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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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2月1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年产20万吨铁精粉选矿项目

(略) 虎庄镇前坎子村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东厂区占地面积40670平方米,西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料车间、磨选车间、精选车间、过滤车间、尾矿车间等(均为现有厂房改造)和输送系统(现有廊道改造),新建干排车间、洗砂系统,配套建设回水系统、办公室、宿舍等辅助工程和废气、废水、固体废物防治及噪声治理、事故池、危废贮存点、绿化等环保工程。原料铁矿石粉进厂即投入生产线,不在厂区内储存;产品铁精粉和尾矿干砂、尾矿细砂、尾矿泥饼及洗砂泥饼等固体废物即产即运,不在厂区内储存。项目建成后年产铁精粉20万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万元。

1.废气:矿石入料粉尘由集气罩(集气效率不低于98%)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要求。

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原料入料口、原料仓库进料口及出料口、尾矿干砂入料口、皮带落料处均设置水喷淋设施,物料输送皮带及皮带转运端封闭处理;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及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苫布遮盖、减速慢行,出入厂区清洁车轮车体。

2.废水:尾矿车间尾水及洗砂工序废水排放至干排车间,经浓密、过滤机处理后上清液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车辆清洗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废贮存点、回水池、浓密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隔油池及沉淀池、污水管道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及控制运输时间和车速等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居民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4. 固体废物:尾矿干砂、尾矿细砂外售做建筑材料,尾矿泥饼及洗砂泥饼清运用作矿山地表回填等综合利用,废除尘网、废布袋、布袋收尘、沉淀池污泥外运填埋处理,废钢球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机油、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张贴公示等方式进行,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参意见。

(略) 年产20万吨铁精粉选矿项目(报批稿)

链接: http://** 提取码: x6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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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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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年产20万吨铁精粉选矿项目

(略) 虎庄镇前坎子村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东厂区占地面积40670平方米,西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料车间、磨选车间、精选车间、过滤车间、尾矿车间等(均为现有厂房改造)和输送系统(现有廊道改造),新建干排车间、洗砂系统,配套建设回水系统、办公室、宿舍等辅助工程和废气、废水、固体废物防治及噪声治理、事故池、危废贮存点、绿化等环保工程。原料铁矿石粉进厂即投入生产线,不在厂区内储存;产品铁精粉和尾矿干砂、尾矿细砂、尾矿泥饼及洗砂泥饼等固体废物即产即运,不在厂区内储存。项目建成后年产铁精粉20万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万元。

1.废气:矿石入料粉尘由集气罩(集气效率不低于98%)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要求。

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原料入料口、原料仓库进料口及出料口、尾矿干砂入料口、皮带落料处均设置水喷淋设施,物料输送皮带及皮带转运端封闭处理;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及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苫布遮盖、减速慢行,出入厂区清洁车轮车体。

2.废水:尾矿车间尾水及洗砂工序废水排放至干排车间,经浓密、过滤机处理后上清液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车辆清洗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废贮存点、回水池、浓密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隔油池及沉淀池、污水管道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及控制运输时间和车速等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居民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4. 固体废物:尾矿干砂、尾矿细砂外售做建筑材料,尾矿泥饼及洗砂泥饼清运用作矿山地表回填等综合利用,废除尘网、废布袋、布袋收尘、沉淀池污泥外运填埋处理,废钢球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机油、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张贴公示等方式进行,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参意见。

(略) 年产20万吨铁精粉选矿项目(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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