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旅游产业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兴国县旅游产业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兴国县行政审批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兴国县旅游产业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兴国县埠头乡、潋江镇、江背镇、长冈乡 |
建设单位: | 中交一公局 (兴国) (略) |
环评机构: | 赣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1.1.?施工期 公路施工期间易产生施工扬尘,对易产生施工扬尘环节要求如下: (1)控制施工时间 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 (2)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起尘量;设立值勤岗,合理组织施工路段交通。 (3)物料堆存、运输污染防治措施 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灌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严禁露天放置。 (4)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污染防治措施 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对施工路段进行洒水处理,防止施工线路地表开挖、表土堆放场地起尘;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 (5)建筑物拆迁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拆迁包括居民建筑物、电力电讯线、坟墓、部分老路面,老桥梁等。拆迁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洒水抑尘等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废弃物。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6)施工道路等的洒水抑尘措施 为减少二次扬尘,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处环境敏感区施工段安排1名员工定期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一般每天早、中、晚各洒水一次,当风速大于3级、夏季晴好的天气每隔2个小时洒水一次,以减少粉尘污染,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定期洒水降尘。 (7)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加强房屋拆迁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工程施工前,施工便道表面使用砂石铺设。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1.1.2.?营运期 (1)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公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在评价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2)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应尽量采用清洁能源,油烟废气排放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达标排放。 (3)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同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技能培训,减少车辆滞速。 1.2.?水环境保护措施 1.2.1.?施工期 (1)施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营地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24t/d,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沉淀或生化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相关标准后回用于灌溉,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施工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桥梁施工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共有 1座涉水桥梁,均需要在水中设置桥墩,各跨水大桥涉水工程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水下部分施工,水域桥墩采用围堰法施工,施工期间须将废水抽至岸上处理,桥梁施工废水的处理可采用隔油、混凝沉淀法。龙头大桥和潋江大桥等跨越水体为Ⅲ类水质要求,施工废水经处理达一级标准后可排入水体当中。 (3)其他措施 1)在路基开挖时,设置临时土质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每隔500m设一土质沉沙池,拦截泥沙,减少沙土对周边水域的影响。当路基、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2)施工机械不定期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3)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避免继续造成水污染。 4)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经沉淀干化后,运至弃土场处置,不可排入水体;桥梁施工营地远离水体。 5)在不可避免跑、冒、滴、漏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体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体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对渗漏到地面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 6)加强桥梁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过河桥墩围堰施工,避免施工泥浆及含油水排入到河里。以达到污染最小化。 7)在跨越溪流或渠道附近,不得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口储罐;禁止在溪流或渠道及近岸内清洗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严禁向溪流或渠道里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 8)临时堆放在水体附近的一般建筑材料,必须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油漆必须远离水体。 9)为防止雨季施工引起突发性污染,在靠近沿线河流、农灌系统的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性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当路基建成,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恢复植被。 10)项目实施阶段可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跨河桥梁尽量少设或不设水中墩。 根据目前公路服务设施污水处理情况,考虑本项目沿线服务设施设置特点、污水发生量情况,评价建议对沿线服务区等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三级化粪池。该装置进出水水质见表8.2-1,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可以满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公路营运期水环境防护措施如下: (1)加强沿线服务设施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共建成1座隔油池+三级化粪池)的运行维护,使污水达标排放,保证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 (2)公路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的边沟设计避免与农田连接。 (3)定期检查收费站、养护中心等设施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保证污水处理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检查清理高速公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和良好的状态。 (4)跨河桥梁设置明显禁止抛物标志牌;禁止未经覆盖的粉状散货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防止物料散落污染沿线水体;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的卡车上路行驶。 (5)为了对桥梁跨越水体进行保护,本次环评要求在跨水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设施和沉淀池(兼作应急事故池,收集规模为初期雨水+危化品量)。 1.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3.1.?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管理和监控。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注意施工机械的维护与保养,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同时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源设施尽量设在距敏感目标较远的地方。 (2)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区域的集中居民点设置临时声屏障进行噪声阻隔,夜间禁止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路段,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施工申请,并按环保部门要求采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等措施消减噪声。确保各施工场所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3)主要运输通道远离居民区;昼间施工时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公路沿线居民生活环境,在22:00~6:00时段尽量停止噪声大的机械设备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路段,须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施工申请,并采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等措施消减噪声。 (4)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5)加强对居民点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点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考虑改变材料运输路线,在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建临时声屏障或与当地居民达成协议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3.2.?营运期 ⑴噪声防治原则 根据沿线环境特点,结合各居民点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评价按以下原则提出噪声防护措施: ①根据环发[2010]7 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公路两侧超标居民点分别采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防护措施;同时提出营运期高速公路两侧建筑规划要求供地方规划部门参考,避免公路建成后两侧建筑规划噪声干扰。 ②考虑公路沿线部分经过居民点路段为路堑和高架桥等路基形式,起到了较好地声屏障作用,评价建议合理设计路基开挖面,保留路堑遮挡山体,避免交通噪声影响。 ③鉴于本项目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下阶段设计方案局部可能会有所调整,评价建议下阶段项目具体实施中应根据线位调整实际位置和周围居民点分布情况,结合评价预测结果,调整相关噪声防护措施。 ⑵噪声防护措施技术经济比较目前国内常用的工程降噪措施主要有声屏障、隔声窗、降噪林、搬迁等措施。 1.3.3.?营运中期噪声防治措施及效果分析 ⑴ 根据公路沿线各敏感点噪声预测分析结果,结合各居民点超标情况,评价提出对营运近中期超标的敏感点在近期实施降噪措施,对营运远期超标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待公路营运远期根据具体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⑵ 考虑本阶段为工可阶段,路线方案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在具体实施噪声防护措施时应根据施工图阶段的路线方针以及具体敏感点的相对位置变化情况,按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护原则对相应的敏感点进行噪声防护,结合最终设计变化情况和敏感点分布情况,根据评价预测结果,对调整后线位两侧超标敏感点采取声屏障或隔声窗防护措施。 ⑶ 具体噪声防护措施根据营运中期噪声预测结果,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如营运期出现敏感点噪声超标,在道路两侧设置声屏障和环保搬迁的可操作性较小,推荐采通风隔声窗降噪措施。对全线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噪声防治措施,共设置通风隔声窗940m2。 1.3.4.?营运远期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公路沿线涉及的部分村庄营运远期噪声超标,届时应根据车流量的递增,经实地监测后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治理费用应由公路营运者承担。 1.3.5.?其它噪声防治措施 (1)根据营运期噪声监测结果,完善对公路沿线已有和新增环境敏感点所采取的绿化或其它防噪措施,减缓噪声污染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合理进行道路两侧建筑规划,建议公路沿线规划未建成区两侧进行新的建筑规划时考虑公路交通噪声影响,在靠近公路两侧优先考虑以工业布局为主,避免在公路中心线两侧4a类达标范围内规划居住、 (略) 等敏感建筑,以减少公路交通噪声带来的干扰。 若在公路两侧规划建筑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建筑应采取通风隔声窗、调整邻路建筑功能等措施,主动减小公路交通噪声带来的不良影响。 1.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4.1.?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和钻渣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施工拆迁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砖、瓦、水泥块以及少量废弃钢筋、电缆及木料等。对于砖、瓦、废弃钢筋、电缆由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分拣,把有用的钢筋、木料、电缆等物料进行回收再利用,剩余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制砖厂。 (2)路基工程产生的清表土方全部用于道路边坡、沿线绿化带等绿化覆土利用。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同周边生活居民垃圾集中统一送垃圾填埋处理,距离城镇较远可选择适当的场地进行填埋。 (4)桥梁施工钻渣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运至岸上指定地点存放,不得堆放在河道内,待钻渣晾干后再运至弃土场堆存。 综上所述,施工期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置,无固废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1.4.2.?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养护中心和服务区应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垃圾定期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的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兴国县行政审批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兴国县旅游产业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兴国县埠头乡、潋江镇、江背镇、长冈乡 |
