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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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略) 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日至4月4日, (略) 委第十一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3年5月30日,市委巡察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进驻我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既是对我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是对我局全面工作的督促和鞭策,必将对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起到强力的推动作用。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13项问题,奎文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有3项整改到位;10项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党组成员抓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组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召开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安排部署不具体”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局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开展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组会议,5月31日至8月30日共召开党组会议7次,巡察期间分别于2023年3月2日、3月13日、3月29日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摘编》及营商环境政策解读等理论文章;自5月31日至8月30日集中整改期间,分别于5月31日、7月3日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组带头学,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学,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二是加强理论中心组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学台已基本建成,“多测合一”平台正在与“工改系统”、“一码管地”、“不动产登记”、住建等系统进行对接,新要求需完成国产化后才能验收,相关工作推进中。近期平台计划来奎文选一项目进行“多测合一”试点,届时我局将积极配合,争取早日完成试点。

(四)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落实有差距”问题

(4)针对“局党组不重视部门联动,多头检查造成企业多次申请、多次提交资料,不能落实‘一次办好’要求”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通过平时的现场踏勘广泛宣传联合验收政策和举措,引导建设单位充分知晓内容,准确把握政策。同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发放明白纸告知此项工作,对于符合“联合验收”条件的,积极建议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过以上工作,目前,已有1家符合联合验收条件的企业,正在准备申请第一阶段联合验收。

(五)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未划转到位”问题

(5)针对“局党组不注重‘放管服’改革,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应划未划”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3个许可事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派驻人员在奎文区行政审批大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线上继续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等3个许可事项于2019年11月27日,由奎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办理。 (略) 区统一安排稳妥办理好有关移交手续。经与审批局初步沟通本着实事求是,有利于营商环境的原则,我局近期已与区审批局再次沟通,就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3个许可事项,妥善处理上述许可移交手续。

(六)关于“土地征收牵头发挥作用不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6)针对“局党组推动土地征收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向区政府汇报,由政府定期召开未征收地块调度会议,推进未征收地块征收。二是积极与街办对接协调,督促各相关街办尽快确定项目、组织拆迁及妥善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对具备征地条件的北虞、马少野等地块,启动了征地程序。三是严格按程序推进征地,与街办、村共同解决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拨付征地相关费用。四是完成组卷后积极报批。下一步,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深入推进各地块土地征收,提前介入,积极协调,对具备征地条件的地块加快征收进度。

(七)关于“化解群众矛盾用情不专,信访处置效果不明显”问题

(7)针对“局党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的不牢,对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关心不够,对上访事件处理不到位,上访数量逐年递增”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长为成员的积案化解小组。二是组织有关科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化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内征地拆迁、涉房地产,易引发的重点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等措施,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是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摸排核查,与群众见面,全面掌握情况,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当场不能办理的,积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四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坚决做到群众随到随接待、随接待随处理,按照“四个不允许”要求,确保所有信访事项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通过以上工作,目前,3件初信、初访信访事项,局领导第一时间与反映群众进行了见面并进行现场答复、解释,反映群众均表示满意。

(八)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付款”问题

(8)针对“局党组对应付款项支付重视不够,造成企业资金压力大,对企业经营运转产生不利影响”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略) 奎文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采购项目,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截止目前尚有部分金额未支付。多次与财政沟通协调,待财政资金压力缓解后,及时争取资金足额拨付。同时不断与企业沟通交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二是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与青 (略) 签订《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阻碍灯安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驻潍部队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未按约定支付尾款,经多次协调财政后,已于2023年7月5日按照合同金额支付剩余尾款,该项目已全部完成付款,已整改到位。

(九)关于“对临时建设用房监管不力,存在超时限使用问题”问题

(9)针对“局党组对临时建设用房监管力度不够,使用期限掌握不清,后续监管不到位,临时建筑超时限使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通过排查,对超出使用期限3个临时建设工程,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2处临时建筑正在办理延期手续,1处临时建筑已拆除。

(十)关于“测绘抽查结果未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不够”问题

(10)针对“局党组推动测绘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关于“2022年测绘资质监督检查结果公布”的问题,作为即知即改,已于2023年3月29日向社会公布,完成整改。二是情况说明,《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中未规定将测绘资质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但奎文分局已经在2021年6月完成当年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工作,并且在7月开始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故测绘资质监督检查结果仅需公布2022年的)。

