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拟不予作出大唐延川复合型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拟不予作出大唐延川复合型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大唐延川复合型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 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略) 宝塔区、延川县 | 大唐延 (略) | 陕西 (略) | 1.项目未批先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需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办理行政处罚手续。 2.说明工程“未批先建”及运行现状,结合项目已建成事实,完善报告表相关内容。 3.完善项目与“十四五”延安电网规划、 (略) “三线一单”《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 年)》的符合性分析。细化环境保护目标与线路工程位置关系,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目标名称。 4.明确牵张场和施工营地位置和依托方式,校核土石方平衡、占地面积和类型,补充表上保存方式和土地复垦要求,完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生态恢复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完善线路工程方案比选内容。 5.完善线路工程噪声预测分析内容。复核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参数、塔型、校核预测结果,细化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完善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内容。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大唐延川复合型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 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略) 宝塔区、延川县 | 大唐延 (略) | 陕西 (略) | 1.项目未批先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需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办理行政处罚手续。 2.说明工程“未批先建”及运行现状,结合项目已建成事实,完善报告表相关内容。 3.完善项目与“十四五”延安电网规划、 (略) “三线一单”《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 年)》的符合性分析。细化环境保护目标与线路工程位置关系,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目标名称。 4.明确牵张场和施工营地位置和依托方式,校核土石方平衡、占地面积和类型,补充表上保存方式和土地复垦要求,完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生态恢复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完善线路工程方案比选内容。 5.完善线路工程噪声预测分析内容。复核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参数、塔型、校核预测结果,细化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完善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内容。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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