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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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富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前 言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为认 (略) 委、省政府对文山“三个示范区”的定位,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开启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山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及中央、省、州关于民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发展方向,结合富宁县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富宁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社区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理顺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党领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规范管理社区用章,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持续完善。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县养老服务设施(站点) (略) 社区、农村社区覆盖率分别为100%、22%,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从2016年的466张增至2021年末的578张。三是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社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便民利民服务事项逐步完善。四是服务人才队*不断壮大。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持续提升薪酬待遇保障水平,专职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数量稳步增加,2021年末,全县有城乡社区工作者173人,注册志愿者1.572万人。

“十四五”时期,我县与全州、全省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全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部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还很薄弱,不能更好满足新时代社区治理和服务群众的需求;二是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村(社区)岗位认同感和就业吸引力不高,影响了基层村(社区)干部队*的稳定性;四是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还不够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还需持续加强等。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以优化民生服务、完善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紧扣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等重大战略,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拓展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以及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就业优先、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大力弘扬“老山精神”和“西畴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用好革命老区、边疆民族、乡村振兴、沿边开放、招商引资“五张牌”,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强化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以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以优良的社区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拓宽多方参与渠道,统筹发挥社会、市场力量,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四是坚持统筹城乡融合。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推进社区服务制度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五是坚持同频共振推动。紧扣上位规划要求, (略) 州规划总要求,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科学 (略) 、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投向,牢牢把握县域发展重要战略机遇,确保规划方向不偏离,落实执行不偏差。

(三)发展目标

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服务全体居民为目标,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困难家庭为重点,以社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志愿服务为依托,以加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和能力短板为抓手,综合运用政府、 (略) 场等多方主体协调联动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1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1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80%

预期性

2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预期性

3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10%

预期性

4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30平方米

预期性

5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60%

预期性

6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100%

预期性

7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18人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乡(镇)党委责任,建立健全乡(镇)党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村(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巩固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推动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下沉到村(社区)报到,有效为群众开展服务。健全党建引领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明确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统一领导。推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群众自治组织与村(社区)的互动交流,创新议事协调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机制,强化约束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2.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积极鼓励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支持村(社区)服务企业发展,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服务的方式方法。加强统筹协调,以乡(镇)为单元统筹用好上级部门支持村(社区)的政策,整合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 (略) 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探索通过“以场地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发展社区服务业。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

3.推动服务机制创新。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有效承接,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畅通民意需求表达和反馈渠道,逐步完善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即时响应机制,推广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探索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和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

4.健全社区协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抓好协商成果督促落实。选择和吸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协商代表,参与协商基层重大决策事项,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制定形成协商目录清单。搭建议事协商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师生、驻区单位、社区居民群众成为城乡社区共建伙伴,推动城乡社区信息共通、阵地共用、文化共融、服务共享。创新议事协商方式方法,培育一批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品牌。

专栏2 深化党建引领和多方参与社区服务行动计划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培育一批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2.社区志愿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特殊困难家庭、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

3.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在乡镇设置面向村(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4.开展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积极推行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挖掘和培育符合地方实际的社区议事协商品牌并推广。

(二)增强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5.服务基本民生保障。提高政府资源使用效率,盘活民间资源,拓展社会资源,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转型升级。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提供面向全体城乡居民、贯穿生存发展各阶段和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保障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充分享有邮政、文体、应急安全等服务。深化“一平台、三机制”,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着力加强社区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社区养老、托幼、助残服务供给力度,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各类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视人口状况和管辖规模,逐步实现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有1至3名“法律明白人”。

6.服务美丽家园建设。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推进美丽宜居家园建设。聚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加快建设教育、医疗、就业、产业、社区管理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确保村庄发展有目标,乡村建设有依据,为乡村振兴筑牢基础。结合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村庄,达到人居环境新样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改造等,大力推进城乡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开展“绿色家庭”创 (略) 、卫生家庭示范户评选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生活新风尚。推动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广播电视等服务进入城乡社区,合理布局线下网点,推行线上服务。鼓 (略) 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7.服务边疆民族团结。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唱响“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旋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加快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创造各民族共居、共治、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鼓励各 (略) 和乡村双向流动。健全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机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全面融入社区。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推进“红旗飘飘”工程,广泛开展“唱国歌、升国旗、走边关”等活动,加强群众国防、边防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强化国家、国民、国防、国土、国门意识和法治意识。开展“ (略) 强边固防示范村”创建,推行“五户联防”“十户联防”邻里守望模式,划细划小边境地区网格管理单元组织群众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互相监督,构筑“村村是堡垒、家家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严密体系。

