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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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县发改审字〔2023〕321号

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横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和专家组意见,现据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8-*-04-05-*

三、建设地点:横江镇、凤凰镇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分别为50m3/d,配套污水收集干管及入户支管3.44km;

(二)河道清淤工程:河道清淤疏浚87900m2,清淤量22828m3

(三)流域生态修复工程:1.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生境营造1项,水生植物种植*m2,放养底栖动物10586kg;2.城区河段水质提升工程:微生物净水1项,碳素纤维草布设1500m2,超微纳米气泡发生设备5台;3.彭家村生态塘构建工程:微生物净水1项,底质改良1项,水生植物种3400m2,放养底栖动物162kg,强效生态净化浮床布设1000m2,推流曝气机6台。

五、项目设计

1.基本同意项目农村污水收集与治理工程设计,污水站选址在岭下村三角坵一处荒地,主要处理单元包括综合池、微动力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等,占地面积约370㎡。

2.基本同意河道清淤工程设计,对部分河段采取清淤疏浚和底泥处理,主要采取干挖清淤和异位固化工艺。

3.基本同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利用生境营造、水生动植物群落构建等技术削弱外源污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4.涉及规划、用地、节能、供电、供水、消防、绿建等审批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投资概算为5341.066万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概算表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概算表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一、工程费用

4436.66

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

124.9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62.91

河道清淤工程

329.19

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3259.54

城区河段水质提升工程

358.00

彭家村生态塘构建工程

302.09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81.84

1.建设用地费

30

2.建设单位管理费

28.45

3.建设工程监理费

133.10

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10.52

5.工程勘察设计费

89

6.环境影响咨询评价服务费

10.3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22.18

8.工程保险费

13.31

9.招标代理服务费

15.53

10.造价咨询服务费

14.12

11.施工图审查费

5.32

12.水土保持费

10

三、预备费

481.85

四、建设投资(一+二+三)

5300.35

五、科学运营维护

40.72

六、建设项目总投资(四+五)

5341.066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印发



?吉县发改审字〔2023〕321号

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横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和专家组意见,现据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8-*-04-05-*

三、建设地点:横江镇、凤凰镇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分别为50m3/d,配套污水收集干管及入户支管3.44km;

(二)河道清淤工程:河道清淤疏浚87900m2,清淤量22828m3

(三)流域生态修复工程:1.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生境营造1项,水生植物种植*m2,放养底栖动物10586kg;2.城区河段水质提升工程:微生物净水1项,碳素纤维草布设1500m2,超微纳米气泡发生设备5台;3.彭家村生态塘构建工程:微生物净水1项,底质改良1项,水生植物种3400m2,放养底栖动物162kg,强效生态净化浮床布设1000m2,推流曝气机6台。

五、项目设计

1.基本同意项目农村污水收集与治理工程设计,污水站选址在岭下村三角坵一处荒地,主要处理单元包括综合池、微动力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等,占地面积约370㎡。

2.基本同意河道清淤工程设计,对部分河段采取清淤疏浚和底泥处理,主要采取干挖清淤和异位固化工艺。

3.基本同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利用生境营造、水生动植物群落构建等技术削弱外源污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4.涉及规划、用地、节能、供电、供水、消防、绿建等审批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投资概算为5341.066万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概算表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吉安县青州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概算表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一、工程费用

4436.66

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

124.9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62.91

河道清淤工程

329.19

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3259.54

城区河段水质提升工程

358.00

彭家村生态塘构建工程

302.09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81.84

1.建设用地费

30

2.建设单位管理费

28.45

3.建设工程监理费

133.10

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10.52

5.工程勘察设计费

89

6.环境影响咨询评价服务费

10.3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22.18

8.工程保险费

13.31

9.招标代理服务费

15.53

10.造价咨询服务费

14.12

11.施工图审查费

5.32

12.水土保持费

10

三、预备费

481.85

四、建设投资(一+二+三)

5300.35

五、科学运营维护

40.72

六、建设项目总投资(四+五)

5341.066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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