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试行的通知
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略) 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发改公管〔2023〕173号)要求,为进一步降 (略) 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促 (略) 场公平竞争和诚信体系建设,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略) 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农业农村领域等的建设项目。
二、适用主体
(略) 级行业主 (略) 级重点培育企业或近三年内无招投标领域违规记录且信用良好的企业,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信用监管平台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应用方式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1%比率收取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1%比率收取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含)以下的免收投标保证金。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1%比率收取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下的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在需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鼓励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拒收投标人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各投标人根据自身需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出选择银行、保险机构开具电子保函。
四、对招标人权益保障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在本通知有效期内投标人将不再享受减免投标保证金。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略) 范围内依法公开处罚结果,各行业监管部门对违规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相关信息通过信用网站公示:
(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水务局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2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略) 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发改公管〔2023〕173号)要求,为进一步降 (略) 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促 (略) 场公平竞争和诚信体系建设,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略) 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农业农村领域等的建设项目。
二、适用主体
(略) 级行业主 (略) 级重点培育企业或近三年内无招投标领域违规记录且信用良好的企业,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信用监管平台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应用方式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1%比率收取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1%比率收取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含)以下的免收投标保证金。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1%比率收取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下的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在需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鼓励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拒收投标人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各投标人根据自身需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出选择银行、保险机构开具电子保函。
四、对招标人权益保障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在本通知有效期内投标人将不再享受减免投标保证金。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略) 范围内依法公开处罚结果,各行业监管部门对违规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相关信息通过信用网站公示:
(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水务局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22日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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