(十一)关于“‘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公开公示工作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局党组对公开公示工作推动力度不足,企业土地划拨批前公示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未同步进行”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147号)要求,项目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后,由规划用地科和开发利用科同步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用地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步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与划拨批前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进行现场公示,划拨批前公示 (略) 场网发布。 (略) (略) 急救综合楼项目增加用地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9月19日同步开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与划拨批前公示。

(十二)关于“遗留问题解决动力不足”问题

(12)针对“局党组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工作任重道远,长期积累了大量‘批而未供’土地,对整体的土地利用效果影响较大,制约着土地的高效集约利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全区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了梳理,形成地块台账,并向区政府进行了汇报,加快土地供应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80.12亩。二是对未落实项目的土地,引导项目优先选址,充分利用;对因征地拆迁、规划不符等原因暂时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加强协调统筹,依法依规调整规划,推进土地供应。三是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深入挖潜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加快供地进度。

(十三)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不彻底”问题

(13)针对“局党组落实上级决策不主动,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场督导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二是积极加强与街办配合,共同争取财政部门资金支持,对相关地上附着物进行适当补偿。三是整改完成后及时向上级提报审核确认。下一步,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深入推进耕地卫片监管,宣传到位,坚决制止耕地流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此次整改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土地征收方面,存在主动服务意识不足的问题。土地征收推进难度较大。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拟征收地块中,由于部分地块存在拆迁、城中村改造无开发企业或资金不足等问题,造成征地较难推进。二是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方面,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奎文区批而未供处置存在历史遗留且难以处置的未供地块较多,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进度较慢。今后需加快拆迁和招商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新征土地统筹片区规划,充分论证,从源头上杜绝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一是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对形成制度机制的,坚持常抓不懈,形成常态,确保全面工作更好、更持久开展。二是加大巡察成果运用,防止类似问题发生。把整改工作与推进全面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略) 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成果,以良好作风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的认识,通过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持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尤其是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上,开展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真正把履行“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担负起来。四是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不断总结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过一事长一智”,不断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制度上的缺位,紧盯薄弱环节和空白区域,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五是高压态势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6)*;邮政信箱: (略) 奎文区新华路5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党组

2023年12月11日

(略) 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日至4月4日, (略) 委第十一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3年5月30日,市委巡察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进驻我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既是对我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是对我局全面工作的督促和鞭策,必将对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起到强力的推动作用。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13项问题,奎文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有3项整改到位;10项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党组成员抓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组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召开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安排部署不具体”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局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开展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组会议,5月31日至8月30日共召开党组会议7次,巡察期间分别于2023年3月2日、3月13日、3月29日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摘编》及营商环境政策解读等理论文章;自5月31日至8月30日集中整改期间,分别于5月31日、7月3日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组带头学,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学,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二是加强理论中心组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学台已基本建成,“多测合一”平台正在与“工改系统”、“一码管地”、“不动产登记”、住建等系统进行对接,新要求需完成国产化后才能验收,相关工作推进中。近期平台计划来奎文选一项目进行“多测合一”试点,届时我局将积极配合,争取早日完成试点。

(四)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落实有差距”问题

(4)针对“局党组不重视部门联动,多头检查造成企业多次申请、多次提交资料,不能落实‘一次办好’要求”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通过平时的现场踏勘广泛宣传联合验收政策和举措,引导建设单位充分知晓内容,准确把握政策。同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发放明白纸告知此项工作,对于符合“联合验收”条件的,积极建议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过以上工作,目前,已有1家符合联合验收条件的企业,正在准备申请第一阶段联合验收。

(五)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未划转到位”问题

(5)针对“局党组不注重‘放管服’改革,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应划未划”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3个许可事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派驻人员在奎文区行政审批大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线上继续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等3个许可事项于2019年11月27日,由奎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办理。 (略) 区统一安排稳妥办理好有关移交手续。经与审批局初步沟通本着实事求是,有利于营商环境的原则,我局近期已与区审批局再次沟通,就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3个许可事项,妥善处理上述许可移交手续。

(六)关于“土地征收牵头发挥作用不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6)针对“局党组推动土地征收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向区政府汇报,由政府定期召开未征收地块调度会议,推进未征收地块征收。二是积极与街办对接协调,督促各相关街办尽快确定项目、组织拆迁及妥善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对具备征地条件的北虞、马少野等地块,启动了征地程序。三是严格按程序推进征地,与街办、村共同解决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拨付征地相关费用。四是完成组卷后积极报批。下一步,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深入推进各地块土地征收,提前介入,积极协调,对具备征地条件的地块加快征收进度。

