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城关镇、高庄乡唐徕渠灌域田间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高庄乡片区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平罗县城关镇、高庄乡唐徕渠灌域田间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高庄乡片区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上报<平罗县城关镇、高庄乡唐徕渠灌域田间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高庄乡片区)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平水发〔2023〕16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城关镇、高庄乡唐徕渠灌域田间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高庄乡片区)

(项目代码:2105-*-19-01-*)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唐徕渠部分渠段淤积严重、渠板裂缝脱落、建筑物坏损、输水能力不足等问题,完善量测水和水量监控设施,提高项目区水资源调控管理水平和高效利用,对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打造现代化节水型灌区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庄乡唐徕渠灌域。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唐徕渠136+950-145+916段1处干渠测流断面、29条支渠的取水口、部分斗口和节制闸配套安装量测水设施设备,并将数据集成至控制中心;对18条支渠砌护改造部分段落渠道和建筑物。涉及灌溉面积2.5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量测水设施设备改造工程

(1)量测水设施。翻建(改造)建筑物共55座,干渠断面量测水设施改建1套,干渠直开口量测水设施27套,斗口量测水设施6套,节制闸21套。

(2)量测水设备。配套安装干渠测流断面测流设备1套,安装量测水闸门设备54套,其中:直开口27套(“双控”14套,“单控”13套),斗口6套(“双控”6套),节制闸21套(“双控”16套,“单控”5套)。

(3)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本次55套量测水设备均采用太阳能供电,采用4G网络无线通信,将干渠设备运行的数据集成至唐徕渠管理处并共享至平罗县水务局总调度中心,支渠数据集成至高庄乡分控中心和平罗县水务局总调度中心。

(二)渠道砌护工程

(1)渠道砌护工程。砌护支渠18条,长29.22km,采用全断面U形预制板砌护,板厚70mm。

(2)建筑物工程。改造渠道建筑物592座,其中:节制闸42座,生产桥235座,斗农口296座,跨沟渠涵19座。建筑物进出口采用浆砌(砼)砌(浇)筑。

五、建设工期

2024年3月-2025年3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1855.1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60.2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21.85万元,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509.23万元,临时工程费16.41万元,独立费用193.31万元,预备费54.03万元。

资金来源:增发国债资金16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55.13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上报<平罗县城关镇、高庄乡唐徕渠灌域田间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高庄乡片区)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平水发〔2023〕16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城关镇、高庄乡唐徕渠灌域田间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高庄乡片区)

(项目代码:2105-*-19-01-*)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唐徕渠部分渠段淤积严重、渠板裂缝脱落、建筑物坏损、输水能力不足等问题,完善量测水和水量监控设施,提高项目区水资源调控管理水平和高效利用,对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打造现代化节水型灌区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庄乡唐徕渠灌域。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唐徕渠136+950-145+916段1处干渠测流断面、29条支渠的取水口、部分斗口和节制闸配套安装量测水设施设备,并将数据集成至控制中心;对18条支渠砌护改造部分段落渠道和建筑物。涉及灌溉面积2.5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量测水设施设备改造工程

(1)量测水设施。翻建(改造)建筑物共55座,干渠断面量测水设施改建1套,干渠直开口量测水设施27套,斗口量测水设施6套,节制闸21套。

(2)量测水设备。配套安装干渠测流断面测流设备1套,安装量测水闸门设备54套,其中:直开口27套(“双控”14套,“单控”13套),斗口6套(“双控”6套),节制闸21套(“双控”16套,“单控”5套)。

(3)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本次55套量测水设备均采用太阳能供电,采用4G网络无线通信,将干渠设备运行的数据集成至唐徕渠管理处并共享至平罗县水务局总调度中心,支渠数据集成至高庄乡分控中心和平罗县水务局总调度中心。

(二)渠道砌护工程

(1)渠道砌护工程。砌护支渠18条,长29.22km,采用全断面U形预制板砌护,板厚70mm。

(2)建筑物工程。改造渠道建筑物592座,其中:节制闸42座,生产桥235座,斗农口296座,跨沟渠涵19座。建筑物进出口采用浆砌(砼)砌(浇)筑。

五、建设工期

2024年3月-2025年3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1855.1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60.2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21.85万元,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509.23万元,临时工程费16.41万元,独立费用193.31万元,预备费54.03万元。

资金来源:增发国债资金16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55.13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