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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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和《 (略) 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鼎城财绩〔2023〕2号)等文件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 (略) 鼎城区财政局委托,于2023年7-8月对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现将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概况

农业灌溉工程(机埠)是农业水利的重要项目之一,也是保障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建设工程。 (略) 鼎城区为了加强全区泵站排渍工作正常开展,特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全区排渍电费管理实行总额包干、超支自负、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排渍费用使用责任主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区水利局局长排渍费用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涉及内容包括: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排渍抗旱等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辖区排渍泵站、排渍电机组定期巡查维修,保障机埠安全运转。

2、项目实施情况:2022年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安全运行88座排渍泵站、对168台排渍电机组巡查维修,保障机器正常运转,排渍受益面积90.84万亩,各乡镇在主要机埠安排了管理人员;同时对主渠道进行了疏浚,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调度命令开机排渍,保证辖区安全度汛,保证辖区内农业生产安全。

(三)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 (略) 鼎城区财政局向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共下达排渍电费专项资金指标928.55万元,详情见附件1。

(四)排渍电费项目资金列支情况

2022年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共列支排渍电费1,009.10万元(含单位自筹资金),详情见附件1。

(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 (略) 鼎城区财政局下达排渍电费专项资金928.55万元,本年使用921.21万元,结余7.34万元(其中十美堂镇0.47万元,石公桥镇6.44万元,牛鼻滩镇0.43万元),详情见附件2。

(六)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保障鼎城区堤防安全度汛;水库遇暴雨不垮坝;电排保证排灌自如,重点抓好排渍抗旱、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发生因排灌不及时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防汛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年度具体目标

(1)数量指标:蒿子港镇等十二个乡镇街道设定维护排渍泵站;抗涝排渍机埠装机容量;配置排渍电机组数量等指标。(详情见附件3-1)

(2)质量指标:蒿子港镇等十二个乡镇街道设定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率;机电设备完好率;排渍抗旱保障率;排涝安全事故发生率等指标。(详情见附件3-2)

(3)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支出合规,各项成本控制在项目预算额度及标准内。

(5)社会效益:确保强降雨不成灾、高温干旱不死苗,保障全区粮食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工作开展依据及评价资金规模

根据《 (略) 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鼎城财绩〔2023〕2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略) 鼎城区排渍费用包干使用管理办法》(常鼎政发〔2019〕2号)等文件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派出现场评价工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实施评价,评价项目资金为928.55万元,涉及鼎城区下辖12个乡镇街道,评价项目组实地走访了十美堂镇、石公桥镇、镇德桥镇、牛鼻滩镇、韩公渡镇、郭家铺街道6个乡镇街道,涉及评价资金金额746.35万元,占评价资金80.41%。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我们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70分,按照100分折算分值为74.47分(详见附件4),评价等级为“中”。


指 标

指标分值

评价分值

100分折算分

项目决策

15

10.5

11.17

项目过程

25

12.5

13.30

项目产出

34

30

31.91

项目效益

20

17

18.09

小 计

94

70

74.47


得(扣)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0.5分)

1、项目立项(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5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5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未提供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佐证依据材料,扣0.5分。(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分)

2、绩效目标(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3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佐证资料无法确定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相匹配,扣0.5分。(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郭家铺街道、灌溪镇存在指标不清晰情况,扣2.5分(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1.5分)

3、资金投入(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韩公渡镇2022年排渍电费支出 274.70万元,实际预算资金212.40万元,资金预算差异62.30万元,资金不匹配,扣1分。(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12.5分)

1、资金管理(指标分值14分,评价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挤占 70.91元,扣4分。未按包干管理办法支付金额25.00万元,扣2分。(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2分)

2、组织实施(指标分值11分,评价得分4.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存在部分乡镇未制定泵站安全管理办法及机埠运行操作流程等制度扣2分(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2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部分乡镇街道“排渍电费”专项资金核算混在单位日常基本支出中,未专账核算。扣3分;物资采购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流程,扣1.5分。(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2.5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4分,评价得分30分)

