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高仁乡八顷村土地平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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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高仁乡八顷村土地平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夏德润 (略) :

报来《关于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高仁乡八顷村土地平整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宁德种发〔2023〕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高仁乡八顷村土地平整项目

(项目代码:2310-*-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高仁乡项目区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促进当地粮食产业的壮大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推动地区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北起高仁乡高仁村,南至小淌口,西临西梁渠,东至移民安置三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整项目区范围内农渠和农沟,农渠拆除及平整共168条,总长度52.21km,其中:农渠拆除及外运砼预制板4176.48m3(运距4~5km),土方平整24014.76m3;农沟填埋101条,总长度33.94km,其中:农沟土方拉运36301.91m3(外运土方运距4~5km),土方回填30856.62m3,两侧沟拜土方平整29968.62m3。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11月-2024年5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3.7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7.4万元,临时工程1.37万元,独立费用 14.99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总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德润 (略) :

报来《关于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高仁乡八顷村土地平整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宁德种发〔2023〕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高仁乡八顷村土地平整项目

(项目代码:2310-*-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高仁乡项目区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促进当地粮食产业的壮大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推动地区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北起高仁乡高仁村,南至小淌口,西临西梁渠,东至移民安置三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整项目区范围内农渠和农沟,农渠拆除及平整共168条,总长度52.21km,其中:农渠拆除及外运砼预制板4176.48m3(运距4~5km),土方平整24014.76m3;农沟填埋101条,总长度33.94km,其中:农沟土方拉运36301.91m3(外运土方运距4~5km),土方回填30856.62m3,两侧沟拜土方平整29968.62m3。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11月-2024年5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3.7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7.4万元,临时工程1.37万元,独立费用 14.99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总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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