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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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苍梧县民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对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函》(苍民函〔2023〕11号)、《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东方 (略) 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后通过。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基本符合有关设计规范,初步设计编制深度基本达到要求,同意开展下阶段工作。

二、项目统一代码:2104-*-04-01-*

三、建设地址:苍梧县梨埠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新建Ⅳ类殡仪馆,总建筑面积6175.40平方米。拟建1栋遗体处理、火化楼,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1栋悼念楼,建筑面积1374.97平方米;1栋业务、骨灰寄存、祭扫楼,建筑面积1790.87平方米;1栋后勤管理楼,建筑面积802.81平方米;1栋公厕,建筑面积61.75平方米。绿化面积8295平方米、道路硬化4500平方米、停车场1500平方米、集散广场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平整、给排水工程、配电及照明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避雷系统、通信和计算机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火化设备2套等设施。

五、原则上同意初步设计方案中确定的建筑结构、室内外装修装饰、给排水等工程的设计方案,请在施工图设计时进一步优化。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338.42万元,占总投资的83.5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14.27万元,占总投资的11.22%;工程预备费147.31万元,占总投资的5.26%。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解决。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其他开工前准备工作。未经批准,项目业主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工程概算。

附件: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6日

关联文件:

苍梧县民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对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函》(苍民函〔2023〕11号)、《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东方 (略) 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后通过。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基本符合有关设计规范,初步设计编制深度基本达到要求,同意开展下阶段工作。

二、项目统一代码:2104-*-04-01-*

三、建设地址:苍梧县梨埠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新建Ⅳ类殡仪馆,总建筑面积6175.40平方米。拟建1栋遗体处理、火化楼,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1栋悼念楼,建筑面积1374.97平方米;1栋业务、骨灰寄存、祭扫楼,建筑面积1790.87平方米;1栋后勤管理楼,建筑面积802.81平方米;1栋公厕,建筑面积61.75平方米。绿化面积8295平方米、道路硬化4500平方米、停车场1500平方米、集散广场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平整、给排水工程、配电及照明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避雷系统、通信和计算机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火化设备2套等设施。

五、原则上同意初步设计方案中确定的建筑结构、室内外装修装饰、给排水等工程的设计方案,请在施工图设计时进一步优化。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338.42万元,占总投资的83.5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14.27万元,占总投资的11.22%;工程预备费147.31万元,占总投资的5.26%。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解决。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其他开工前准备工作。未经批准,项目业主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工程概算。

附件:苍梧县殡仪馆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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