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和德轻量化成型技术有限公司改造升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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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和德轻量化成型技术有限公司改造升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和德轻 (略) 改造升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 11日至 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和德轻 (略) 改造升级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和德轻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和德轻 (略) (略) 增城区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新和北路东侧(厂房A1A1),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原项目《广州和德轻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通过审批(增环评[2018]106号),并于2019年对原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因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对全部厂房进行升级改造扩建,新增占地面积14060平方米,建筑面积11727.17平方米,保留原项目的一条汽车零部件生产线(SCX001,即为现在的短交通零部件生产线),增加一条汽车零部件生产线(SCX002)和配套短交通零部件生产线SCX001和汽车零部件SCX002的砂芯模具生产线,保留原项目的1吨熔化炉(磁感应炉)设备,扩建项目不新增铝合金锭熔化炉,外购铝水进行生产。扩建项目新增年生产汽车零部件*件/年、10台液态模锻机。扩建完成后,全厂可生产短交通零部件*件/年、汽车零部件*件/年、液态模锻机10台/年。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班工作8小时。扩建后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环评机构

(略) 瑞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热处理用水,不外排。
(二)本扩建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附录A 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的3、4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和德轻 (略) 改造升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 11日至 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和德轻 (略) 改造升级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和德轻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和德轻 (略) (略) 增城区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新和北路东侧(厂房A1A1),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原项目《广州和德轻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通过审批(增环评[2018]106号),并于2019年对原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因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对全部厂房进行升级改造扩建,新增占地面积14060平方米,建筑面积11727.17平方米,保留原项目的一条汽车零部件生产线(SCX001,即为现在的短交通零部件生产线),增加一条汽车零部件生产线(SCX002)和配套短交通零部件生产线SCX001和汽车零部件SCX002的砂芯模具生产线,保留原项目的1吨熔化炉(磁感应炉)设备,扩建项目不新增铝合金锭熔化炉,外购铝水进行生产。扩建项目新增年生产汽车零部件*件/年、10台液态模锻机。扩建完成后,全厂可生产短交通零部件*件/年、汽车零部件*件/年、液态模锻机10台/年。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班工作8小时。扩建后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环评机构

(略) 瑞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热处理用水,不外排。
(二)本扩建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附录A 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的3、4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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