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 (略) 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及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势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协同发展,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质量。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台账,压缩审批时限,实行环评预审、联合审查制度,全面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全程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等全方位专业指导服务。对无重大审批障碍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审批,从源头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助推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建设见。2023年以来,完成项目环评审批15件,登记备案21件。
(二)加强生态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着力巩固新平生态绿色屏障。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 (略) 生态环境厅移交我县地方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点位26个,完成复核26个,完成率100%;持续推进4个绿孔雀保护小区,4个陈氏苏铁社区共管就地保护小区,有序开展极小种群、珍稀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序推进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试点项目;以创促治, (略) 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材料上报工作,待省生态环境厅复核。
2.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县域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统筹城镇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统筹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治理,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深化红河水系保护修复工作,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底数和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排查,有序推进全县12个乡镇级水源地保护项目,启动新平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土壤污染源管控行动,完成7个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12家企业11个涉重金属堆存点整治验收销号工作。2023年以来,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9%,县域主要河流戛洒江和平甸河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饮用水功能要求,县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1.坚持学法充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各类专题学法培训,开展学法考法、环保大练兵等学。按照“查严、查细、查实、查全”的要求,确保案卷评查“查出问题、查出质量”。2023年,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结的25件案卷进行全面自查,最后我局行政 (略) 司法局案卷抽查、市环保大练兵案卷参评、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实地评估案卷抽查中均为合格以上。执法人员就评查出的问题进行理性梳理、分析讨论,形成处理建议,达到了以评促学、以评互学的目的。
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绿剑云南”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常态化暗查暗访,严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下达环境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8起,共处罚款106.7万元。
4.深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结合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加强信用主体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信用主体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信用主体适当提高抽查频次,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大力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监管。
5.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全 (略) 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积极开展案件线索筛查。
(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筑实环境安全防线。
1.推动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向新平县转办群众信访件6批次7件,反馈问题涉及新平县共14个方面问题。目前,7件群众信访件已 (略) 级核查验收,问题整改完成率100%。14个反馈问题完成 (略) 级验收的10项,完成县级自查自验的1项,达到序时进度3项。
2. (略) 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察期间向新平县转办群众信访件5批次6件,反馈问题涉及新平县共18个方面问题。目前,6件群众信访件已完成 (略) 级验收5件,达序时进度1件;18个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1项,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5项,达到序时进度12项。
3.防范化解信访举报。宣传《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公开投诉方式,局党组会、局务会定期进行研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2023年,共受理环境污染信访举报22件,已全部调解完成,信访件办理率、回复率均达100%。
4.提升生态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在抓好政府预案、部门预案制修订工作的同时,以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为抓手,切实抓好企业事业单位预案备案工作。全县共有108家企业编制、备案了121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加强舆情监测,保持信息通畅、人员随叫随到,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五)营造氛围,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2023 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3 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把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广泛宣传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发布行政处罚及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提高环保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态日、科普宣传周、宪法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在县城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制定印发了《新平县 2023 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日主题,开展了“环保、科普、法治”宣传进平掌乡活动。“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县、乡、企业共同联动,共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19场,发放环保宣传袋3500个,宣传围裙1200块,各种宣传单、折页、读本等环保宣传资料38000份,悬挂宣传布标24条,电子显示屏宣传环境日主题15条,展出宣传展板24块,科普大篷车展示2台次,现场解答环保咨询220人次,近5万群众受到了宣传,切实增强环境宣传教育影响力。
3.开展重点服务对象普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开展“一对一”普法教育服务,现场指导帮扶当事人落实好环保政策,告知违法后果,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决定的案件,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现场提出指导意见,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对恶意排污或拒不改正的,坚决从重查处。利用“新平环境监察”QQ工作群、排污许可证微信、环保督察工作群等开展普法宣传,定期不定期转发全国查处曝光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引起企业广泛关注,以案说法,发挥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一年来,共转发图文普法信息130条,分别在扬武工业园片区和戛洒工业园片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带头学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的第一主题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的能力。2023年,开展局党组会会前学法治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精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
(二)公正文明用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环境监管模式,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合法性审查、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三)加大法治培训和宣传力度。强化普法工作,开展多渠道培训和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方针,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动员公众参与,提升公民环保法治理念和素质,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略) 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2023年11月27日
