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等4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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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等4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晋宁区水务局:

《 (略) 晋宁区水务局<关于给 (略)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等4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晋水清〔2023〕76号 )收悉。经研究,该工程《 (略)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等4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 (略) “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报告》和2021年完成的《晋宁区东冲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晋宁区东冲水库总库容119万m3,属小(1)型水库,经鉴定为三类坝,202 (略) 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为保证该水库安全和正常运行,使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项目建成后可解决该水库病险问题,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使其充分稳定发挥水库防洪功能,保障水厂水源供给和农田灌溉用水。

二、项目名称

(略)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等4条山洪沟治理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略) 晋宁区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晋宁区晋城街道、上蒜镇、双河乡、二街镇

五、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主要对晋宁区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晋宁区大河老柴河段、晋宁区鸣矣河双河田坝至阿比村段、晋宁区鸣矣河野马冲水库脚至东冲河抽水站全长26.44公里的山洪沟进行治理。六、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571.4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争取国家新增国债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2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

八、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资源、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 2311-*-04-01-*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

(略) 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3年11月9日

(略) 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印发


(略) 晋宁区水务局:

《 (略) 晋宁区水务局<关于给 (略)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等4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晋水清〔2023〕76号 )收悉。经研究,该工程《 (略)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等4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规范,同意项目开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 (略) “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报告》和2021年完成的《晋宁区东冲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晋宁区东冲水库总库容119万m3,属小(1)型水库,经鉴定为三类坝,202 (略) 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为保证该水库安全和正常运行,使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项目建成后可解决该水库病险问题,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使其充分稳定发挥水库防洪功能,保障水厂水源供给和农田灌溉用水。

二、项目名称

(略)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等4条山洪沟治理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略) 晋宁区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晋宁区晋城街道、上蒜镇、双河乡、二街镇

五、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主要对晋宁区晋宁区柴河科地小河段、晋宁区大河老柴河段、晋宁区鸣矣河双河田坝至阿比村段、晋宁区鸣矣河野马冲水库脚至东冲河抽水站全长26.44公里的山洪沟进行治理。六、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571.4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争取国家新增国债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建设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2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

八、其他要求

(一)请依据自然资源、财政、滇管、环保、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请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时限,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改的,须报原批准单位批复同意方可更改。

(三)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工程完工)建成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等,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 2311-*-04-01-*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

(略) 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认定(章)

2023年11月9日

(略) 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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