训练泳池、管理用房、设备用房、更衣室、观众席等相关配套设施,游泳馆总建筑面积8031.56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4年1月;拟完工时间:2025年12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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