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示表国能电厂二期供气管道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示表国能电厂二期供气管道项目

项目名称

国能电厂二期供气管道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园区内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环评单位

方圳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日~**日

项目概况

国能电厂二期供气管道项目位于大亚湾石化区,项目新建天然气管道全长约4.6公里,管道起点为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的惠州电厂输气末站,管道终点为国能电厂。管线建设均在现有公共管廊下埋地敷设,不新增用地;项目末站新增用地7324m2,新增建筑面积847m2。管道输气量:9.04×108Nm3/a,管道设计压力5.0MPa,管径为DN450。项目新增定员10人,生产设备年运行365天,每天运行24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要求,积极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有关规定,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及资源调查报告,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防尘要求,实行施工期文明施工“十个百分百”管理,重点做好边界四周围挡、裸地裸土覆盖绿化、湿法作业、渣土等建筑垃圾密闭清运和车辆出场冲洗等防尘抑尘措施。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的原则,落实处置措施,并做好防风、防雨、防腐、防渗、防溢漏等措施。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规划环评科

联系电话:0752-*,0752-*


项目名称

国能电厂二期供气管道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园区内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环评单位

方圳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日~**日

项目概况

国能电厂二期供气管道项目位于大亚湾石化区,项目新建天然气管道全长约4.6公里,管道起点为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的惠州电厂输气末站,管道终点为国能电厂。管线建设均在现有公共管廊下埋地敷设,不新增用地;项目末站新增用地7324m2,新增建筑面积847m2。管道输气量:9.04×108Nm3/a,管道设计压力5.0MPa,管径为DN450。项目新增定员10人,生产设备年运行365天,每天运行24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要求,积极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有关规定,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及资源调查报告,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防尘要求,实行施工期文明施工“十个百分百”管理,重点做好边界四周围挡、裸地裸土覆盖绿化、湿法作业、渣土等建筑垃圾密闭清运和车辆出场冲洗等防尘抑尘措施。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的原则,落实处置措施,并做好防风、防雨、防腐、防渗、防溢漏等措施。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规划环评科

联系电话:0752-*,075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