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C236??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萨尔图区第三采油厂第一作业区深度注入站项目 | (略) 萨尔图区第三采油厂第一作业区北十六注水站东南400米(北二区六排东) | 大庆油田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新建,建设地 (略) 萨尔图区第三采油厂第一作业区北十六注水站东南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 2、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北十六注水站已建卫生设施,该注水站位于本工程的西北侧300m;试压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管线内的尘土等,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12t,统一收集,送至萨尔图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焊渣产生量约为0.0002t,集中收集送第一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41t,统一收集,清运至萨尔图区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运营期 1、废气 该项目运行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油田废液处理站运营过程中烃类的无组织挥发。 运营期站内2座敞口储罐和4座集渣箱设置活动钢制盖板,正常运行期间盖板处于关闭状态,仅在储罐和集渣箱清淤时将盖板打开,可减少烃类气体挥发。 正常工况下,根据项目设计资料,该装置设计年处理废液15×104m3/a,废液中石油类浓度约为1000mg/L,则废液中原油含量约150t/a,烃类气体主要通过处理装置各个设备之间连接的法兰等处以及敞口储罐与盖板之间的缝隙逸散,综合考虑法兰密封、池体结构以及日常阻隔。根据《大气挥发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附录B中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污水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系数为0.0011g/kg污水,该工程处理废液量为15×104m3/a,经计算项目非*烷总烃挥发量为0.165t/a。 非正常工况在储罐进行清淤、检修,集渣箱清理等工作时,烃类气体无盖板阻隔,直接挥发扩散到大气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指南》(第二版)中无组织排放源强的确定中估算法:按原料年用量或产品年产量0.1‰~0.4‰计算,2座储罐均为1000m3,废液中石油类浓度约为1000mg/L,则2座储罐内废水含油量共约2t,储罐清淤及集渣箱清理期间非*烷总烃挥发量为0.8kg,清淤过程持续时间约6h,则非正常工况下非*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13kg/h。 该工程工艺设备以及储罐均与《台肇联区域油田废液综合治理工程》中设备及储罐类似,且处理工艺相似,该工程处理工艺为沉降+混凝+絮凝+分离,同时2个项目工艺设备连接处均设置密封法兰、储罐均设置钢制活动盖板,2个项目废液站处理废液均为油田综合废液(作业废水、洗井废水以及压裂返排液,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处理规模为30万m3/a,设置储罐为3000m3预处理罐,因此可与第七采油厂《台肇联区域油田废液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类比分析。 第七采油厂《台肇联区域油田废液综合治理工程》于2021年3月通过自主验收,并对废液站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进行了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满足环保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稳定。根据监测结果,台肇联废液处理站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为0.62~0.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根据类比分析,该工程在各项环保措施均设置合理,日常运营维护好的情况下,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限值,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预防大气环境污染。 同时工程在2座储罐和4座集渣箱上方设置活动钢制盖板,以减少大气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废水 (1)工业废水 该工程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处理的油田综合废液(压裂返排液、油水井作业污水和洗井污水),该工程设计最大处理量为500m3/d,废液经废液站处理后需回注的废水量约为474.5m3/d,回注水水质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中“含油量≤20mg/L、悬浮固体含量≤20mg/L”后回注地下,不外排,对水环境无影响,属于废水的间接排放。 该工程回注地下的水为油田日常生产产生的压裂返排液、油水井作业污水和洗井污水经处理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中“含油量≤20mg/L、悬浮固体含量≤20mg/L”的回注水,属于回注油气开采相关的回注水;回注水经已建11口注水井回注地下油层,属于回注到现役油气藏;且满足的标准《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 0639-2015)是 (略) 根据《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要求制定的企业标准,符合大庆油田实际情况且严于行业标准,综上本工程回注水从水质、回注层位以及执行的回注标准均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要求,该工程回注可行。 (2)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环节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新建的化粪池(12m3),由吸污车定期 (略) (略) 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根据设备类型所产生噪声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控制手段,采用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行期噪声产污环节为处理装置各个机泵等设备运行的噪声,机泵下方均设置减震基础,经过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级标准限值: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投产后固体废物产污环节为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老化油、含油污泥、加药时产生的废弃包装袋和废桶以及新增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老化油、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 900-210-08,定期由采油三厂使用密闭罐车拉运至萨北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第一采油厂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无害化处理2#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废弃包装袋和废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固废代码为900-999-99,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定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萨尔图区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C236??