8.服务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调解。建立和完善村(社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防灾应急演练,提升村(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将村(社区)消防管理纳入村级组织职责内容,加强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建立村(社区)微型消防站,推动完善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发动居民群众、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开展群防群治,着力提升村(社区)消防服务保障和自防自救水平。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村(社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功能建设。加强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

专栏3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为群众提供组团式、专业化服务。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加快建设一批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探索推进“物业+养老”等服务形式,发展“互联网+养老”,有效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养老服务。建立居家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站点、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少年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 (略) 、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 (略) 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7.社区教育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保障工作,深入推广城区“一区一警两辅警”和农村“一村一辅警”模式,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积极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12.法律服务社区行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为群众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不断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13.社区应急服务行动计划。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服务资源,改善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避险设施。定期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进村(社区)和应急避险、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十户联防”措施,100户以上村庄100%完成消防水源、消防管网建设。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1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建设行动。推动社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工作,力争每年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17个。

15.生活便利服务行动。支持盘活较分散社区的空间资源,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建设“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消费需求。

16.“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利用3年时间,按照2021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底前完成40%、2023年完成其余30%,完成全县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

17.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三)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9.优化服务设施布局。统筹用活用好上级政策,整合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根据社区的形态、功能、产业基础、服务重点、经济状况等要素特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落实。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趋于完善、相互补充。提升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至2022年底,按照有场所、有队*、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的标准,村(社区)均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科学布局新建社区,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合理确定社区规模, (略) 社区综合体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社区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探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功能业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生活品质。规划、建设和改造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满足居民生活便利新需要。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升级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建设短板,推进标准化建设,分级确定农村综合服务设施规模和功能面积比例。加快建设边远农村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优化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居民小区服务点服务功能和事务范围,消除犬牙交错、重叠管理、“飞地”管理造成的服务真空。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建设。

专栏4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1.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实施乡村振兴,统筹运用政府财政投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社会资助资金,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加快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2.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统筹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区管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以满足群众服务需要,到2025年基本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为100%。

3.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城镇宜居宜业功能,因地制宜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设施综合利用和社区服务水平。

10.实施“多网合一”治理。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推动党建网、平安建设网、警务网、创文网等“多网合一”,按照“规模适当、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职责明确”原则,科学布网划格。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网格长—网格员”三级管理体系,选好建强网格员(长)队*,建立清单管理、信息报送、事项准入等制度,实行“信息采集—分析受理—分流交办—联动处置—反馈评价”的全链条闭环管理。结合“红色物业”“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工作,把小区党员和报到服务党员统一编入网格,推动资源力量汇聚到网格。结合“智慧文山”建设,开发运用“智慧社区”平台系统,探索“一屏知全域、一网管全局”的智慧治理模式。推进治理“网格”与智慧“网络”有机联结,让数据为基层治理赋能,推动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考虑老年人。 (略) 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和“ (略) 政府救助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覆盖。加快村(社区)政务自助便利服务设备布局,推动公共服务自助办理。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范围,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政务自助便利服务设备、社区感知设备、物业服务设施、智能化安防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完善乡(镇)、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国智慧社区服务网推广应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工作。

专栏5 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

1.“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充分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整合现有设置在乡(镇)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及村(社区)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等各类系统资源,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综治、村级综合服务管理等一体化运行,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2.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确定一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建立无人物流配送系统,共健全县基层治理数据库,实行村(社区)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

3.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丰富数字生活体验,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建设试点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

4.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及时公开、随时查看。进一步丰富村民自治手段,推进村民在线议事、在线监督。

