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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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聚 (略)

年产2万套新型复合材料养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略) (略) 唐庄镇姚庄村东

河南睿嘉 (略)

(略) 聚 (略) 拟投资36 (略) (略) 唐庄镇姚庄村东新建年产2万套新型复合材料养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拟建年产2万套新型复合材料养殖设备生产线,产品方案为2万套新型复合材料养殖设备/年。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生产新型复合漏粪板过程中,混合搅拌工序进料产生的粉尘、加热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新增塑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生产PVC畜牧板材、SMC片料漏粪板、水槽、风机外壳过程中产生的加热固化废气。

(1)生产新型复合漏粪板过程中混合搅拌工序进料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10mg/m3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颗粒物3.5kg/h(15m高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颗粒物有组织20mg/m3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2)生产塑料制品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生产SMC片料漏粪板、水槽、风机外壳产生的固化废气、生产PVC畜牧板材产生的固化废气、生产新型复合漏粪板产生的固化废气经同一套净化设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非*烷总烃60mg/m3、单位产品排放量0.3kg/t-产品限值;苯*烯20mg/m3限值的要求,同时能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非*烷总烃10mg/m3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苯*烯6.5kg/h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能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0.5mg/m3限值要求,同时可以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非*烷总烃工业企业边界2.0mg/m3的要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中苯*烯企业边界5.0mg/m3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拆包过程产生的未被污染的废包装袋和桶、检验不合格品、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除尘过程收集的粉尘,这些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被污染的包装材料、设备在运行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都属于危险废物,集中分类存储在危废间内, (略) 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控制;危废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噪声源为70~75dB(A),项目运营生产期间噪声经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密闭措施治理后,厂区四周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要求,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聚 (略)

年产2万套新型复合材料养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略) (略) 唐庄镇姚庄村东

河南睿嘉 (略)

(略) 聚 (略) 拟投资36 (略) (略) 唐庄镇姚庄村东新建年产2万套新型复合材料养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拟建年产2万套新型复合材料养殖设备生产线,产品方案为2万套新型复合材料养殖设备/年。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生产新型复合漏粪板过程中,混合搅拌工序进料产生的粉尘、加热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新增塑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生产PVC畜牧板材、SMC片料漏粪板、水槽、风机外壳过程中产生的加热固化废气。

(1)生产新型复合漏粪板过程中混合搅拌工序进料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10mg/m3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颗粒物3.5kg/h(15m高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颗粒物有组织20mg/m3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2)生产塑料制品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生产SMC片料漏粪板、水槽、风机外壳产生的固化废气、生产PVC畜牧板材产生的固化废气、生产新型复合漏粪板产生的固化废气经同一套净化设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非*烷总烃60mg/m3、单位产品排放量0.3kg/t-产品限值;苯*烯20mg/m3限值的要求,同时能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非*烷总烃10mg/m3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苯*烯6.5kg/h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能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0.5mg/m3限值要求,同时可以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非*烷总烃工业企业边界2.0mg/m3的要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中苯*烯企业边界5.0mg/m3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拆包过程产生的未被污染的废包装袋和桶、检验不合格品、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除尘过程收集的粉尘,这些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被污染的包装材料、设备在运行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都属于危险废物,集中分类存储在危废间内, (略) 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控制;危废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噪声源为70~75dB(A),项目运营生产期间噪声经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密闭措施治理后,厂区四周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要求,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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