1、产出数量: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2022全年电排安全生产检查次数和全年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次数未见提供详细的佐证依据资料,酌情扣2分。(指标分值14分,评价得分12分)

2、产出质量:机电设备均存在铭牌缺失,机电设备完好程度不高情况; (略) 落卫生情况一般,未进行针对性管护。综合以上情况,酌情扣2分。(指标分值14分,评价得分12分)

3、产出时效:2022年度完成排渍电费项目。(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4、产出成本:此项未设置分值。

(四)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7分)

1、实施效益:具体乡镇实施效益无数据支撑,未提供佐证。酌情扣1分。(指标分值12分,评价得分11分)

2、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较好,酌情扣2分。(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6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2)立项程序规范性: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提供排渍电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表》等预算申报资料,项目立项程序符合审批程序,规范,但未提供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佐证依据材料。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提供的排渍电费项目预算申报资料中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有绩效目标表;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佐证资料无法确定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郭家铺街道、灌溪镇存在指标不清晰情况,如郭家铺街道质量指标:泵站数量四处泵站 ,泵机机组数21台,无法判断是运行泵站数量,还是维修泵站数量;灌溪镇质量指标:泵站数量4个泵站,泵机机组数7组亦无法判断是运行泵站数量,还是维修泵站数量。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韩公渡镇2022年排渍电费支出 274.70万元,实际预算资金212.40万元,资金预算差异62.30万元,资金不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排渍电费资金在2022年初通过本级政府及本级水利站审批,同时,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审核,资金分配依据合理。如2022年1月16日牛鼻滩镇水利管理站向牛鼻滩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牛鼻滩镇2022年度镇管泵站排渍费用资金预算方案的函》,2022年2月22日牛鼻滩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了“牛鼻滩镇2022年度镇管泵站排渍费用资金预算方案”。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蒿子港镇7.60万元,中河口镇6.91万元,十美堂镇110.64万元,石公桥镇189.62万元,周家店镇54.66万元,镇德桥 92.75万元,牛鼻滩 31.47万元,韩公渡镇212.40万元,灌溪镇54.66万元,斗姆湖街道49.99万元,草坪镇7.95万元,郭家铺街道109.90万元,合计928.55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928.55 /928.55)×100%=100%。

(2)预算执行率:蒿子港镇7.60万元,中河口镇6.91万元,十美堂镇110.17万元,石公桥镇183.18万元,周家店镇54.66万元,镇德桥 92.75万元,牛鼻滩31.04万元,韩公渡镇 212.40万元,灌溪镇54.66万元,斗姆湖街道49.99万元,草坪镇7.95万元,郭家铺街道109.90万元,合计921.21万元;预算执行率=(921.21/928.55)×100%=99.21%。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挤占70.91元,涉及郭家铺街道,灌溪镇,周家店镇,石公桥镇,十美堂镇,中河口镇6个乡镇街道,扣4分。未按包干管理办法支付金额25.00万元,涉及郭家铺街道,草坪镇,斗姆湖街道,十美堂镇4个乡镇街道。如十美堂镇2022年5月支付4月份镇机关办公电费0.26万元,2022年11月支付十美堂镇政府抗旱生活用水0.21万元,此二项费用支出属于镇政府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也列支在“排渍电费”专项资金里面,排渍电费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欠规范。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2019年1月22日, (略) 鼎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 (略) 鼎城区排渍费用包干使用管理办法》(常鼎政发〔2019〕2号),办法规定排渍资金使用范围,列支标准,责任人,支付手续等。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使用“包干管理办法”;存在部分乡镇未制定泵站安全管理办法及机埠运行操作流程等制度,涉及周家店镇、石公桥镇、十美堂镇、蒿子港镇。

