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纳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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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塘纳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塘纳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塘厦镇清湖头龙田路1号1栋2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塘厦镇清湖头龙田路1号1栋201室。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46"39.174",东经114°4"57.053"。 项目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42平方米,主要从事绝热毯的生产,年加工生产绝热毯50万平方米。 项目于2021年6月委托东莞 (略) 编写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5804号。 由于经营原因,项目自审批后至今一直未投入建设,因此未进行验收,也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企业近期开始投入建设,由于生产技术的更新,企业拟对原环评所申报的设备数量和种类进行调整,增加部分生产设备的同时,减少一部分设备,产品方案也同步进行调整,特此申请改扩建环评手续。 项目改扩建后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42平方米,主要从事绝热毯的生产,年加工生产绝热毯52.92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复合、压合、熔接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并采取点对点方式收集废气,然后经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裁切、裁切成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套滤网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收集后由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网,然 (略) 塘厦石桥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物滴滤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水切割废水经一套“过滤+沉淀+纳滤+离子交换”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由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周边50米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也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粉尘、滤渣等一 (略) 处理;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2-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补充分析项目与《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21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 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注释分析行业类别,并据此分析项目所属的环评分类管理名录。 三、表11,细化2栋生产厂房的生产布局。补充危废仓库、配电房、宿舍楼、办公楼等建筑物的总高度、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 四、详见《东莞市塘纳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修改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塘纳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塘厦镇清湖头龙田路1号1栋2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塘厦镇清湖头龙田路1号1栋201室。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46"39.174",东经114°4"57.053"。 项目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42平方米,主要从事绝热毯的生产,年加工生产绝热毯50万平方米。 项目于2021年6月委托东莞 (略) 编写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5804号。 由于经营原因,项目自审批后至今一直未投入建设,因此未进行验收,也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企业近期开始投入建设,由于生产技术的更新,企业拟对原环评所申报的设备数量和种类进行调整,增加部分生产设备的同时,减少一部分设备,产品方案也同步进行调整,特此申请改扩建环评手续。 项目改扩建后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42平方米,主要从事绝热毯的生产,年加工生产绝热毯52.92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复合、压合、熔接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并采取点对点方式收集废气,然后经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裁切、裁切成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套滤网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收集后由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网,然 (略) 塘厦石桥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物滴滤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水切割废水经一套“过滤+沉淀+纳滤+离子交换”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由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周边50米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也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粉尘、滤渣等一 (略) 处理;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2-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补充分析项目与《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21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 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注释分析行业类别,并据此分析项目所属的环评分类管理名录。 三、表11,细化2栋生产厂房的生产布局。补充危废仓库、配电房、宿舍楼、办公楼等建筑物的总高度、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 四、详见《东莞市塘纳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修改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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