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泉金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金风科技临泉县单桥风电场项目和临泉单桥储能电站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关于《临泉金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金风科技临泉县单桥风电场项目和临泉单桥储能电站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关于《临泉 (略) 金风科技临泉县单桥风电场项目和临泉单桥储能电站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 (略) 金风科技临泉县单桥风电场项目和临泉单桥储能电站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3年12月12日
项目名称:临泉 (略) 金风科技临泉县单桥风电场项目和临泉单桥储能电站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临泉 (略)
建设地点:临泉县单桥镇、韦寨镇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临泉县单桥镇、韦寨镇,本工程线路起于临泉储能升压站220kV构架,止于韦寨变220kV构架,新建单回路单回架空线路长约7.7km(新建23基杆塔),全线采用单回路角钢塔架设。本项目共计新建23基杆塔,其中单回路直线角钢塔11基,单回路耐张角钢塔11基,单回路F型终端角钢塔1基。本次建设内容仅涉及输电线路,不涉及变压站的间隔建设。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电磁环境
本工程输电线路路径尽量避开了居民密集区,输电线路正常运营期不得跨越民房。当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5m;当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0m。
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设计规范规定的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项目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集中在过渡方案线路两侧,本次评价要求至德变建成后,及时调整输电线路,拆除过渡方案线路。
(2)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线路跨越水体时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3)固废
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报告中妥善处理和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线路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全部回填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泥浆池内少量泥浆渣用于塔基开挖处回填,临时沉淀池内少量底泥经晒干后回填于塔基征地范围内低洼处回填。
公众参与情况: (略) 信息公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临泉 (略) 金风科技临泉县单桥风电场项目和临泉单桥储能电站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 (略) 金风科技临泉县单桥风电场项目和临泉单桥储能电站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3年12月12日
项目名称:临泉 (略) 金风科技临泉县单桥风电场项目和临泉单桥储能电站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临泉 (略)
建设地点:临泉县单桥镇、韦寨镇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临泉县单桥镇、韦寨镇,本工程线路起于临泉储能升压站220kV构架,止于韦寨变220kV构架,新建单回路单回架空线路长约7.7km(新建23基杆塔),全线采用单回路角钢塔架设。本项目共计新建23基杆塔,其中单回路直线角钢塔11基,单回路耐张角钢塔11基,单回路F型终端角钢塔1基。本次建设内容仅涉及输电线路,不涉及变压站的间隔建设。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电磁环境
本工程输电线路路径尽量避开了居民密集区,输电线路正常运营期不得跨越民房。当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本工程220kV单回架空线路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5m;当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0m。
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设计规范规定的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项目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集中在过渡方案线路两侧,本次评价要求至德变建成后,及时调整输电线路,拆除过渡方案线路。
(2)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线路跨越水体时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3)固废
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报告中妥善处理和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线路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全部回填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泥浆池内少量泥浆渣用于塔基开挖处回填,临时沉淀池内少量底泥经晒干后回填于塔基征地范围内低洼处回填。
公众参与情况: (略) 信息公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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