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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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和《关于进一 (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1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望谟县卫生健康 (略) (略) (略) 黔西南州望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地块开发建设,保护地块及周边环境生态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及未来居民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原环保部等四个部门2012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略) 办公厅2013年1月23日印发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文件及《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 (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171号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为确保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略) 黔西南州望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 (略) 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地块位于望谟县平洞街道办平洞村,地块面积约6243.45㎡。原土地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根据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不动产权证现将土地利用类型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的:根据地块现状和历史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资料收集和调查,确定地块是否污染,是否需要进一步采样分析提供依据,从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的环境安全角度,判断地块开发的要求,为地块用地规划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严格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及规范的要求,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调查的行为,保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调查方式、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三、调查结果
经土壤污染状态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内部及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搜集,确认调查地块无历史开发建设情况,目前地块上正 (略) 黔西南州望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历史主要为坡地及少许林地。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均无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危险废弃物堆放场。判断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不存在历史污染情况及潜在污染源。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工业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按照地块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望谟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贵州,望谟县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和《关于进一 (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1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望谟县卫生健康 (略) (略) (略) 黔西南州望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地块开发建设,保护地块及周边环境生态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及未来居民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原环保部等四个部门2012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略) 办公厅2013年1月23日印发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文件及《 (略) 生态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 (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171号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为确保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略) 黔西南州望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 (略) 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地块位于望谟县平洞街道办平洞村,地块面积约6243.45㎡。原土地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根据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不动产权证现将土地利用类型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的:根据地块现状和历史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资料收集和调查,确定地块是否污染,是否需要进一步采样分析提供依据,从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的环境安全角度,判断地块开发的要求,为地块用地规划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严格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及规范的要求,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调查的行为,保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调查方式、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三、调查结果
经土壤污染状态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内部及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搜集,确认调查地块无历史开发建设情况,目前地块上正 (略) 黔西南州望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历史主要为坡地及少许林地。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均无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危险废弃物堆放场。判断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不存在历史污染情况及潜在污染源。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工业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按照地块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望谟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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