2023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 (略) 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及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势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协同发展,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质量。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台账,压缩审批时限,实行环评预审、联合审查制度,全面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全程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等全方位专业指导服务。对无重大审批障碍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审批,从源头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助推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建设见。2023年以来,完成项目环评审批15件,登记备案21件。
(二)加强生态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着力巩固新平生态绿色屏障。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 (略) 生态环境厅移交我县地方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点位26个,完成复核26个,完成率100%;持续推进4个绿孔雀保护小区,4个陈氏苏铁社区共管就地保护小区,有序开展极小种群、珍稀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序推进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试点项目;以创促治, (略) 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材料上报工作,待省生态环境厅复核。
2.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县域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统筹城镇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统筹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治理,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深化红河水系保护修复工作,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底数和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排查,有序推进全县12个乡镇级水源地保护项目,启动新平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土壤污染源管控行动,完成7个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12家企业11个涉重金属堆存点整治验收销号工作。2023年以来,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9%,县域主要河流戛洒江和平甸河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饮用水功能要求,县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1.坚持学法充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各类专题学法培训,开展学法考法、环保大练兵等学。按照“查严、查细、查实、查全”的要求,确保案卷评查“查出问题、查出质量”。2023年,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结的25件案卷进行全面自查,最后我局行政 (略) 司法局案卷抽查、市环保大练兵案卷参评、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实地评估案卷抽查中均为合格以上。执法人员就评查出的问题进行理性梳理、分析讨论,形成处理建议,达到了以评促学、以评互学的目的。
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绿剑云南”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常态化暗查暗访,严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下达环境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8起,共处罚款106.7万元。
4.深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结合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加强信用主体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信用主体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信用主体适当提高抽查频次,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大力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监管。
5.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全 (略) 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积极开展案件线索筛查。
(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筑实环境安全防线。
1.推动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向新平县转办群众信访件6批次7件,反馈问题涉及新平县共14个方面问题。目前,7件群众信访件已 (略) 级核查验收,问题整改完成率100%。14个反馈问题完成 (略) 级验收的10项,完成县级自查自验的1项,达到序时进度3项。
2. (略) 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察期间向新平县转办群众信访件5批次6件,反馈问题涉及新平县共18个方面问题。目前,6件群众信访件已完成 (略) 级验收5件,达序时进度1件;18个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1项,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5项,达到序时进度12项。
3.防范化解信访举报。宣传《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公开投诉方式,局党组会、局务会定期进行研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2023年,共受理环境污染信访举报22件,已全部调解完成,信访件办理率、回复率均达100%。
4.提升生态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在抓好政府预案、部门预案制修订工作的同时,以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为抓手,切实抓好企业事业单位预案备案工作。全县共有108家企业编制、备案了121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加强舆情监测,保持信息通畅、人员随叫随到,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五)营造氛围,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2023 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3 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把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广泛宣传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发布行政处罚及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提高环保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态日、科普宣传周、宪法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在县城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制定印发了《新平县 2023 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日主题,开展了“环保、科普、法治”宣传进平掌乡活动。“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县、乡、企业共同联动,共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19场,发放环保宣传袋3500个,宣传围裙1200块,各种宣传单、折页、读本等环保宣传资料38000份,悬挂宣传布标24条,电子显示屏宣传环境日主题15条,展出宣传展板24块,科普大篷车展示2台次,现场解答环保咨询220人次,近5万群众受到了宣传,切实增强环境宣传教育影响力。
3.开展重点服务对象普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开展“一对一”普法教育服务,现场指导帮扶当事人落实好环保政策,告知违法后果,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决定的案件,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现场提出指导意见,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对恶意排污或拒不改正的,坚决从重查处。利用“新平环境监察”QQ工作群、排污许可证微信、环保督察工作群等开展普法宣传,定期不定期转发全国查处曝光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引起企业广泛关注,以案说法,发挥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一年来,共转发图文普法信息130条,分别在扬武工业园片区和戛洒工业园片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带头学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的第一主题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的能力。2023年,开展局党组会会前学法治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精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
(二)公正文明用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环境监管模式,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合法性审查、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三)加大法治培训和宣传力度。强化普法工作,开展多渠道培训和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方针,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动员公众参与,提升公民环保法治理念和素质,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略) 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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