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2023年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9日至10日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房德安等158名同志晋升初级职称,同意马展翅等102名同志晋升工程师,同意隋冲等11名同志晋升高级工程师,同意张广彬等2名同志晋升正高级工程师。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2日至18日
受理单位: (略) 东城府前大街59-1号(开发区管委会东侧)2楼东侧职称评审业务窗口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附件:2023年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pdf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3年12月12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9日至10日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房德安等158名同志晋升初级职称,同意马展翅等102名同志晋升工程师,同意隋冲等11名同志晋升高级工程师,同意张广彬等2名同志晋升正高级工程师。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2日至18日
受理单位: (略) 东城府前大街59-1号(开发区管委会东侧)2楼东侧职称评审业务窗口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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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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