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江南片区J-7-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贵港市江南片区J-7-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江南片区J-7-2地 (略) 中心城区同济大道与城南大道交会处东北角。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北纬23.*°,占地面积为12052.08m2,折合18.078亩(中央子午线经度111度)。地块原使用权人为西江农场九队集体用地,调查地块被征收前作为农用地(包括旱地、草地等),主要种植甘蔗、瓜果蔬菜为主,于2014年8月5日征收为国有用地,暂未按计划开发利用,基本保持农用地现状,该地块拟规划作GB 5013 (略) 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A2),该地 (略) (略) 负责开发,本次调查业主及地块责任 (略) (略) 。
根据2023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局发布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内容以及2023年10月17日《项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局部图》, (略) 江南片区J-7-2调查地块拟统一规划作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A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略) 委托广西 (略) (以下简称“我司”)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明确地块是否受到污染以及大致的污染状况。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采集、人员访谈,调查小组了解到,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于2014年8月5日征收为国有用地,属于国有农 (略) 建设用地, (略) 2013年第 (略) 建设用地,拟规划的土地利用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2)。调查地块目前暂由西江农场9队居民使用,现状为农用地、荒地,主要种植甘蔗,地块内现状无工业生产历史,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没有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工业污染源。
周边区域调查区域外围1km范围内企业主要 (略) (略) (已停产4年)、 (略) (略) 、瑞辉机动车检测站。其中, (略) (略) 位于地块东面(上风向)20m处,该企业废水、固体废物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焦油(总石油烃)、重金属钴、重金属六价铬等有毒有害物质,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造气车间、锅炉车间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烷等,因此地块周边区域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根据《 (略) 西江氮肥厂生产区国有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略) (略) 所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中重金属、有机物有超标现象,该公司所在地块与本次调查地块之间有1个土壤点中砷和镍的浓度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标准,该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对本地块有污染风险。
综上,地块历史上无土壤污染情况,但地块周边企业主要 (略) (略) 、 (略) (略) 、瑞辉机动车检测站,对地块可能造成污染影响。因此,为了验证地块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应展开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建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进行对地块内潜在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开展调查。
初步调查中,共布设了6个地块内钻孔土壤取样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共检测15个地块内土壤样品,2个地块内的地下水样品,1个地块外地下水样品。土壤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表1中45项、pH值、氰化物、锰、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总共51项指标,地下水检测pH值、电导率、水温、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总共39项指标。
检测结果显示,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土壤中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出GB/T14848-2017中Ⅲ水质标准。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内无污染迹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不需要开展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可按照当前用地规划展开下一步的开发利用活动。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略) 江南片区J-7-2地 (略) 中心城区同济大道与城南大道交会处东北角。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北纬23.*°,占地面积为12052.08m2,折合18.078亩(中央子午线经度111度)。地块原使用权人为西江农场九队集体用地,调查地块被征收前作为农用地(包括旱地、草地等),主要种植甘蔗、瓜果蔬菜为主,于2014年8月5日征收为国有用地,暂未按计划开发利用,基本保持农用地现状,该地块拟规划作GB 5013 (略) 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A2),该地 (略) (略) 负责开发,本次调查业主及地块责任 (略) (略) 。
根据2023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局发布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内容以及2023年10月17日《项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局部图》, (略) 江南片区J-7-2调查地块拟统一规划作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A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略) 委托广西 (略) (以下简称“我司”)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明确地块是否受到污染以及大致的污染状况。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采集、人员访谈,调查小组了解到,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于2014年8月5日征收为国有用地,属于国有农 (略) 建设用地, (略) 2013年第 (略) 建设用地,拟规划的土地利用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2)。调查地块目前暂由西江农场9队居民使用,现状为农用地、荒地,主要种植甘蔗,地块内现状无工业生产历史,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没有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工业污染源。
周边区域调查区域外围1km范围内企业主要 (略) (略) (已停产4年)、 (略) (略) 、瑞辉机动车检测站。其中, (略) (略) 位于地块东面(上风向)20m处,该企业废水、固体废物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焦油(总石油烃)、重金属钴、重金属六价铬等有毒有害物质,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造气车间、锅炉车间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烷等,因此地块周边区域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根据《 (略) 西江氮肥厂生产区国有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略) (略) 所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中重金属、有机物有超标现象,该公司所在地块与本次调查地块之间有1个土壤点中砷和镍的浓度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标准,该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对本地块有污染风险。
综上,地块历史上无土壤污染情况,但地块周边企业主要 (略) (略) 、 (略) (略) 、瑞辉机动车检测站,对地块可能造成污染影响。因此,为了验证地块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应展开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建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进行对地块内潜在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开展调查。
初步调查中,共布设了6个地块内钻孔土壤取样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共检测15个地块内土壤样品,2个地块内的地下水样品,1个地块外地下水样品。土壤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表1中45项、pH值、氰化物、锰、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总共51项指标,地下水检测pH值、电导率、水温、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总共39项指标。
检测结果显示,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土壤中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出GB/T14848-2017中Ⅲ水质标准。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内无污染迹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不需要开展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可按照当前用地规划展开下一步的开发利用活动。 (略) 江南片区J-7-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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