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4日(3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法制办)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关于大庆 (略) (略) 让胡路区创业城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让胡路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2

关于大庆威净 (略) 大庆威净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让胡路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4日(3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9-*(法制办)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关于大庆 (略) (略) 让胡路区创业城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让胡路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2

关于大庆威净 (略) 大庆威净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让胡路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