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嘉鑫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南城县嘉鑫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南城县嘉鑫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城县嘉 (略) 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南城县嘉 (略) 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略) 南城县徐家镇刘湖村中家山 |
建设单位 | 南城县嘉 (略) |
环评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3210㎡,建筑面积为3210 ㎡。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7%)。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室)、储运工程(原料区、干料区、成品区)、公用工程(供电、排水、供水)、环保工程(废水工程、废气工程、噪声工程、15㎡一般固废暂存间、8㎡的危废暂存间和30m3的废水暂存池)。项目以树桩、废木材、边角料、竹屑、木屑、锯屑(严格执行报告表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中生物质颗粒原料进厂技术要求)等为原料经破碎、粉碎、烘干、混料搅拌、制粒成型、冷却、包装生产工艺,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水浴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浴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水田作物标准限值后,先汇入30m3的废水暂存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非灌溉期则暂存贮存池内),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物料输送、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和物料装卸及转运产生的粉尘。项目拟于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破碎、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引风机送至同一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浴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物料输送、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物料装卸及转运产生的粉尘和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加强对原料装卸过程的密闭管理、传输装置上设置防尘罩、加强废气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以生产车间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不合格品、炉灰、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品分别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捞和收集后的炉灰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南城县嘉鑫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城县嘉 (略) 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南城县嘉 (略) 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 | (略) 南城县徐家镇刘湖村中家山 |
建设单位 | 南城县嘉 (略) |
环评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3210㎡,建筑面积为3210 ㎡。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7%)。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室)、储运工程(原料区、干料区、成品区)、公用工程(供电、排水、供水)、环保工程(废水工程、废气工程、噪声工程、15㎡一般固废暂存间、8㎡的危废暂存间和30m3的废水暂存池)。项目以树桩、废木材、边角料、竹屑、木屑、锯屑(严格执行报告表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中生物质颗粒原料进厂技术要求)等为原料经破碎、粉碎、烘干、混料搅拌、制粒成型、冷却、包装生产工艺,年产6.5万吨生物质颗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水浴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浴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水田作物标准限值后,先汇入30m3的废水暂存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非灌溉期则暂存贮存池内),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物料输送、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和物料装卸及转运产生的粉尘。项目拟于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破碎、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引风机送至同一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浴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物料输送、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物料装卸及转运产生的粉尘和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加强对原料装卸过程的密闭管理、传输装置上设置防尘罩、加强废气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以生产车间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不合格品、炉灰、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品分别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捞和收集后的炉灰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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