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改基建字〔2023〕294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4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
索 引 号:GCX0003/2023-18732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11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4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4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驿前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12-*-04-01-*)。
建设地点:广昌县驿前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拆迁总用地面积42300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共82户;建设2栋82套棚改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11825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9385平方米,地下停车场244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081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小区道路1200平方米、停车位14个280平方米及充电桩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2个,雨污水管网500米,强弱电安装1000米,给水消防管网400米,小区大门及围墙300米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4年1月;拟完工时间:2025年6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10月18日
索 引 号:GCX0003/2023-18732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11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4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4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驿前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广昌县驿前高虎脑林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12-*-04-01-*)。
建设地点:广昌县驿前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拆迁总用地面积42300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共82户;建设2栋82套棚改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11825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9385平方米,地下停车场244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081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小区道路1200平方米、停车位14个280平方米及充电桩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2个,雨污水管网500米,强弱电安装1000米,给水消防管网400米,小区大门及围墙300米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4年1月;拟完工时间:2025年6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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