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厦门市湖里星光金属制品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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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厦门市湖里星光金属制品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湖里区国有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福建 (略) (略) 湖里星光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详细调查报告。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湖里星光 (略) 地 (略) 湖里区金山街道五通社区五通店里工业区,总占地面积3335.25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8.*°,N:24.*°。2020年搬迁时,厂区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西侧为厦 (略) ;调查地块拟由工业用地(M)变更为居住用地(R)。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围,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实验检测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实验检测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一)土壤检测结果:

本次土壤详细调查点位共计18个点位(其中对照点1个),共计91份土壤样品,其中(对照点样品1份)。场地土壤初步调查时期,调查点位7个,共计19份土壤样品。分析过程整合了全部25个点位,共计110份样品检测结果数据。本次土壤调查结果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对于GB36600-2018中未作限值要求的锌、铬污染因子。锌污染因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略) 地方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铬污染因子,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对照铬(六价)样品第一类用地筛选值(3mg/kg),铬(六价)样品检测结果超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点位为:详细调查A01点位5.0-6.0m层次(采样层次5.4-5.7m),土壤中的铬(六价)检测值4.3mg/kg,超标倍率为0.43倍。初步调查TR07点位5.0-6.0m层次(采样层次5.4-5.9m),土壤中的铬(六价)检测值3.7mg/kg超标倍率为0.23倍;

对照镍样品第一类用地筛选值(150mg/kg),镍样品检测结果超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点位为:详细调查C02点位0.5-2.5m层次(采样层次1.7-2.0m),土壤中的镍检测值209mg/kg,超标倍率为0.39倍;初步调查没有超标点位。

对照锌样品第一类用地筛选值(4915mg/kg),锌样品检测结果超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点位为:详细调查C02点位0.5-2.5m层次(采样层次1.7-2.0m),土壤中的锌检测值9290mg/kg,超标倍率为0.89倍;初步调查没有超标点位。

根据检测结果,调查场地出现铬(六价)、镍、锌超标情况,与调查场地曾从事的电镀生产活动相关,与地块的特征污染物的分析具有一致性,可以判断原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内土壤造成了污染。

(二)地下水检测结果:

本次详细调查布设6个地下水点位,其中对照点1个,初步调查地下水点位3个,合计共9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表1、表2中Ⅳ类限值作为筛选标准进行评价,石油烃(C10-C40)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出现超标污染物为:氯化物、氨氮、铜、锌、镉、石油烃(C10-C40)。

氯化物:为地块区域内特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电镀生产工艺中电镀液氯化锌、氯化钾及氯化镍的使用,初步调查DXS06点位地下水氯化物检测值558mg/L,超标倍率为0.59倍;详细调查D04(原DXS06)点位地下水氯化物检测值648mg/L,超标倍率0.85倍;详细调查D05(原DXS07)点位地下水氯化物检测值623mg/L,超标倍率0.78倍;其余点地下水氯化物含量也在100~200mg/L。故综合判断超标的原因为企业生产活动发生含氯化物污水泄漏污染地下水,含导致该点位地下水氯化物超标。本次详细调查检测数据与初步调查时期检测数据具有一致性。

氨氮:初步调查DXS06点位地下水氨氮检测值13.2mg/L,超标倍率为7.8倍;初步调查DXS07点位地下水氨氮检测值17.6mg/L,超标倍率为10.73倍;详细调查D02点位地下水氨氮检测值25.3mg/L,超标倍率为15.9倍;详细调查D03点位(第一次)地下水氨氮检测值29.1mg/L,超标倍率为18.4倍;详细调查D03(第三次原DXS05)点位地下水氨氮检测值4.55mg/L,超标倍率2.03倍。故综合判断超标原因为园区内生产活动影响地下水水质,污水管网建设较早,未有雨污分流及防渗措施,园区内企业生活污水经排污管道渗透,影响地下水水质。与初步调查时期结果对比,初步调查时期氨氮也存在超标现象,具有一致性。

石油烃(C10-C40):D02点位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检测值0.76mg/L,超标倍率0.27倍。综合判断超标原因D02点位处于原污水总排放口及五通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区域,工业园区内企业生产活动排放的废水含石油烃污染物,考虑早期管网直接敷设于土壤上方,缺少相应的阻隔措施,管道经腐蚀后造成泄露、渗漏,从而污染地下水,影响地下水水质。

