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研发实验室和金银花浓缩液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检测研发实验室和金银花浓缩液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杨凌 (略) “检测研发实验室和金银花浓缩液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检测研发实验室和金银花浓缩液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略) 杨凌示范区创新路13号
建设单位:杨凌 (略)
建设内容:本扩建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创新路13号杨凌 (略) 内,总占地701m2,建筑面积771m2,项目总投资220万,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对现有中草药提取车间空置区域进行改造,新增金银花浓缩液生产设备,项目液体线建成后年产金银花浓缩液400t。
对现有办公楼二楼进行改造,建设检测研发实验室,增加检测研发设备;该实验室内分布研发室、理化实验室、液相色谱室、气相色谱室、原子吸收室等,作为杨凌 (略) 内部实验室,仅对内服务不对外服务,具体用途为:①对现有生产线产品的成分进行检验,红景天检验量3kg/a,金银花检验量0.2kg/a,淫羊藿检验量0.1kg/a;②为客户制作金银花浓缩液样品,年制作量为50L;③研发制作玉米精汁,年制作量为50L。
本次验收内容: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已建设的内容,具体验收内容详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景飞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杨凌 (略)
地址: (略) 杨凌示范区创新路13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杨凌 (略) “检测研发实验室和金银花浓缩液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检测研发实验室和金银花浓缩液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略) 杨凌示范区创新路13号
建设单位:杨凌 (略)
建设内容:本扩建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创新路13号杨凌 (略) 内,总占地701m2,建筑面积771m2,项目总投资220万,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对现有中草药提取车间空置区域进行改造,新增金银花浓缩液生产设备,项目液体线建成后年产金银花浓缩液400t。
对现有办公楼二楼进行改造,建设检测研发实验室,增加检测研发设备;该实验室内分布研发室、理化实验室、液相色谱室、气相色谱室、原子吸收室等,作为杨凌 (略) 内部实验室,仅对内服务不对外服务,具体用途为:①对现有生产线产品的成分进行检验,红景天检验量3kg/a,金银花检验量0.2kg/a,淫羊藿检验量0.1kg/a;②为客户制作金银花浓缩液样品,年制作量为50L;③研发制作玉米精汁,年制作量为50L。
本次验收内容: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已建设的内容,具体验收内容详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景飞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杨凌 (略)
地址: (略) 杨凌示范区创新路13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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