(2)制度执行有效性:部分乡镇街道“排渍电费”专项资金核算混在单位日常基本支出中,未专账核算。主要涉及蒿子港镇、草坪镇;2022年5月斗姆湖街道向鼎城区斗姆湖镇 (略) 采购抗旱物资一批,金额9.93万元,附件资料为发票和物资清单(洗衣液、洗发水、雨衣、锤子等),验收资料及发放明细清单等资料,发放明细没有领用人员签字。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2022年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安全运营88座排渍泵站,168台机组,总电机功率19886千瓦;全年未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未见提供详细的佐证依据资料。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3-1。

2、产出质量: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2022年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率100%;排渍抗旱保障率100%;设备。现场检查发现,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机电设备均存在铭牌缺失,机电设备完好程度不高情况; (略) 落卫生情况一般,未进行针对性管护。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3-2。

3、产出时效: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在2022年度完成排渍电费项目。

4、产出成本:此项未设置分值。

(四)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实施的目的是确保强降雨不成灾、高温干旱不死苗,保障全区粮食安全提供,但具体社会效益无数据支撑,未提供佐证。

经济效益: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排渍面积90.84万亩,受益群众覆盖整个排渍区域,保障排渍区域内粮食生产。同时,截至报告日,共8个乡镇街道(蒿子港镇、石公桥镇、镇德桥镇、牛鼻滩镇、韩公渡镇、灌溪镇、斗姆湖街道、郭家铺街道)提供了2020年、2021年排渍项目支出数据;中河口镇、十美堂镇、周家店镇、草坪镇未提供2020年、2021年排渍项目支出数据。为了可比性,2022年排渍项目未包含上述4个乡镇排渍费用。具体数据如下: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备注

电 费

425.54

428.08

558.40


管理人员补助

226.77

216.35

192.77


维 修

167.42

216.86

177.10

电费,人员补助以外费用

合 计

819.73

861.30

928.27


根据乡镇提供数据统计,2020-2022年排渍电费费用总额逐年下降,但存在管理人员补助呈现上升趋势,2022年较2021年上涨10.41万元,2021年较2020年上涨23.58万元。现场核实部分乡镇委托临聘人员管理机埠,工资通过直接支付或委托第三方支付方式;存在部分乡镇为临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情况,没有统一标准。

乡 镇

泵站数量

机组数量

装机总功率(KW.H)

机手数量

蒿子港镇

2.00

3.00

60.00

3.00

中河口镇

4.00

5.00

315.00

1.00

十美堂镇

16.00

27.00

3,015.00

18.00

石公桥镇

12.00

30.00

3,050.00

21.00

周家店镇

3.00

6.00

1,260.00

2.00

镇德桥镇

11.00

17.00

1,586.00

11.00

牛鼻滩镇

14.00

12.00

890.00

11.00

韩公渡镇

12.00

24.00

2,430.00

17.00

灌溪镇

4.00

7.00

1,010.00

3.00

斗姆湖街道

3.00

12.00

2,115.00

6.00

草坪镇

3.00

4.00

220.00

-

郭家铺街道

4.00

21.00

3,935.00

11.00

合计

88.00

168.00

19,886.00

104.00

经核查,2020-2022年全区未有新增机埠,人员工资大幅上涨不合理。

可持续影响:部分乡镇开展了捞草,机埠排水沟清障除杂,沟渠疏浚等工作,增强了机埠防汛抗旱能力,减少内涝发生,避免了水土流失。

2、满意度:发放调查问卷90份,收回90份,(其中牛鼻滩镇10份,镇德桥镇10份,郭家铺街道10份,草坪镇10份,蒿子港镇10份,中河口镇10份,十美堂镇10份,石公桥镇10份,周家店镇10份)群众满意度较好。

五、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总体上看,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的成效较为明显,完成对机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并进行各种情况的实验试运行,对设备进行数据监测,对有问题的设备及时维修维护,淘汰与更新工程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完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调度排灌