(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建设

12.加强村(社区)队*建设。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 (略) 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的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统筹管理。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建强社区网格党组织,原则上1个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实施大学生社工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重视城乡社区少数民族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宗教、民族工作较重的村(社区)可设1名民族宗教干事。加快建立健全乡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制度体系,明确发展目标,加强制度设计,拓展投入渠道,探索发展模式,提升基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培育城乡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楼组长、社区自治组织带头人等社区骨干力量,增强其引领和带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并促进城乡社区发展的能力。挖掘和培养社区各类技能人才,促进各类人才投身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

13.持续加强人才教育培训。统筹推进基层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培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教育培训,加大持证社工培养力度,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好用好乡镇党校、实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完善分级培训制度,按照州示范培训、县重点培训、乡(镇)兜底培训的原则,实现培训全覆盖。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发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鼓励“校地合作”,有条 (略) 校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从事社区服务业。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规范专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为居民提供高品质物业服务。

14.健全管理激励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考评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进一步优化完善岗位管理和薪酬激励制度,建立与岗位等级和考评结果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薪酬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岗位补贴+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待遇保障政策,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综合考虑服务村(居)民数量等因素,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城市社区工作者月平均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专栏6 新时代社区人才队*建设行动计划

1.新时代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并推进实施后续培训,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2.社区志愿者队*建设行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鼓励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建设行动。实施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志愿服务“十、百、千、万”工程,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引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掌握社会工作理念、知识方法和技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项目,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办法措施,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在资金支持、项目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社区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民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健全完善综合研判、定期报告、议事协调、跟踪督查等机制制度,全力保障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目标任务实现。

(二)落实保障政策。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政策,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本等投资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产业,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供给、服务人才培训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强化制度支撑。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及时跟进制定、修订城乡社区服务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标准,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完善乡(镇)、村(社区)权责清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研究制定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及认证办法,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制定社区服务标准,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规范考核评估。本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乡(镇)要依照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细化本地“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强化示范带动、试点引路,分区域、分类别打造示范亮点,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推动面上实践,广泛宣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由县民政局、县发改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图文解读:《富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富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前 言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为认 (略) 委、省政府对文山“三个示范区”的定位,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开启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山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及中央、省、州关于民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发展方向,结合富宁县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富宁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社区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理顺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党领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规范管理社区用章,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持续完善。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县养老服务设施(站点) (略) 社区、农村社区覆盖率分别为100%、22%,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从2016年的466张增至2021年末的578张。三是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社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便民利民服务事项逐步完善。四是服务人才队*不断壮大。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持续提升薪酬待遇保障水平,专职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数量稳步增加,2021年末,全县有城乡社区工作者173人,注册志愿者1.572万人。

“十四五”时期,我县与全州、全省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全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部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还很薄弱,不能更好满足新时代社区治理和服务群众的需求;二是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村(社区)岗位认同感和就业吸引力不高,影响了基层村(社区)干部队*的稳定性;四是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还不够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还需持续加强等。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以优化民生服务、完善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紧扣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等重大战略,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拓展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以及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就业优先、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大力弘扬“老山精神”和“西畴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用好革命老区、边疆民族、乡村振兴、沿边开放、招商引资“五张牌”,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强化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以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以优良的社区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拓宽多方参与渠道,统筹发挥社会、市场力量,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四是坚持统筹城乡融合。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推进社区服务制度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五是坚持同频共振推动。紧扣上位规划要求, (略) 州规划总要求,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科学 (略) 、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投向,牢牢把握县域发展重要战略机遇,确保规划方向不偏离,落实执行不偏差。

(三)发展目标

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服务全体居民为目标,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困难家庭为重点,以社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志愿服务为依托,以加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和能力短板为抓手,综合运用政府、 (略) 场等多方主体协调联动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1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1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80%

预期性

2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预期性

3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10%

预期性

4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30平方米

预期性

5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60%

预期性

6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100%

预期性

7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18人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乡(镇)党委责任,建立健全乡(镇)党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村(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巩固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推动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下沉到村(社区)报到,有效为群众开展服务。健全党建引领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明确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统一领导。推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群众自治组织与村(社区)的互动交流,创新议事协调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机制,强化约束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2.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积极鼓励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支持村(社区)服务企业发展,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服务的方式方法。加强统筹协调,以乡(镇)为单元统筹用好上级部门支持村(社区)的政策,整合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 (略) 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探索通过“以场地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发展社区服务业。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

