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略) 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森林消防支队:
你单位报来《关 (略) 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森网〔2023〕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建设能够进一 (略) 森林消防应急处置和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件的能力。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资金支持投向,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 (略) 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森林消防支队。
三、建设地点
(略) 大队营区( (略) 永吉街道)、 (略) 大队五中队营区( (略) 河南街西荒地村) (略) 大队六中队营区( (略) 前进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购置各类综合救援训练场成品设备共13套,其中:桦甸大队营区购置4套,蛟河大队五中队营区购置5套,蛟河大队六中队营区购置4套。设备现场组合安装完毕形成简易地震救援训练场、简易绳索救援训练场、爬绳(杆)训练场、抗眩晕训练场和200米灭火障碍训练场等各类综合训练场地。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45.54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400.69万元,安装工程费70.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73万元,基本预备费40.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财政配套资金。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 (略) 森林消防支队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为单纯设备购置,不再审批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森林消防支队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森林消防支队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森林消防支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9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略) 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森林消防支队:
你单位报来《关 (略) 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森网〔2023〕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建设能够进一 (略) 森林消防应急处置和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件的能力。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资金支持投向,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 (略) 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森林消防支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森林消防支队。
三、建设地点
(略) 大队营区( (略) 永吉街道)、 (略) 大队五中队营区( (略) 河南街西荒地村) (略) 大队六中队营区( (略) 前进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购置各类综合救援训练场成品设备共13套,其中:桦甸大队营区购置4套,蛟河大队五中队营区购置5套,蛟河大队六中队营区购置4套。设备现场组合安装完毕形成简易地震救援训练场、简易绳索救援训练场、爬绳(杆)训练场、抗眩晕训练场和200米灭火障碍训练场等各类综合训练场地。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45.54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400.69万元,安装工程费70.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73万元,基本预备费40.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财政配套资金。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 (略) 森林消防支队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为单纯设备购置,不再审批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森林消防支队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森林消防支队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森林消防支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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