重点关注农村内涝内旱灾害,针对汛情,科学调度抢排底水,做好空渠待蓄,减轻集中暴雨时排涝压力;针对旱情,科学调度抗旱水源,保证抗旱用水,确保农业抗旱夺丰收。

(二)项目全力保障

受益总人口覆盖全区12个乡镇,改善了水资源环境;保障旱季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要,确保强降雨不成灾、高温干旱不死苗,保障全区粮食、蔬菜安全提供,保障高水位时不发生安全事故,减轻旱涝灾害损失,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存在的问题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专项资金,在取得一定的成绩的同时,项目在实施过程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绩效管理方面

1、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相关佐证依据材料不完整

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提供了排渍电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表》等预算申报资料,项目立项程序符合审批程序规范,但未提供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佐证依据材料。

原因分析:“排渍电费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每年财政均按照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包干预算,但由于项目本身每年存在各乡镇实际情况不一致,对项目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等工作未做收集整理,存在绩效分析,工作不积极、不够重视现象。

2、部分绩效目标设置宽泛,不够清晰

部分乡镇“排渍电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编制的指标不合理、不明确、不具体、不完整,绩效目标大多为定性指标,描述不够清晰,缺乏定量可考核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充分,影响绩效评价的质量,难以衡量实际达到的效果。

(1)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提供的排渍电费项目预算申报资料中虽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有绩效目标表,但所提供佐证依据材料无法准确判断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及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相匹配。

(2)郭家铺街道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设置质量指标:泵站数量四处泵站 ,泵机机组数21台,无法判断是运行泵站数量,还是维修泵站数量;灌溪镇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设置质量指标:泵站数量4个泵站,泵机机组数7组亦无法判断是运行泵站数量,还是维修泵站数量。

原因分析:单位业务人员对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要求理解不够,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各项产出指标。

(二)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1、专项资金使用欠规范,存在超范围列支情况

依据《 (略) 鼎城区排渍费用包干使用管理办法》(常鼎政发〔2019〕2号,以下简称“包干管理办法”)规定“全区排渍电费管理实行总额包干、超支自负、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排渍费用包括排渍电费、维修费、管理人员补助”等,经现场核实12个乡镇存在未按“包干管理办法”范围列支和 “指标串用”情形。

(1)未按“包干管理办法”范围列支25.00万元。涉及乡镇如下:

十美堂镇(合计0.47万元):①2022年11月十美堂镇政府抗旱生活用水0.21万元;②2022年5月2022年4月份镇机关办公电费0.26万元。

斗姆湖街道(合计14.79万元):①2022年3月记账28#付水利站食堂请工0.60万元;②2022年5月记账22#付购置防汛抗旱物资9.93万元、5月记账24#付水利站食堂请工0.40万元、付水利站临餐补助0.43万元; ③2022年7月记账 4#凭证付水利站职工零餐补助0.42万元、付水利站食堂请工0.40万元; ④2022年9月记账 8#付水利站职工零餐补助0.39万元、付水利站食堂劳务请工0.40万元;⑤2022年11月付水利站食堂请工0.40万元、付水利站职工零餐补助0.37万元;⑥2022年12月记账38#付水利站食堂人员请工0.40万元。

草坪镇(合计7.95万元):①2022年排渍电费与乡镇日常电费混在一起列支。

郭家铺街道(合计1.78万元):①天井碈绿化养护修整1.78万元。

(2)2022年12个乡镇排渍电费资金使用存在“指标串用”金额70.91万元,2022年排渍电费专项预算资金下达后归还了挤占资金,涉及乡镇如下:

中河口镇(合计0.14万元):①2022年1月104#凭证付受祜铁*2组排渍电费0.14万元。

十美堂镇(合计5.62万元):①2022年1月106#凭证付十美堂镇2022年1月份排渍电费3.07万元;②2022年2月13#凭证付十美堂镇管、村级机埠2月份排渍电费2.55万元。