3.推动服务机制创新。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有效承接,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畅通民意需求表达和反馈渠道,逐步完善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即时响应机制,推广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探索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和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

4.健全社区协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抓好协商成果督促落实。选择和吸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协商代表,参与协商基层重大决策事项,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制定形成协商目录清单。搭建议事协商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师生、驻区单位、社区居民群众成为城乡社区共建伙伴,推动城乡社区信息共通、阵地共用、文化共融、服务共享。创新议事协商方式方法,培育一批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品牌。

专栏2 深化党建引领和多方参与社区服务行动计划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培育一批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2.社区志愿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特殊困难家庭、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

3.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在乡镇设置面向村(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4.开展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积极推行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挖掘和培育符合地方实际的社区议事协商品牌并推广。

(二)增强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5.服务基本民生保障。提高政府资源使用效率,盘活民间资源,拓展社会资源,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转型升级。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提供面向全体城乡居民、贯穿生存发展各阶段和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保障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充分享有邮政、文体、应急安全等服务。深化“一平台、三机制”,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着力加强社区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社区养老、托幼、助残服务供给力度,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各类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视人口状况和管辖规模,逐步实现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有1至3名“法律明白人”。

6.服务美丽家园建设。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推进美丽宜居家园建设。聚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加快建设教育、医疗、就业、产业、社区管理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确保村庄发展有目标,乡村建设有依据,为乡村振兴筑牢基础。结合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村庄,达到人居环境新样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改造等,大力推进城乡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开展“绿色家庭”创 (略) 、卫生家庭示范户评选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生活新风尚。推动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广播电视等服务进入城乡社区,合理布局线下网点,推行线上服务。鼓 (略) 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7.服务边疆民族团结。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唱响“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旋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加快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创造各民族共居、共治、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鼓励各 (略) 和乡村双向流动。健全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机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全面融入社区。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推进“红旗飘飘”工程,广泛开展“唱国歌、升国旗、走边关”等活动,加强群众国防、边防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强化国家、国民、国防、国土、国门意识和法治意识。开展“ (略) 强边固防示范村”创建,推行“五户联防”“十户联防”邻里守望模式,划细划小边境地区网格管理单元组织群众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互相监督,构筑“村村是堡垒、家家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严密体系。

8.服务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调解。建立和完善村(社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防灾应急演练,提升村(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将村(社区)消防管理纳入村级组织职责内容,加强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建立村(社区)微型消防站,推动完善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发动居民群众、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开展群防群治,着力提升村(社区)消防服务保障和自防自救水平。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村(社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功能建设。加强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

专栏3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为群众提供组团式、专业化服务。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加快建设一批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探索推进“物业+养老”等服务形式,发展“互联网+养老”,有效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养老服务。建立居家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站点、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少年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 (略) 、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 (略) 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7.社区教育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保障工作,深入推广城区“一区一警两辅警”和农村“一村一辅警”模式,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积极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12.法律服务社区行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为群众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不断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13.社区应急服务行动计划。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服务资源,改善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避险设施。定期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进村(社区)和应急避险、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十户联防”措施,100户以上村庄100%完成消防水源、消防管网建设。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1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建设行动。推动社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工作,力争每年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17个。

15.生活便利服务行动。支持盘活较分散社区的空间资源,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建设“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消费需求。

16.“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利用3年时间,按照2021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底前完成40%、2023年完成其余30%,完成全县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

17.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三)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9.优化服务设施布局。统筹用活用好上级政策,整合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根据社区的形态、功能、产业基础、服务重点、经济状况等要素特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落实。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趋于完善、相互补充。提升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至2022年底,按照有场所、有队*、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的标准,村(社区)均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科学布局新建社区,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合理确定社区规模, (略) 社区综合体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社区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探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功能业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生活品质。规划、建设和改造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满足居民生活便利新需要。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升级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建设短板,推进标准化建设,分级确定农村综合服务设施规模和功能面积比例。加快建设边远农村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优化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居民小区服务点服务功能和事务范围,消除犬牙交错、重叠管理、“飞地”管理造成的服务真空。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建设。

