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县发改审字〔2023〕321号
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横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和专家组意见,现据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8-*-04-05-*
三、建设地点:横江镇、凤凰镇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分别为50m3/d,配套污水收集干管及入户支管3.44km;
(二)河道清淤工程:河道清淤疏浚87900m2,清淤量22828m3;
(三)流域生态修复工程:1.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生境营造1项,水生植物种植*m2,放养底栖动物10586kg;2.城区河段水质提升工程:微生物净水1项,碳素纤维草布设1500m2,超微纳米气泡发生设备5台;3.彭家村生态塘构建工程:微生物净水1项,底质改良1项,水生植物种3400m2,放养底栖动物162kg,强效生态净化浮床布设1000m2,推流曝气机6台。
五、项目设计
1.基本同意项目农村污水收集与治理工程设计,污水站选址在岭下村三角坵一处荒地,主要处理单元包括综合池、微动力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等,占地面积约370㎡。
2.基本同意河道清淤工程设计,对部分河段采取清淤疏浚和底泥处理,主要采取干挖清淤和异位固化工艺。
3.基本同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利用生境营造、水生动植物群落构建等技术削弱外源污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4.涉及规划、用地、节能、供电、供水、消防、绿建等审批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投资概算为5341.066万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概算表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概算表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工程费用 | 4436.66 | |
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 | 124.94 |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62.91 | |
河道清淤工程 | 329.19 | |
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 3259.54 | |
城区河段水质提升工程 | 358.00 | |
彭家村生态塘构建工程 | 302.09 | |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81.84 | |
1.建设用地费 | 30 | |
2.建设单位管理费 | 28.45 | |
3.建设工程监理费 | 133.10 | |
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10.52 | |
5.工程勘察设计费 | 89 | |
6.环境影响咨询评价服务费 | 10.3 | |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2.18 | |
8.工程保险费 | 13.31 | |
9.招标代理服务费 | 15.53 | |
10.造价咨询服务费 | 14.12 | |
11.施工图审查费 | 5.32 | |
12.水土保持费 | 10 | |
三、预备费 | 481.85 | |
四、建设投资(一+二+三) | 5300.35 | |
五、科学运营维护 | 40.72 | |
六、建设项目总投资(四+五) | 5341.066 |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印发
?吉县发改审字〔2023〕321号
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横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和专家组意见,现据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8-*-04-05-*
三、建设地点:横江镇、凤凰镇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分别为50m3/d,配套污水收集干管及入户支管3.44km;
(二)河道清淤工程:河道清淤疏浚87900m2,清淤量22828m3;
(三)流域生态修复工程:1.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生境营造1项,水生植物种植*m2,放养底栖动物10586kg;2.城区河段水质提升工程:微生物净水1项,碳素纤维草布设1500m2,超微纳米气泡发生设备5台;3.彭家村生态塘构建工程:微生物净水1项,底质改良1项,水生植物种3400m2,放养底栖动物162kg,强效生态净化浮床布设1000m2,推流曝气机6台。
五、项目设计
1.基本同意项目农村污水收集与治理工程设计,污水站选址在岭下村三角坵一处荒地,主要处理单元包括综合池、微动力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等,占地面积约370㎡。
2.基本同意河道清淤工程设计,对部分河段采取清淤疏浚和底泥处理,主要采取干挖清淤和异位固化工艺。
3.基本同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利用生境营造、水生动植物群落构建等技术削弱外源污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4.涉及规划、用地、节能、供电、供水、消防、绿建等审批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投资概算为5341.066万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概算表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概算表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工程费用 | 4436.66 | |
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 | 124.94 |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62.91 | |
河道清淤工程 | 329.19 | |
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 3259.54 | |
城区河段水质提升工程 | 358.00 | |
彭家村生态塘构建工程 | 302.09 | |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81.84 | |
1.建设用地费 | 30 | |
2.建设单位管理费 | 28.45 | |
3.建设工程监理费 | 133.10 | |
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10.52 | |
5.工程勘察设计费 | 89 | |
6.环境影响咨询评价服务费 | 10.3 | |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2.18 | |
8.工程保险费 | 13.31 | |
9.招标代理服务费 | 15.53 | |
10.造价咨询服务费 | 14.12 | |
11.施工图审查费 | 5.32 | |
12.水土保持费 | 10 | |
三、预备费 | 481.85 | |
四、建设投资(一+二+三) | 5300.35 | |
五、科学运营维护 | 40.72 | |
六、建设项目总投资(四+五) | 5341.066 |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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