石公桥镇(合计11.08万元):①2022年1月30#凭证付1月份排渍电费4.04万元;②2022年2月9#凭证付2月份排渍电费7.04万元。

周家店镇(合计7.46万元):①2022年1月12#凭证支兰军报水利站东风机埠维修费(电力维修)0.39万元;②2022年1月41#凭证支郝新华报水利站东风机埠防汛道路整修3.39万元;③2022年1月111#凭证支郝新华报水利站东风机埠防汛道路整修0.42万元;④2022年1月120#凭证支陈文革报水利站东风、双丰机埠排水沟清障除杂0.55万元; ⑤2022年1月27#凭证支兰勇报供电所东风、双丰机埠排渍电费(1月)1.41万元;⑥2022年1月28#凭证支兰勇报供电所娥公桥村机埠排渍电费(1月)0.13万元; ⑦2022年2月2#凭证支兰勇报供电所东风、双丰机埠排渍电费(2月)1.14万元;⑧2022年2月3#凭证支兰勇报供电所娥公桥村机埠排渍电费(2月)0.031万元。

韩公渡镇(合计24.44万元):①2022年1月记账108#机埠机手工资13.60万元、记账50号排渍电费4.034万元;②2022年2月记账 7#排渍电费2月90.840万元。

灌溪镇(合计15.90万元):①2022年灌溪镇利用财政指标鼎财乡〔2021〕0687号(兴隆物流园二期迁坟款及不可预计费 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15.90万元列支排渍电费项目费用。

郭家铺街道(合计6.27万元):①2022年1月凭证行政 23#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1月排渍电费1.35万元、行政 29#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常沅机埠看护费2021.11-12月600万元、行政39#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渠道疏通造价咨询费用0.20万元;②2022年2月行政12#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查勘水情0.10万元、行政13#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2022年1月临聘人员工资2.92万元、行政 14#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2月排渍电费1.63万元。

原因分析:排渍电费资金于2022年3月中旬下达,部分乡镇1月,2月份需要列支电费、人员工资,采取挤占其他资金方式。同时,存在对“包干管理办法”理解偏差,超范围列支情况。

2、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存在内部控制缺失情况

一是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专项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部分乡镇街道“排渍电费”专项资金核算揉和在单位日常基本支出中,未建立专帐核算。主要涉及蒿子港镇、草坪镇、牛鼻滩镇未建立专账。

二是存在内部控制缺失情况:2022年5月斗姆湖街道向鼎城区斗姆湖镇 (略) 采购抗旱物资一批,金额9.93万元,附件资料为发票和物资清单(洗衣液、洗发水、雨衣、锤子等),验收资料,发放明细清单未有领用人员签字确认等资料,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原因分析:部分乡镇存在对“专项资金专账核算”认知偏差。

3、资金额度不准确

韩公渡镇2022年排渍电费支出 274.70万元,年初预算资金212.40万元,资金预算差异62.30万元;同时,部分乡镇专项资金结余7.34万元(其中十美堂镇0.47万元,石公桥镇6.44万元,牛鼻滩镇0.43万元)。具体结余情况如下:

(1)石公桥镇

类 别

计划使用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超支/结余

原因分析

排渍电费

117.24

110.16

7.08

气候原因,降水量较去年有所下降

机埠维修费

23.71

8.05

15.66

人力成本增加,设备维护更好,故障率降低

机埠人员工资

48.67

63.66

-14.99

人员调资(含社保包干),人力成本增加

其他


1.32

-1.32

设备日常保养、维修用油费用,属于维修费

 合 计

189.62

183.18

6.44


(2)十美堂镇

类 别

计划使用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超支/结余

原因分析

排渍电费

70.64

75.20

-4.56

因2022年干旱,导致农田大面积缺水,各机埠加大排渍力度,从而导致排渍电费超支。

机埠维修费

30.00

34.49

-4.49

因2022年干旱,机埠超负荷使用,导致机器维修费用超支。

机埠人员工资

10.00


10.00

应付未付款:2022年机手工资总计6.18万元;因劳务派遣机手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故暂未发2022年人员工资。

