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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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环境监察办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划分的函》(桂环函 〔2019〕1790号)《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 (略)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钦环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浦北县实际,我局开展20 (略) 浦北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监测项目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浦北县辖区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和尾矿库等污染源执法监测。

二、预算情况

总预算为*.00元。

三、申请机构资格要求

(一)申请的服务提供单位必须提供含实施项目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二)申请的服务提供单位近两年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价函;

(二)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简介;

(四)需要准备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均有效,需盖单位公章)请于2023年12月21日前报送指定地点或邮箱,报送材料我局一律不予退回。我局将在2023年12月21日按相应程序开展筛选工作,确定最终监测的机构。

联系人:黎鹏光 联系方式:电话0777-*

联系地址: (略) 浦北孵化基地(工贸小区南面) (略) 浦北生态环境局六楼623

电子邮箱:*@*26.com


(略) 浦北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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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监察办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划分的函》(桂环函 〔2019〕1790号)《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 (略)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钦环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浦北县实际,我局开展20 (略) 浦北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监测项目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浦北县辖区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和尾矿库等污染源执法监测。

二、预算情况

总预算为*.00元。

三、申请机构资格要求

(一)申请的服务提供单位必须提供含实施项目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二)申请的服务提供单位近两年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价函;

(二)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简介;

(四)需要准备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均有效,需盖单位公章)请于2023年12月21日前报送指定地点或邮箱,报送材料我局一律不予退回。我局将在2023年12月21日按相应程序开展筛选工作,确定最终监测的机构。

联系人:黎鹏光 联系方式:电话0777-*

联系地址: (略) 浦北孵化基地(工贸小区南面) (略) 浦北生态环境局六楼623

电子邮箱:*@*26.com


(略) 浦北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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