建设单位: | 中交一公局 (兴国) (略) |
环评机构: | 赣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1.1.?施工期 公路施工期间易产生施工扬尘,对易产生施工扬尘环节要求如下: (1)控制施工时间 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 (2)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起尘量;设立值勤岗,合理组织施工路段交通。 (3)物料堆存、运输污染防治措施 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灌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严禁露天放置。 (4)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污染防治措施 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对施工路段进行洒水处理,防止施工线路地表开挖、表土堆放场地起尘;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 (5)建筑物拆迁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拆迁包括居民建筑物、电力电讯线、坟墓、部分老路面,老桥梁等。拆迁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洒水抑尘等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废弃物。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6)施工道路等的洒水抑尘措施 为减少二次扬尘,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处环境敏感区施工段安排1名员工定期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一般每天早、中、晚各洒水一次,当风速大于3级、夏季晴好的天气每隔2个小时洒水一次,以减少粉尘污染,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定期洒水降尘。 (7)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加强房屋拆迁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工程施工前,施工便道表面使用砂石铺设。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1.1.2.?营运期 (1)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公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在评价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2)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应尽量采用清洁能源,油烟废气排放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达标排放。 (3)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同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技能培训,减少车辆滞速。 1.2.?水环境保护措施 1.2.1.?施工期 (1)施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营地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24t/d,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沉淀或生化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相关标准后回用于灌溉,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施工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桥梁施工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共有 1座涉水桥梁,均需要在水中设置桥墩,各跨水大桥涉水工程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水下部分施工,水域桥墩采用围堰法施工,施工期间须将废水抽至岸上处理,桥梁施工废水的处理可采用隔油、混凝沉淀法。龙头大桥和潋江大桥等跨越水体为Ⅲ类水质要求,施工废水经处理达一级标准后可排入水体当中。 (3)其他措施 1)在路基开挖时,设置临时土质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每隔500m设一土质沉沙池,拦截泥沙,减少沙土对周边水域的影响。当路基、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2)施工机械不定期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3)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避免继续造成水污染。 4)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经沉淀干化后,运至弃土场处置,不可排入水体;桥梁施工营地远离水体。 5)在不可避免跑、冒、滴、漏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体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体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对渗漏到地面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 6)加强桥梁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过河桥墩围堰施工,避免施工泥浆及含油水排入到河里。以达到污染最小化。 7)在跨越溪流或渠道附近,不得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口储罐;禁止在溪流或渠道及近岸内清洗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严禁向溪流或渠道里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 8)临时堆放在水体附近的一般建筑材料,必须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油漆必须远离水体。 9)为防止雨季施工引起突发性污染,在靠近沿线河流、农灌系统的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性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当路基建成,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恢复植被。 10)项目实施阶段可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跨河桥梁尽量少设或不设水中墩。 根据目前公路服务设施污水处理情况,考虑本项目沿线服务设施设置特点、污水发生量情况,评价建议对沿线服务区等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三级化粪池。该装置进出水水质见表8.2-1,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可以满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公路营运期水环境防护措施如下: (1)加强沿线服务设施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共建成1座隔油池+三级化粪池)的运行维护,使污水达标排放,保证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 (2)公路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的边沟设计避免与农田连接。 (3)定期检查收费站、养护中心等设施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保证污水处理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检查清理高速公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和良好的状态。 (4)跨河桥梁设置明显禁止抛物标志牌;禁止未经覆盖的粉状散货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防止物料散落污染沿线水体;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的卡车上路行驶。 (5)为了对桥梁跨越水体进行保护,本次环评要求在跨水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设施和沉淀池(兼作应急事故池,收集规模为初期雨水+危化品量)。 1.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3.1.?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管理和监控。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注意施工机械的维护与保养,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同时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源设施尽量设在距敏感目标较远的地方。 (2)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区域的集中居民点设置临时声屏障进行噪声阻隔,夜间禁止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路段,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施工申请,并按环保部门要求采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等措施消减噪声。确保各施工场所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3)主要运输通道远离居民区;昼间施工时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公路沿线居民生活环境,在22:00~6:00时段尽量停止噪声大的机械设备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路段,须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施工申请,并采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等措施消减噪声。 (4)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5)加强对居民点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点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考虑改变材料运输路线,在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建临时声屏障或与当地居民达成协议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3.2.?营运期 ⑴噪声防治原则 根据沿线环境特点,结合各居民点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评价按以下原则提出噪声防护措施: ①根据环发[2010]7 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公路两侧超标居民点分别采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防护措施;同时提出营运期高速公路两侧建筑规划要求供地方规划部门参考,避免公路建成后两侧建筑规划噪声干扰。 ②考虑公路沿线部分经过居民点路段为路堑和高架桥等路基形式,起到了较好地声屏障作用,评价建议合理设计路基开挖面,保留路堑遮挡山体,避免交通噪声影响。 ③鉴于本项目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下阶段设计方案局部可能会有所调整,评价建议下阶段项目具体实施中应根据线位调整实际位置和周围居民点分布情况,结合评价预测结果,调整相关噪声防护措施。 ⑵噪声防护措施技术经济比较目前国内常用的工程降噪措施主要有声屏障、隔声窗、降噪林、搬迁等措施。 1.3.3.?营运中期噪声防治措施及效果分析 ⑴ 根据公路沿线各敏感点噪声预测分析结果,结合各居民点超标情况,评价提出对营运近中期超标的敏感点在近期实施降噪措施,对营运远期超标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待公路营运远期根据具体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⑵ 考虑本阶段为工可阶段,路线方案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在具体实施噪声防护措施时应根据施工图阶段的路线方针以及具体敏感点的相对位置变化情况,按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护原则对相应的敏感点进行噪声防护,结合最终设计变化情况和敏感点分布情况,根据评价预测结果,对调整后线位两侧超标敏感点采取声屏障或隔声窗防护措施。 ⑶ 具体噪声防护措施根据营运中期噪声预测结果,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如营运期出现敏感点噪声超标,在道路两侧设置声屏障和环保搬迁的可操作性较小,推荐采通风隔声窗降噪措施。对全线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噪声防治措施,共设置通风隔声窗940m2。 1.3.4.?营运远期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公路沿线涉及的部分村庄营运远期噪声超标,届时应根据车流量的递增,经实地监测后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治理费用应由公路营运者承担。 1.3.5.?其它噪声防治措施 (1)根据营运期噪声监测结果,完善对公路沿线已有和新增环境敏感点所采取的绿化或其它防噪措施,减缓噪声污染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合理进行道路两侧建筑规划,建议公路沿线规划未建成区两侧进行新的建筑规划时考虑公路交通噪声影响,在靠近公路两侧优先考虑以工业布局为主,避免在公路中心线两侧4a类达标范围内规划居住、 (略) 等敏感建筑,以减少公路交通噪声带来的干扰。 若在公路两侧规划建筑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建筑应采取通风隔声窗、调整邻路建筑功能等措施,主动减小公路交通噪声带来的不良影响。 1.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4.1.?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和钻渣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施工拆迁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砖、瓦、水泥块以及少量废弃钢筋、电缆及木料等。对于砖、瓦、废弃钢筋、电缆由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分拣,把有用的钢筋、木料、电缆等物料进行回收再利用,剩余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制砖厂。 (2)路基工程产生的清表土方全部用于道路边坡、沿线绿化带等绿化覆土利用。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同周边生活居民垃圾集中统一送垃圾填埋处理,距离城镇较远可选择适当的场地进行填埋。 (4)桥梁施工钻渣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运至岸上指定地点存放,不得堆放在河道内,待钻渣晾干后再运至弃土场堆存。 综上所述,施工期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置,无固废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1.4.2.?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养护中心和服务区应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垃圾定期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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