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市天赐甘露饮品有限公司饮品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临江市天赐甘露饮品有限公司饮品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临江市天赐甘露饮品有限公司饮品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3〕13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饮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正阳路7号、 (略) 站前路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饮品建设项目 | (略) 蚂蚁河乡小湖村 | (略) (略) | (略) 佳和 (略) | 该建设地 (略) 蚂蚁河乡小湖村,厂区东起现状河流,西至现状空地;南起现状空地,北至现状道路。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北侧48m的小南沟居民。项目占地9787㎡,新建12000bph天然饮用水生产线1条。 | 1、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1)本项目在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通过场地设置防渗沉淀池,泥浆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本项目在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产废水包括反冲洗水、冲瓶水、地面清洗水、实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经沉淀池处理后暂存于厂区防渗储池,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应按要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在施工过程原有建筑物拆迁、场地平整、物料进场以及堆放等产生的扬尘,瓶坯、瓶盖熔融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1)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全封闭设置围挡、施工建筑物拆除及各种堆料封闭储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加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瓶坯、瓶盖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径经设备自带集气罩收集、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性炭吸附装置为独立设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中排放标准要求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期和营运期运行设备噪声。本项目在施工期主要噪声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以及各种运输车辆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通过采取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注塑机、压盖机、灌装机、空压机、包装设备、输送设备及各种泵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过滤杂质,废包装物,废瓶坯,废活性炭(水处理),废酸,碱性清洗剂包装桶,泥渣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化验室废液(含培养基废物),废灯管的危险废物。施工期场地平整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长时间堆存在施工场地;在施工、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过滤器过滤泉水时产生的过滤杂质集中堆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废包装物集中堆放和废瓶坯定期卖与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水处理)和废酸,碱性清洗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处理;泥渣经收集后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化验室废液(含培养基废物)、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化验室废液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同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杀菌产生的废灯管,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关于临江市天赐甘露饮品有限公司饮品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3〕13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饮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正阳路7号、 (略) 站前路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饮品建设项目 | (略) 蚂蚁河乡小湖村 | (略) (略) | (略) 佳和 (略) | 该建设地 (略) 蚂蚁河乡小湖村,厂区东起现状河流,西至现状空地;南起现状空地,北至现状道路。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北侧48m的小南沟居民。项目占地9787㎡,新建12000bph天然饮用水生产线1条。 | 1、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1)本项目在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通过场地设置防渗沉淀池,泥浆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本项目在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产废水包括反冲洗水、冲瓶水、地面清洗水、实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经沉淀池处理后暂存于厂区防渗储池,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应按要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在施工过程原有建筑物拆迁、场地平整、物料进场以及堆放等产生的扬尘,瓶坯、瓶盖熔融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1)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全封闭设置围挡、施工建筑物拆除及各种堆料封闭储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加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瓶坯、瓶盖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径经设备自带集气罩收集、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性炭吸附装置为独立设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中排放标准要求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期和营运期运行设备噪声。本项目在施工期主要噪声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以及各种运输车辆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通过采取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注塑机、压盖机、灌装机、空压机、包装设备、输送设备及各种泵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过滤杂质,废包装物,废瓶坯,废活性炭(水处理),废酸,碱性清洗剂包装桶,泥渣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化验室废液(含培养基废物),废灯管的危险废物。施工期场地平整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长时间堆存在施工场地;在施工、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过滤器过滤泉水时产生的过滤杂质集中堆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废包装物集中堆放和废瓶坯定期卖与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水处理)和废酸,碱性清洗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处理;泥渣经收集后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化验室废液(含培养基废物)、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化验室废液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同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杀菌产生的废灯管,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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