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能浩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智能装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湖南湘能浩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智能装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湘能 (略) 智能装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智能装配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双塘路以东、红枫路以北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明启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湘能 (略) 拟投资2.2亿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双塘路以东、红枫路以北新建生产厂房,建设“智能装配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40台油浸式电力变压器、240台干式电力变压器、180台箱式变电站、3400台其他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控制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 (略) 政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浇注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喷塑固化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粉尘回收系统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金属粉尘经自然沉降,人工清扫收集;酸洗酸雾、注油有机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车间安装机械通风装置,加强车间通风。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变压器生产线、喷粉生产线、机加工生产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滤芯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焊渣、废边角料、废包装、废弃的滤筒(芯)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废树脂、油渣、磷化槽废渣、酸洗槽液、脱脂槽液、磷化槽液、废包装桶、废油(桶)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12日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湘能 (略) 智能装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智能装配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双塘路以东、红枫路以北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明启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湘能 (略) 拟投资2.2亿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双塘路以东、红枫路以北新建生产厂房,建设“智能装配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40台油浸式电力变压器、240台干式电力变压器、180台箱式变电站、3400台其他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控制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 (略) 政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浇注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喷塑固化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粉尘回收系统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金属粉尘经自然沉降,人工清扫收集;酸洗酸雾、注油有机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车间安装机械通风装置,加强车间通风。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变压器生产线、喷粉生产线、机加工生产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滤芯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焊渣、废边角料、废包装、废弃的滤筒(芯)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废树脂、油渣、磷化槽废渣、酸洗槽液、脱脂槽液、磷化槽液、废包装桶、废油(桶)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12日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