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器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
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器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南彩镇彩园工业区彩祥西路6号
公示时间:2023-12-12至2023-12-18
受理时间:2023-12-12
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在1#车间南部原1#钎焊炉位置(已于2023年4月拆除)进行建设,购置液压机、钎剂辊涂机、钎焊炉、叠板组装机、夹具组装机、铆接设备、最终尺寸检测设备、冷板堆叠设备、折弯机等生产设备,新建1条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器产品30万套。项目占用建筑面积2500m2。
行政相对人名称: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南彩镇彩园工业区彩祥西路6号
公示时间:2023-12-12至2023-12-18
受理时间:2023-12-12
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拟在1#车间南部原1#钎焊炉位置(已于2023年4月拆除)进行建设,购置液压机、钎剂辊涂机、钎焊炉、叠板组装机、夹具组装机、铆接设备、最终尺寸检测设备、冷板堆叠设备、折弯机等生产设备,新建1条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器产品30万套。项目占用建筑面积2500m2。
行政相对人名称: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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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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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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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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