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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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6000吨汽车配件及门窗隔热条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16000吨汽车配件及门窗隔热条原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严店工业聚集区解放路与经一路交口 (略) (略) 4#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凯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安徽凯泰 (略) (略) 肥西县严店工业聚集区解放路与经一路交口 (略) (略) 4#厂房,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拟配套购置平行双螺杆挤出机、切粒机、冷却塔等设备用于生产汽车配件及门窗隔热条原材料。预计建成后实现年产16000吨汽车配件及门窗隔热条原材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氨、臭气浓度。挤出及冷却区域部分密闭运行,整体换风,废气经一套油雾净化器+CO催化燃烧装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厂区内、车间外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水定期排水,生活污 (略) (略) 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连同冷却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中派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出水水质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性能先进、高效节能、低噪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配置减振垫,并且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一侧,通过减振垫、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网、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雾净化器废油、废过滤棉、生活垃圾。废滤网、不合格品收集后资源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雾净化器废油、废过滤棉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6000吨汽车配件及门窗隔热条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16000吨汽车配件及门窗隔热条原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严店工业聚集区解放路与经一路交口 (略) (略) 4#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凯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安徽凯泰 (略) (略) 肥西县严店工业聚集区解放路与经一路交口 (略) (略) 4#厂房,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拟配套购置平行双螺杆挤出机、切粒机、冷却塔等设备用于生产汽车配件及门窗隔热条原材料。预计建成后实现年产16000吨汽车配件及门窗隔热条原材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氨、臭气浓度。挤出及冷却区域部分密闭运行,整体换风,废气经一套油雾净化器+CO催化燃烧装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厂区内、车间外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水定期排水,生活污 (略) (略) 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连同冷却水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中派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出水水质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性能先进、高效节能、低噪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配置减振垫,并且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一侧,通过减振垫、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网、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雾净化器废油、废过滤棉、生活垃圾。废滤网、不合格品收集后资源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雾净化器废油、废过滤棉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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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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