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12-05
按照《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 (略) 对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昭办字〔2023〕30号)和《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23〕42号)及《 (略) 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核备案20 (略) 综合绩效考评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要求,对2023年第一季度镇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维和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截至10月11日,全县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个(镇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开办的政务新媒体账号27个(含微博号、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从检查情况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目前运行正常、栏目更新及时;全县政务新媒体合格账号27个,合格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够及时。
(二)个别政务新媒体运维不够认真,更新内容随意。
三、工作要求
一是迅速整改存在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加强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不断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信息发布实效。要安排专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开办和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梳理,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要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常态化检测,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有效运行。
二是严格内容审查。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等运维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发布信息内容必须准确,不能出现“错字词、错链接、严重错误表述”等问题,转载信息时要注明来源,全文转载,不能断章取义,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一般信息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发布,重大信息发布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同意。
三是规范管理运行。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实名认证,杜绝随意开通政务新媒体账号,确因工作需要开通政务新媒体,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县政府信息公开股备案。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开通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多余账号要及时注销备案。对长期不更新、用户关注度低或无实际作用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及时注销,永久关停。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赋分重要依据。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12-05
按照《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 (略) 对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昭办字〔2023〕30号)和《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23〕42号)及《 (略) 综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核备案20 (略) 综合绩效考评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要求,对2023年第一季度镇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维和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截至10月11日,全县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个(镇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开办的政务新媒体账号27个(含微博号、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从检查情况来看,县政府门户网站目前运行正常、栏目更新及时;全县政务新媒体合格账号27个,合格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够及时。
(二)个别政务新媒体运维不够认真,更新内容随意。
三、工作要求
一是迅速整改存在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加强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不断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信息发布实效。要安排专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开办和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梳理,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要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常态化检测,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有效运行。
二是严格内容审查。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等运维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发布信息内容必须准确,不能出现“错字词、错链接、严重错误表述”等问题,转载信息时要注明来源,全文转载,不能断章取义,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一般信息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发布,重大信息发布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同意。
三是规范管理运行。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实名认证,杜绝随意开通政务新媒体账号,确因工作需要开通政务新媒体,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县政府信息公开股备案。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开通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多余账号要及时注销备案。对长期不更新、用户关注度低或无实际作用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及时注销,永久关停。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赋分重要依据。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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