(七)关于“化解群众矛盾用情不专,信访处置效果不明显”问题

(7)针对“局党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的不牢,对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关心不够,对上访事件处理不到位,上访数量逐年递增”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长为成员的积案化解小组。二是组织有关科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化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内征地拆迁、涉房地产,易引发的重点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等措施,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是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摸排核查,与群众见面,全面掌握情况,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当场不能办理的,积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四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坚决做到群众随到随接待、随接待随处理,按照“四个不允许”要求,确保所有信访事项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通过以上工作,目前,3件初信、初访信访事项,局领导第一时间与反映群众进行了见面并进行现场答复、解释,反映群众均表示满意。

(八)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付款”问题

(8)针对“局党组对应付款项支付重视不够,造成企业资金压力大,对企业经营运转产生不利影响”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略) 奎文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采购项目,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截止目前尚有部分金额未支付。多次与财政沟通协调,待财政资金压力缓解后,及时争取资金足额拨付。同时不断与企业沟通交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二是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与青 (略) 签订《空军机场净空区超高建(构)筑物阻碍灯安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驻潍部队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未按约定支付尾款,经多次协调财政后,已于2023年7月5日按照合同金额支付剩余尾款,该项目已全部完成付款,已整改到位。

(九)关于“对临时建设用房监管不力,存在超时限使用问题”问题

(9)针对“局党组对临时建设用房监管力度不够,使用期限掌握不清,后续监管不到位,临时建筑超时限使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通过排查,对超出使用期限3个临时建设工程,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2处临时建筑正在办理延期手续,1处临时建筑已拆除。

(十)关于“测绘抽查结果未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不够”问题

(10)针对“局党组推动测绘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关于“2022年测绘资质监督检查结果公布”的问题,作为即知即改,已于2023年3月29日向社会公布,完成整改。二是情况说明,《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中未规定将测绘资质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但奎文分局已经在2021年6月完成当年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工作,并且在7月开始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故测绘资质监督检查结果仅需公布2022年的)。

(十一)关于“‘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公开公示工作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局党组对公开公示工作推动力度不足,企业土地划拨批前公示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未同步进行”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147号)要求,项目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后,由规划用地科和开发利用科同步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用地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步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与划拨批前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进行现场公示,划拨批前公示 (略) 场网发布。 (略) (略) 急救综合楼项目增加用地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9月19日同步开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与划拨批前公示。

(十二)关于“遗留问题解决动力不足”问题

(12)针对“局党组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工作任重道远,长期积累了大量‘批而未供’土地,对整体的土地利用效果影响较大,制约着土地的高效集约利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全区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了梳理,形成地块台账,并向区政府进行了汇报,加快土地供应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80.12亩。二是对未落实项目的土地,引导项目优先选址,充分利用;对因征地拆迁、规划不符等原因暂时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加强协调统筹,依法依规调整规划,推进土地供应。三是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深入挖潜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加快供地进度。

(十三)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不彻底”问题

(13)针对“局党组落实上级决策不主动,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场督导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二是积极加强与街办配合,共同争取财政部门资金支持,对相关地上附着物进行适当补偿。三是整改完成后及时向上级提报审核确认。下一步,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深入推进耕地卫片监管,宣传到位,坚决制止耕地流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此次整改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土地征收方面,存在主动服务意识不足的问题。土地征收推进难度较大。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拟征收地块中,由于部分地块存在拆迁、城中村改造无开发企业或资金不足等问题,造成征地较难推进。二是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方面,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奎文区批而未供处置存在历史遗留且难以处置的未供地块较多,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进度较慢。今后需加快拆迁和招商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新征土地统筹片区规划,充分论证,从源头上杜绝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一是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对形成制度机制的,坚持常抓不懈,形成常态,确保全面工作更好、更持久开展。二是加大巡察成果运用,防止类似问题发生。把整改工作与推进全面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略) 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成果,以良好作风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的认识,通过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持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尤其是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上,开展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真正把履行“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担负起来。四是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不断总结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过一事长一智”,不断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制度上的缺位,紧盯薄弱环节和空白区域,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五是高压态势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6)*;邮政信箱: (略) 奎文区新华路5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党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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