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萨尔图区第三采油厂第一作业区深度注入站项目 | (略) 萨尔图区第三采油厂第一作业区北十六注水站东南400米(北二区六排东) | 大庆油田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新建,建设地 (略) 萨尔图区第三采油厂第一作业区北十六注水站东南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 2、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北十六注水站已建卫生设施,该注水站位于本工程的西北侧300m;试压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管线内的尘土等,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12t,统一收集,送至萨尔图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焊渣产生量约为0.0002t,集中收集送第一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41t,统一收集,清运至萨尔图区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运营期 1、废气 该项目运行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油田废液处理站运营过程中烃类的无组织挥发。 运营期站内2座敞口储罐和4座集渣箱设置活动钢制盖板,正常运行期间盖板处于关闭状态,仅在储罐和集渣箱清淤时将盖板打开,可减少烃类气体挥发。 正常工况下,根据项目设计资料,该装置设计年处理废液15×104m3/a,废液中石油类浓度约为1000mg/L,则废液中原油含量约150t/a,烃类气体主要通过处理装置各个设备之间连接的法兰等处以及敞口储罐与盖板之间的缝隙逸散,综合考虑法兰密封、池体结构以及日常阻隔。根据《大气挥发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附录B中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污水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系数为0.0011g/kg污水,该工程处理废液量为15×104m3/a,经计算项目非*烷总烃挥发量为0.165t/a。 非正常工况在储罐进行清淤、检修,集渣箱清理等工作时,烃类气体无盖板阻隔,直接挥发扩散到大气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指南》(第二版)中无组织排放源强的确定中估算法:按原料年用量或产品年产量0.1‰~0.4‰计算,2座储罐均为1000m3,废液中石油类浓度约为1000mg/L,则2座储罐内废水含油量共约2t,储罐清淤及集渣箱清理期间非*烷总烃挥发量为0.8kg,清淤过程持续时间约6h,则非正常工况下非*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13kg/h。 该工程工艺设备以及储罐均与《台肇联区域油田废液综合治理工程》中设备及储罐类似,且处理工艺相似,该工程处理工艺为沉降+混凝+絮凝+分离,同时2个项目工艺设备连接处均设置密封法兰、储罐均设置钢制活动盖板,2个项目废液站处理废液均为油田综合废液(作业废水、洗井废水以及压裂返排液,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处理规模为30万m3/a,设置储罐为3000m3预处理罐,因此可与第七采油厂《台肇联区域油田废液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类比分析。 第七采油厂《台肇联区域油田废液综合治理工程》于2021年3月通过自主验收,并对废液站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进行了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满足环保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稳定。根据监测结果,台肇联废液处理站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为0.62~0.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根据类比分析,该工程在各项环保措施均设置合理,日常运营维护好的情况下,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限值,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预防大气环境污染。 同时工程在2座储罐和4座集渣箱上方设置活动钢制盖板,以减少大气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废水 (1)工业废水 该工程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处理的油田综合废液(压裂返排液、油水井作业污水和洗井污水),该工程设计最大处理量为500m3/d,废液经废液站处理后需回注的废水量约为474.5m3/d,回注水水质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中“含油量≤20mg/L、悬浮固体含量≤20mg/L”后回注地下,不外排,对水环境无影响,属于废水的间接排放。 该工程回注地下的水为油田日常生产产生的压裂返排液、油水井作业污水和洗井污水经处理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中“含油量≤20mg/L、悬浮固体含量≤20mg/L”的回注水,属于回注油气开采相关的回注水;回注水经已建11口注水井回注地下油层,属于回注到现役油气藏;且满足的标准《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 0639-2015)是 (略) 根据《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要求制定的企业标准,符合大庆油田实际情况且严于行业标准,综上本工程回注水从水质、回注层位以及执行的回注标准均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要求,该工程回注可行。 (2)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环节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新建的化粪池(12m3),由吸污车定期 (略) (略) 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根据设备类型所产生噪声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控制手段,采用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行期噪声产污环节为处理装置各个机泵等设备运行的噪声,机泵下方均设置减震基础,经过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级标准限值: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投产后固体废物产污环节为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老化油、含油污泥、加药时产生的废弃包装袋和废桶以及新增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老化油、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 900-210-08,定期由采油三厂使用密闭罐车拉运至萨北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第一采油厂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无害化处理2#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废弃包装袋和废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固废代码为900-999-99,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定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萨尔图区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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