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染场地修复工程15#Ⅰ-1清挖效果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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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染场地修复工程15#Ⅰ-1清挖效果评估报告

根据贵州勘设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此次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染场地的 15#地块 1 个基坑共 1 个区域:15#-I-1,确认修复目标污染物 2 种,为重金属污染物铅和锑,通过逐个对比法进行评估,所有样本检测值均低于地块风险评估报告中要求的修复目标值要求,最大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满足《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规定要求,达到修复效果评估标准。

综上所述:本次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染场地 15#地块1 个基坑共 1 个区域,根据对修复区域污染物进行监测,各检测指标均达到《首钢贵钢老区开发项目地块二期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中要求的修复目标值,所有样本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修复施工过程能较好落实环评要求、环评批复要求以及修复方案中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对周边的环境未造成新的污染。达到清挖修复评估效果。

,贵州

根据贵州勘设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此次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染场地的 15#地块 1 个基坑共 1 个区域:15#-I-1,确认修复目标污染物 2 种,为重金属污染物铅和锑,通过逐个对比法进行评估,所有样本检测值均低于地块风险评估报告中要求的修复目标值要求,最大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满足《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规定要求,达到修复效果评估标准。

综上所述:本次首钢贵钢老区开发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染场地 15#地块1 个基坑共 1 个区域,根据对修复区域污染物进行监测,各检测指标均达到《首钢贵钢老区开发项目地块二期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中要求的修复目标值,所有样本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修复施工过程能较好落实环评要求、环评批复要求以及修复方案中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对周边的环境未造成新的污染。达到清挖修复评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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