其他


0.48

-0.48

①政府抗旱生活用水0.21元;②4月份机关办公电费0.26元。

 合 计

110.64

110.17

0.47


原因分析:未严格按照预算资金额度列支,超标准变更未向财政局报备。

(三)项目实施方面

1、机埠铭牌损坏及遗失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乡镇机电设备时有发生维修维护,机电设备完好程度不高,出现铭牌损坏及遗失情况,具体见附件5。 机埠铭牌遗失损坏:①增加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设备设施标志牌是预防事故的关键措施之一,它能够有效地提醒工作人员设备设施的危险性质和操作规范,防止误操作和操作失误。如果标志牌遗失,操作员就无法及时了解设施的危险性质和操作规范,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②影响工作效率和生产进度。设备设施标志牌能够有效地指导工作人员的操作,减少误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生产进度。如果丢失或不清晰,需要进行维修、更换等操作,这会造成生产停滞,影响工作效率和生产进度。③破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设备设施标志牌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如果标志牌遗失或不清晰,就无法发挥其规范作用,影响安全管理的规范性。

原因分析:部分机埠使用年限较久,日常维护欠缺;部分机埠属于村管,乡镇未履行监管职责。

2、年度消防安全演练缺失

各机埠机组设施设备、高低压输配电线路、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繁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有必要。实地抽查中,十美堂镇、石公桥镇、镇德桥镇、牛鼻滩镇、韩公渡镇、周家店镇6个乡镇街道均未开展消防演练工作。同时,也未见机埠安全生产检查。

原因分析: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

3、机埠管理人员补助未统一标准

现场核实部分乡镇委托临聘人员管理机埠,工资通过直接支付或委托第三方支付方式;存在部分乡镇为临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情况,没有统一标准。如:十美堂镇乡镇直接支付工资,未见购买社保;韩公渡镇直接支付工资,购买灵活就业保险;郭家 (略) 支付工资社保。

原因分析:包干管理办法未明确管理人员补助范围。

七、有关建议

(一)绩效管理方面

1、完善项目申请流程,科学立项

对于重点项目,建议乡镇提请部分行业专家论证,开展事前评估。借助行业专家和专业人员的力量,对财政资金使用方案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评审,及时剔除不合理或无详细预算支出,挤出资金水分,乡镇完善项目立项程序,科学立项,留存立项资料。

2、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绩效指标的设置应在年度完成情况为基数的情况下,一是充分考虑指标完成过程中的各种因素,避免出现指标设置过高无法实现和指标设置过低不符合业绩平均水平的情况。建议硬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杜绝绩效目标指标设置过低、不符合业绩平均水平的问题出现,达到改进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目的,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可考核的指标务实、具体、可执行,确保专项资金分配公平合理。建议郭家铺街道、灌溪镇在设定排渍电费项目数量绩效目标为“ 运行机埠数量”等具体指标。同时,乡镇提交《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时,财政局相关科室强化指标审核力度,对绩效目标不清晰、完整的予以退回。

(二)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1、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规范会计核算和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对各乡镇拨入的专项资金应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加强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的有效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一是关于2022年未按“包干管理办法”范围列支25.00万元问题,按照现行“包干办法”,“食堂请工”“抗旱”等工作超出办法列支范围,但鉴于“食堂请工”“抗旱”开展有助于机埠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超范围列支资金已经支付给第三方,不予追缴。为了后续更好规范资金使用,建议区政府出台“包干管理办法”解释说明或重新制定适用于目前项目工作范围的“包干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列支口径;建议区财政局应专门下发《关于对“排渍电费”财政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排渍电费资金专账核算范围、报账流程及相关资料、审批流程、资金管理等,规范“排渍电费”资金核算行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二是对于2022年全区排渍电费资金使用存在“指标串用”金额70.91万元现象,建议后续加大乡镇培训力度,提升乡镇领导要树立专款专用的意识。认识到挤占项目资金是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单位财务人员要及时核对账务,堵塞挤占项目的漏洞。同时,对于“排渍电费”民生项目资金,建议年初财政部门可以提前下达部分资金。