专栏4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1.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实施乡村振兴,统筹运用政府财政投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社会资助资金,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加快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2.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统筹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区管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以满足群众服务需要,到2025年基本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为100%。

3.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城镇宜居宜业功能,因地制宜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设施综合利用和社区服务水平。

10.实施“多网合一”治理。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推动党建网、平安建设网、警务网、创文网等“多网合一”,按照“规模适当、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职责明确”原则,科学布网划格。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网格长—网格员”三级管理体系,选好建强网格员(长)队*,建立清单管理、信息报送、事项准入等制度,实行“信息采集—分析受理—分流交办—联动处置—反馈评价”的全链条闭环管理。结合“红色物业”“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工作,把小区党员和报到服务党员统一编入网格,推动资源力量汇聚到网格。结合“智慧文山”建设,开发运用“智慧社区”平台系统,探索“一屏知全域、一网管全局”的智慧治理模式。推进治理“网格”与智慧“网络”有机联结,让数据为基层治理赋能,推动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考虑老年人。 (略) 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和“ (略) 政府救助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覆盖。加快村(社区)政务自助便利服务设备布局,推动公共服务自助办理。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范围,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政务自助便利服务设备、社区感知设备、物业服务设施、智能化安防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完善乡(镇)、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国智慧社区服务网推广应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工作。

专栏5 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

1.“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充分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整合现有设置在乡(镇)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及村(社区)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等各类系统资源,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综治、村级综合服务管理等一体化运行,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2.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确定一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建立无人物流配送系统,共健全县基层治理数据库,实行村(社区)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

3.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丰富数字生活体验,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建设试点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

4.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及时公开、随时查看。进一步丰富村民自治手段,推进村民在线议事、在线监督。

(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建设

12.加强村(社区)队*建设。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 (略) 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的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统筹管理。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建强社区网格党组织,原则上1个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实施大学生社工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重视城乡社区少数民族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宗教、民族工作较重的村(社区)可设1名民族宗教干事。加快建立健全乡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制度体系,明确发展目标,加强制度设计,拓展投入渠道,探索发展模式,提升基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培育城乡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楼组长、社区自治组织带头人等社区骨干力量,增强其引领和带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并促进城乡社区发展的能力。挖掘和培养社区各类技能人才,促进各类人才投身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

13.持续加强人才教育培训。统筹推进基层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培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教育培训,加大持证社工培养力度,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好用好乡镇党校、实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完善分级培训制度,按照州示范培训、县重点培训、乡(镇)兜底培训的原则,实现培训全覆盖。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发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鼓励“校地合作”,有条 (略) 校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从事社区服务业。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规范专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为居民提供高品质物业服务。

14.健全管理激励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考评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进一步优化完善岗位管理和薪酬激励制度,建立与岗位等级和考评结果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薪酬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岗位补贴+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待遇保障政策,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综合考虑服务村(居)民数量等因素,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城市社区工作者月平均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专栏6 新时代社区人才队*建设行动计划

1.新时代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并推进实施后续培训,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2.社区志愿者队*建设行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鼓励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建设行动。实施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志愿服务“十、百、千、万”工程,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引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掌握社会工作理念、知识方法和技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项目,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办法措施,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在资金支持、项目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社区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民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健全完善综合研判、定期报告、议事协调、跟踪督查等机制制度,全力保障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目标任务实现。

(二)落实保障政策。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政策,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本等投资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产业,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供给、服务人才培训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强化制度支撑。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及时跟进制定、修订城乡社区服务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标准,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完善乡(镇)、村(社区)权责清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研究制定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及认证办法,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制定社区服务标准,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规范考核评估。本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乡(镇)要依照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细化本地“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强化示范带动、试点引路,分区域、分类别打造示范亮点,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推动面上实践,广泛宣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由县民政局、县发改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图文解读:《富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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