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亨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混凝土拌和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长治市亨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混凝土拌和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
通讯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承诺文件 | ||||||||||||
1 | (略) (略) 综合混凝土拌和站二期项目 | (略) (略) | (略) 壶关县龙泉镇西川底村 | 山西 (略)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年产15万m3砂浆搅拌站一座、年产3万吨的制砂机生产线一条、砂浆包装车间、密闭式钢结构料仓及配套环保安全设施等。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及产品运输产生的汽车扬尘G1 项目原材料和产品采用汽车运输,对出厂道路进行硬化,厂区附近运输道路经常洒水,物料和产品的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封闭措施,不得超载,限速行驶,减少原材料散落。 (2)砂石原料库产生的粉尘G2 砂石原料库全封闭,地面硬化,砂石受料口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库内安装可覆盖全仓的雾炮设施。车辆出入口加装密闭门,优先选用自动感应门或自动升降帘,无车辆出入时保持关闭状态。 (3)粉料(水泥、粉煤灰、矿粉)筒仓产生的粉尘G3 砂浆生产线设2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1个矿粉筒仓,筒仓容量均为200 t。各筒仓仓顶配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材质采用涤纶针刺毡滤袋。废气经处理后分别经24m高(DA001-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限值要求。 (4)砂浆线搅拌机产生的粉尘G4 搅拌机上方安装集尘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限值要求。 (5)制砂机生产线原料进料、皮带传输、出料口产生的粉尘G5 运输皮带全封闭设置,在转载跌落点处设半封闭收尘罩,控制转载点数量和降低转载落差,制砂机设置在封闭原料堆场内,机体封闭设置,出料口处设置喷雾装置,降低粉尘排放量。 (6)制砂机生产线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G6 制砂机、筛分机和旋粉机上方均安装有集尘罩,通过管道与预加料斗连接,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粉尘排放浓度9.5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限值要求。 (7)包装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G7 包装车间全封闭设置,包装机安装侧向集尘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粉尘排放浓度1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厂区大门附近设置有1个轮胎清洗池,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搅拌机及搅拌运输车冲洗、地面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及堆场洒水。 (2)生活污水 日常生活污水污水排入旱厕,熟化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厂区内设置5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分别是厂区大门东侧100m3、厂区中间200m3、原有工程沥青站10m3、原有工程料仓内地下设有2个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做防渗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处理。除尘灰、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厂区设置1座1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和管理,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区域防渗划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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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
通讯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承诺文件 | ||||||||||||
1 | (略) (略) 综合混凝土拌和站二期项目 | (略) (略) | (略) 壶关县龙泉镇西川底村 | 山西 (略)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年产15万m3砂浆搅拌站一座、年产3万吨的制砂机生产线一条、砂浆包装车间、密闭式钢结构料仓及配套环保安全设施等。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及产品运输产生的汽车扬尘G1 项目原材料和产品采用汽车运输,对出厂道路进行硬化,厂区附近运输道路经常洒水,物料和产品的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封闭措施,不得超载,限速行驶,减少原材料散落。 (2)砂石原料库产生的粉尘G2 砂石原料库全封闭,地面硬化,砂石受料口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库内安装可覆盖全仓的雾炮设施。车辆出入口加装密闭门,优先选用自动感应门或自动升降帘,无车辆出入时保持关闭状态。 (3)粉料(水泥、粉煤灰、矿粉)筒仓产生的粉尘G3 砂浆生产线设2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1个矿粉筒仓,筒仓容量均为200 t。各筒仓仓顶配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材质采用涤纶针刺毡滤袋。废气经处理后分别经24m高(DA001-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限值要求。 (4)砂浆线搅拌机产生的粉尘G4 搅拌机上方安装集尘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限值要求。 (5)制砂机生产线原料进料、皮带传输、出料口产生的粉尘G5 运输皮带全封闭设置,在转载跌落点处设半封闭收尘罩,控制转载点数量和降低转载落差,制砂机设置在封闭原料堆场内,机体封闭设置,出料口处设置喷雾装置,降低粉尘排放量。 (6)制砂机生产线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G6 制砂机、筛分机和旋粉机上方均安装有集尘罩,通过管道与预加料斗连接,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粉尘排放浓度9.5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限值要求。 (7)包装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G7 包装车间全封闭设置,包装机安装侧向集尘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粉尘排放浓度1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的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厂区大门附近设置有1个轮胎清洗池,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搅拌机及搅拌运输车冲洗、地面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及堆场洒水。 (2)生活污水 日常生活污水污水排入旱厕,熟化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厂区内设置5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分别是厂区大门东侧100m3、厂区中间200m3、原有工程沥青站10m3、原有工程料仓内地下设有2个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做防渗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处理。除尘灰、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厂区设置1座1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和管理,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区域防渗划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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