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D2YN202104200026问题办结情况的报告
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编号为D2YN*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2YN*。投诉人反映: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的配套渣场目前仍未启动建设,违反“三同时”制度。
二、整改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件投诉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的配套渣场目前仍未启动建设”情况属实,反映的“违反‘三同时’制度”情况不属实。举报件反应的渣场建设问题,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未启动,建设飞灰填埋场主要用于处置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近年来虽然飞灰填埋场未启动建设,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均按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得到了妥善处置,未产生环境污染等相关问题。
(二)问题处理情况
1.2013年1月-2023年7月期间的飞灰处置。 (略) 按照《 (略) 环境保护 (略) 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1〕85号)、《云南生态环境 (略) 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8〕1-9号)的要求,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螯合固化处理并检测达标 (略) 大风坝垃圾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此项工作符合环评批复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期间我局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同步谋划开展飞灰填埋场建设选址、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理项目论证等工作,但由于洱海流域范围内禁止建设飞灰填埋场、涉及水源地保护、地质灾害隐患大、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等各种原因先后多处飞灰填埋场拟选址点均未能推进实施。2021年4月收到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后,我局按照州、市两级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全力开展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理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滇西水泥厂于2022年完成了项目可研、初设、水保、地勘等前期工作,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原料送检反馈结果显示,该生产工艺的水泥产品存在重金属超标情况,水泥产品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导致该项目无法继续推进。
2.近期飞灰应急贮存。2023年8月大风坝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已填满,为了保障飞灰的规范化处置,我局积极筹划飞灰贮存工作。2023年9月28日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批复同意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固化飞灰应急贮存方案》(大建复〔2023〕21号),目前我局根据批复要求将飞灰运至祥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2号仓库进行贮存,贮存期暂定一年,约贮存飞灰17000吨。贮存期间严格遵守固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待下一步宾川填埋场改造完成后,再将贮存的飞灰转移至宾川填埋场规范填埋。
3.远期与宾川县开展飞灰填埋合作工作。鉴于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理项目方式无法继续推进, (略) 飞灰远期处理工作符合国家环保等相关规范要求。经与宾川县开展飞灰处置合作谈判,拟将宾川县填埋场剩余约100万立方库 (略) 垃圾焚烧飞灰的填埋,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了初步意见。2022年10月经请示大理州人民政府,同意将整改措施由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调整为飞灰螯合固化后运往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略) 与宾川县积极推进宾川县填埋场改造项目相关前期论证工作,2023年11月15日月宾川县完成了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项目(调整后)可研评审,目前已完成了初步设计初稿编制和环评报告编制及公示。
为了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 (略)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20 (略) 人民政府批准了《 (略) 与宾川县固化飞灰填埋处置合作实施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与宾川县开展飞灰填埋处置合作项目的投资、实施和运营相关事项,根据项目进展,预计2024年6月底宾川县可完成填埋场改造工作,届时可启动飞灰填埋合作工作,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运往该填埋场规范填埋。
(三)整改情况界定
通过近远期整改措施相结合的方式,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已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得到了妥善处置,特申请上级验收。
三、下步工作计划
近期我局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开展飞灰贮存工作;远期我局将与宾川县相关部门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相关要求完成飞灰的规范化填埋处理。通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落实技术规范相关要求,以杜绝飞灰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此报告!
2023年12月11日
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D2YN202104200026问题办结情况的报告
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编号为D2YN*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2YN*。投诉人反映: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的配套渣场目前仍未启动建设,违反“三同时”制度。
二、整改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件投诉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的配套渣场目前仍未启动建设”情况属实,反映的“违反‘三同时’制度”情况不属实。举报件反应的渣场建设问题,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未启动,建设飞灰填埋场主要用于处置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近年来虽然飞灰填埋场未启动建设,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均按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得到了妥善处置,未产生环境污染等相关问题。
(二)问题处理情况
1.2013年1月-2023年7月期间的飞灰处置。 (略) 按照《 (略) 环境保护 (略) 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1〕85号)、《云南生态环境 (略) 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8〕1-9号)的要求,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螯合固化处理并检测达标 (略) 大风坝垃圾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此项工作符合环评批复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期间我局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同步谋划开展飞灰填埋场建设选址、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理项目论证等工作,但由于洱海流域范围内禁止建设飞灰填埋场、涉及水源地保护、地质灾害隐患大、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等各种原因先后多处飞灰填埋场拟选址点均未能推进实施。2021年4月收到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后,我局按照州、市两级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全力开展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理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滇西水泥厂于2022年完成了项目可研、初设、水保、地勘等前期工作,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原料送检反馈结果显示,该生产工艺的水泥产品存在重金属超标情况,水泥产品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导致该项目无法继续推进。
2.近期飞灰应急贮存。2023年8月大风坝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已填满,为了保障飞灰的规范化处置,我局积极筹划飞灰贮存工作。2023年9月28日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批复同意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固化飞灰应急贮存方案》(大建复〔2023〕21号),目前我局根据批复要求将飞灰运至祥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2号仓库进行贮存,贮存期暂定一年,约贮存飞灰17000吨。贮存期间严格遵守固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待下一步宾川填埋场改造完成后,再将贮存的飞灰转移至宾川填埋场规范填埋。
3.远期与宾川县开展飞灰填埋合作工作。鉴于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理项目方式无法继续推进, (略) 飞灰远期处理工作符合国家环保等相关规范要求。经与宾川县开展飞灰处置合作谈判,拟将宾川县填埋场剩余约100万立方库 (略) 垃圾焚烧飞灰的填埋,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了初步意见。2022年10月经请示大理州人民政府,同意将整改措施由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调整为飞灰螯合固化后运往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略) 与宾川县积极推进宾川县填埋场改造项目相关前期论证工作,2023年11月15日月宾川县完成了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项目(调整后)可研评审,目前已完成了初步设计初稿编制和环评报告编制及公示。
为了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 (略)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20 (略) 人民政府批准了《 (略) 与宾川县固化飞灰填埋处置合作实施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与宾川县开展飞灰填埋处置合作项目的投资、实施和运营相关事项,根据项目进展,预计2024年6月底宾川县可完成填埋场改造工作,届时可启动飞灰填埋合作工作,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运往该填埋场规范填埋。
(三)整改情况界定
通过近远期整改措施相结合的方式, (略) 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已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得到了妥善处置,特申请上级验收。
三、下步工作计划
近期我局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开展飞灰贮存工作;远期我局将与宾川县相关部门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相关要求完成飞灰的规范化填埋处理。通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落实技术规范相关要求,以杜绝飞灰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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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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