镉:为地块区域内特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电镀生产工艺电镀液中光亮剂的使用,光亮剂中含重金属镉,电镀废水如果发生泄露,会导致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镉因子超标。初步调查DXS07点位地下水镉检测值0.0198mg/L,超标倍率为0.98倍,结合布点、采样点位综合判断超标的原因为企业生产活动中污水处理池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导致该点位地下水镉超标。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中土壤检测点位,对照点镉检测值为0.12mg/kg,存在部分未超标但异常偏高点位如C02点(1.7-2.0m)镉因子检测值1.08mg/kg、B01点(1.7-2.0m)镉因子检测值1.59mg/kg、A04点(1.4-1.8m)镉因子检测值1.24mg/kg,土壤检测结果与地下水检测结果具有对应性。本次详细调查地下水采样未发现镉离子超标点位,分析原因主要为初步调查时期地下水镉因子超标倍率不高,而且地下水存在自净稀释、迁移作用,所以本次检测未检测出地下水镉因子超标。

锌:为地块区域内特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电镀生产工艺电镀液中氯化锌的使用,初步调查DXS07点位地下水锌检测值37.3mg/L,超标倍率为6.46倍,结合布点、采样点位综合判断超标的原因为企业生产活动中污水处理池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导致该点位地下水锌超标。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中土壤检测点位,对照点锌检测值为82mg/kg,存在超标点位C02点位(1.7-2.0m)锌因子检测值9290mg/kg,土壤检测结果与地下水检测结果具有对应性。本次详细调查地下水采样未发现锌因子超标点位,分析原因主要为地下水存在自净稀释、迁移作用,所以本次检测未检测出地下水锌因子超标。

铜:为地块区域内特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中铜件酸洗过程中的酸洗含铜废水,初步调查DXS07点位地下水铜检测值7.25mg/L,超标倍率为3.83倍,结合布点、采样点位综合判断超标的原因为企业生产活动中污水处理池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含导致该点位地下水铜超标。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中土壤检测点位,对照点铜检测值为27mg/kg,存在部分未超标但异常偏高点位如C02点(1.7-2.0m)铜因子检测值675mg/kg,土壤检测结果与地下水检测结果具有对应性。本次详细调查地下水采样未发现铜因子超标点位,分析原因主要为地下水存在自净稀释、迁移作用,所以本次检测未检测出地下水铜因子超标。

综上所述,该地块为污染地块,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质量不能满足后续规划用地类型下的风险筛选值,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需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湖里区国有 (略)

通讯地址: (略) 园山南路798号国投商务中心A座

联系人:陈工 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林鑫 联系电话:*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湖里区国有 (略) 于2023年3月委托福建 (略) (略) 湖里星光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详细调查报告。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湖里星光 (略) 地 (略) 湖里区金山街道五通社区五通店里工业区,总占地面积3335.25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8.*°,N:24.*°。2020年搬迁时,厂区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西侧为厦 (略) ;调查地块拟由工业用地(M)变更为居住用地(R)。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调查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围,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实验检测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实验检测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一)土壤检测结果:

本次土壤详细调查点位共计18个点位(其中对照点1个),共计91份土壤样品,其中(对照点样品1份)。场地土壤初步调查时期,调查点位7个,共计19份土壤样品。分析过程整合了全部25个点位,共计110份样品检测结果数据。本次土壤调查结果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限值;对于GB36600-2018中未作限值要求的锌、铬污染因子。锌污染因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略) 地方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铬污染因子,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对照铬(六价)样品第一类用地筛选值(3mg/kg),铬(六价)样品检测结果超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点位为:详细调查A01点位5.0-6.0m层次(采样层次5.4-5.7m),土壤中的铬(六价)检测值4.3mg/kg,超标倍率为0.43倍。初步调查TR07点位5.0-6.0m层次(采样层次5.4-5.9m),土壤中的铬(六价)检测值3.7mg/kg超标倍率为0.23倍;

对照镍样品第一类用地筛选值(150mg/kg),镍样品检测结果超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点位为:详细调查C02点位0.5-2.5m层次(采样层次1.7-2.0m),土壤中的镍检测值209mg/kg,超标倍率为0.39倍;初步调查没有超标点位。

对照锌样品第一类用地筛选值(4915mg/kg),锌样品检测结果超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点位为:详细调查C02点位0.5-2.5m层次(采样层次1.7-2.0m),土壤中的锌检测值9290mg/kg,超标倍率为0.89倍;初步调查没有超标点位。

根据检测结果,调查场地出现铬(六价)、镍、锌超标情况,与调查场地曾从事的电镀生产活动相关,与地块的特征污染物的分析具有一致性,可以判断原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内土壤造成了污染。

(二)地下水检测结果:

本次详细调查布设6个地下水点位,其中对照点1个,初步调查地下水点位3个,合计共9个地下水点位。地下水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表1、表2中Ⅳ类限值作为筛选标准进行评价,石油烃(C10-C40)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出现超标污染物为:氯化物、氨氮、铜、锌、镉、石油烃(C10-C40)。

