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背景
当前,心脑血管病、癌症、神经退行性疾病等已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因素。利用医用同位素的独特优势,进行诊断治疗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同时,我国医用同位素生产严重不足,临床上用于诊断、治疗的常用医用同位素大多依赖进口,难以满足医学应用需求。为响应国家《医用同位素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中关于同位素产业发展的号召,更好的满足肿瘤、心血管等疾病患者的诊疗研发及临床需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医用同位素发展提供新机遇。公司拟在现有的生产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二、项目概况
作为先通集团投资设立的药品CRO/CDMO 平台,江苏先通分子将承接先通集团相关临床样品制备及商业化生产任务。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需要在当前产品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可能由实验转向临床的产品种类及产能,以便于公司紧跟国际前沿领域的发展步伐。
江苏先通 (略) ,目前拟使用已许可的1台回旋加速器并新增1台回旋加速器生产PET用及其他核药;同时将研发生产厂房一层和二层的10个*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改扩建为10个*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用于核药的生产及科研。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u4bo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江苏先通 (略)
地址:无锡新吴区长江南路35-310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邮箱:jian.*@*lotope.com
环评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河西商务中心区B块新地中心二期1011室
联系人:符工
电话:025-*
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ttp://**,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