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幼儿园建设项目咨询公告
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幼儿园建设项目咨询公告
咨询公告
咨询编号:NLMZMKA*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聂拉木县樟木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1.2项目性质:新建
1.3建设地点: (略) 聂拉木县樟木口岸
1.4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1487.24㎡,总建筑面积1643㎡,建设幼儿园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等,建立3班制公立幼儿园,可提供120个学位。
1.5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94.7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
2.资格要求。出发点
工程咨询申报表
项目名称: (略) 聂拉木县樟木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 项目性质:新建 |
项目类别:建筑 | 完成时限: 按照项目单位具体时限要求为准。 |
申报咨询机构: | 咨询费报价(最高限价6.05万元) |
咨询机构资质要求: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 参与本项目咨询机构人员: (人数) |
备注:提前做好评审工作计划安排 |
2.1 咨询机构申报时,需将工程咨询申报表格认真填写,附上咨询机构委托书,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2 咨询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直接作废不参与竞选。
2.3 咨询机构资质根据项目性质和咨询机构专业级别要求填写。
2.4 参与本次咨询工作的人员按注册投资师、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以及造价员等总人数填报。
2.5 凡有过重大质量事故、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的咨询评估单位不得参与申报。
2.6 项目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评估咨询工作,凡参与本项目前期阶段任意工作的评估机构,需在备注中说明。若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有权取消其资格。
2.7前来参加比选人员需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初始人员。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受托初始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需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经公证处公证)。
3.报名方式。
3.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咨询评估机构,请于2023年12月14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资料(评估机构资信证书、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人员资质证书以及工程咨询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密封,以上需留复印件)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项目评审中心。
3.2 逾期报送的资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将不予受理。
4.公告媒介。
本公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信息网(http://**)发布,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
5.联系方式。
公告人: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联系人:周勇*
监督电话:*
地址: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黑龙江北路北郊避险广场)
咨询公告
咨询编号:NLMZMKA*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聂拉木县樟木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1.2项目性质:新建
1.3建设地点: (略) 聂拉木县樟木口岸
1.4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1487.24㎡,总建筑面积1643㎡,建设幼儿园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等,建立3班制公立幼儿园,可提供120个学位。
1.5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94.7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
2.资格要求。出发点
工程咨询申报表
项目名称: (略) 聂拉木县樟木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 项目性质:新建 |
项目类别:建筑 | 完成时限: 按照项目单位具体时限要求为准。 |
申报咨询机构: | 咨询费报价(最高限价6.05万元) |
咨询机构资质要求: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 参与本项目咨询机构人员: (人数) |
备注:提前做好评审工作计划安排 |
2.1 咨询机构申报时,需将工程咨询申报表格认真填写,附上咨询机构委托书,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2 咨询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直接作废不参与竞选。
2.3 咨询机构资质根据项目性质和咨询机构专业级别要求填写。
2.4 参与本次咨询工作的人员按注册投资师、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以及造价员等总人数填报。
2.5 凡有过重大质量事故、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的咨询评估单位不得参与申报。
2.6 项目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评估咨询工作,凡参与本项目前期阶段任意工作的评估机构,需在备注中说明。若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有权取消其资格。
2.7前来参加比选人员需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初始人员。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受托初始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需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经公证处公证)。
3.报名方式。
3.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咨询评估机构,请于2023年12月14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资料(评估机构资信证书、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人员资质证书以及工程咨询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密封,以上需留复印件)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项目评审中心。
3.2 逾期报送的资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将不予受理。
4.公告媒介。
本公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信息网(http://**)发布,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
5.联系方式。
公告人: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联系人:周勇*
监督电话:*
地址: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黑龙江北路北郊避险广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