氯化物:为地块区域内特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电镀生产工艺中电镀液氯化锌、氯化钾及氯化镍的使用,初步调查DXS06点位地下水氯化物检测值558mg/L,超标倍率为0.59倍;详细调查D04(原DXS06)点位地下水氯化物检测值648mg/L,超标倍率0.85倍;详细调查D05(原DXS07)点位地下水氯化物检测值623mg/L,超标倍率0.78倍;其余点地下水氯化物含量也在100~200mg/L。故综合判断超标的原因为企业生产活动发生含氯化物污水泄漏污染地下水,含导致该点位地下水氯化物超标。本次详细调查检测数据与初步调查时期检测数据具有一致性。

氨氮:初步调查DXS06点位地下水氨氮检测值13.2mg/L,超标倍率为7.8倍;初步调查DXS07点位地下水氨氮检测值17.6mg/L,超标倍率为10.73倍;详细调查D02点位地下水氨氮检测值25.3mg/L,超标倍率为15.9倍;详细调查D03点位(第一次)地下水氨氮检测值29.1mg/L,超标倍率为18.4倍;详细调查D03(第三次原DXS05)点位地下水氨氮检测值4.55mg/L,超标倍率2.03倍。故综合判断超标原因为园区内生产活动影响地下水水质,污水管网建设较早,未有雨污分流及防渗措施,园区内企业生活污水经排污管道渗透,影响地下水水质。与初步调查时期结果对比,初步调查时期氨氮也存在超标现象,具有一致性。

石油烃(C10-C40):D02点位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检测值0.76mg/L,超标倍率0.27倍。综合判断超标原因D02点位处于原污水总排放口及五通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区域,工业园区内企业生产活动排放的废水含石油烃污染物,考虑早期管网直接敷设于土壤上方,缺少相应的阻隔措施,管道经腐蚀后造成泄露、渗漏,从而污染地下水,影响地下水水质。

镉:为地块区域内特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电镀生产工艺电镀液中光亮剂的使用,光亮剂中含重金属镉,电镀废水如果发生泄露,会导致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镉因子超标。初步调查DXS07点位地下水镉检测值0.0198mg/L,超标倍率为0.98倍,结合布点、采样点位综合判断超标的原因为企业生产活动中污水处理池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导致该点位地下水镉超标。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中土壤检测点位,对照点镉检测值为0.12mg/kg,存在部分未超标但异常偏高点位如C02点(1.7-2.0m)镉因子检测值1.08mg/kg、B01点(1.7-2.0m)镉因子检测值1.59mg/kg、A04点(1.4-1.8m)镉因子检测值1.24mg/kg,土壤检测结果与地下水检测结果具有对应性。本次详细调查地下水采样未发现镉离子超标点位,分析原因主要为初步调查时期地下水镉因子超标倍率不高,而且地下水存在自净稀释、迁移作用,所以本次检测未检测出地下水镉因子超标。

锌:为地块区域内特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电镀生产工艺电镀液中氯化锌的使用,初步调查DXS07点位地下水锌检测值37.3mg/L,超标倍率为6.46倍,结合布点、采样点位综合判断超标的原因为企业生产活动中污水处理池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导致该点位地下水锌超标。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中土壤检测点位,对照点锌检测值为82mg/kg,存在超标点位C02点位(1.7-2.0m)锌因子检测值9290mg/kg,土壤检测结果与地下水检测结果具有对应性。本次详细调查地下水采样未发现锌因子超标点位,分析原因主要为地下水存在自净稀释、迁移作用,所以本次检测未检测出地下水锌因子超标。

铜:为地块区域内特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中铜件酸洗过程中的酸洗含铜废水,初步调查DXS07点位地下水铜检测值7.25mg/L,超标倍率为3.83倍,结合布点、采样点位综合判断超标的原因为企业生产活动中污水处理池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含导致该点位地下水铜超标。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中土壤检测点位,对照点铜检测值为27mg/kg,存在部分未超标但异常偏高点位如C02点(1.7-2.0m)铜因子检测值675mg/kg,土壤检测结果与地下水检测结果具有对应性。本次详细调查地下水采样未发现铜因子超标点位,分析原因主要为地下水存在自净稀释、迁移作用,所以本次检测未检测出地下水铜因子超标。

综上所述,该地块为污染地块,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质量不能满足后续规划用地类型下的风险筛选值,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需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湖里区国有 (略)

通讯地址: (略) 园山南路798号国投商务中心A座

联系人:陈工 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林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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