2、筑牢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识,健全有效监督机制

建议规范核算行为,确保监督到位。

一是2022年5月斗姆湖街道向鼎城区斗姆湖镇 (略) 采购抗旱物资一批,金额9.93万元,附件资料为发票和物资清单(洗衣液、洗发水、雨衣、锤子等),未提供验收资料及发放明细清单等资料问题,建议斗姆湖街道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控制制度,并将相关制度报送财政局;同时,针对本次采购作出整改(领用人签字明细清单等),并将相关整改材料报送财政局。

二是建议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工作要注重群众性,把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加大处罚的力度,注重严肃性,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按季或每半年检查一次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不按规定和批准的用途使用、发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完整。

3、健全资金评审制度,确保资金实施有效

针对部分乡镇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资金结余情况,建议:

一是建立严格项目的专项评审制度,规范项目资金评审工作程序,准确测算乡镇排渍电费项目资金额度,在鼎城区范围内统一机埠管理人员补助方式(是否含社保),同时建议区政府出台“包干办法”相应解释,明确费用包干范围,同时对于石公桥镇、十美堂镇、牛鼻滩镇结余资金7.34万元不收回。

二是排渍电费资金支出与当年气候相关,建议资金分两批下拨乡镇。第一批资金在年初下达,保障机埠人员工资及电费开支;第二批资金在当年9月下达乡镇,补充机埠维修等开支。

(三)项目实施方面

1、及时更换损坏设备附件

设备设施标志牌是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标牌遗失或不清晰,将会增加员工的安全风险。对于水利部门来说,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标牌管理工作,这也是水利部门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巡检,发现标志牌损坏或丢失及时更换或重新制作

2、组织常规消防演练,防患于未然

消防演练增强机埠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让机埠工作人员更加了解火灾处理流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协调能力的活动。增强机埠工作人员在机埠火灾等灾情中的互助自救意识,明确防火负责人和机埠工作人员在火灾中的职责。建议每年开展3-4次消防演练活动

3、统一人员补助标准,规范补助发放方式

建议水利局、财政局、乡镇协商一致,明确机埠管理人员补助标准,补助发放方式,后续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议全区统 (略) 方式发放补助,避免用工风险。

八、结果运用

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评价为“中”。建议区政府出台“包干管理办法”解释说明,进一步明确费用列支口径(建议电费据实列支;机埠管理人员工资全区统一基准,统一支付;维修费用设定维修标准及费用限额,组成由乡镇、水利、财政联合小组,超过3万元以上维修项目,须联合小组会审通过);区财政局出台排渍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对于结余资金7.34万元,建议按照“包干办法”不收回,加强后续使用管理。同时,建议每年开展3-4次消防演练活动,及时维修毁损机埠机器铭牌。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和《 (略) 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鼎城财绩〔2023〕2号)等文件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 (略) 鼎城区财政局委托,于2023年7-8月对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现将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概况

农业灌溉工程(机埠)是农业水利的重要项目之一,也是保障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建设工程。 (略) 鼎城区为了加强全区泵站排渍工作正常开展,特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全区排渍电费管理实行总额包干、超支自负、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排渍费用使用责任主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区水利局局长排渍费用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涉及内容包括: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排渍抗旱等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辖区排渍泵站、排渍电机组定期巡查维修,保障机埠安全运转。

2、项目实施情况:2022年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安全运行88座排渍泵站、对168台排渍电机组巡查维修,保障机器正常运转,排渍受益面积90.84万亩,各乡镇在主要机埠安排了管理人员;同时对主渠道进行了疏浚,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调度命令开机排渍,保证辖区安全度汛,保证辖区内农业生产安全。

(三)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 (略) 鼎城区财政局向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共下达排渍电费专项资金指标928.55万元,详情见附件1。

(四)排渍电费项目资金列支情况

2022年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共列支排渍电费1,009.10万元(含单位自筹资金),详情见附件1。

(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 (略) 鼎城区财政局下达排渍电费专项资金928.55万元,本年使用921.21万元,结余7.34万元(其中十美堂镇0.47万元,石公桥镇6.44万元,牛鼻滩镇0.43万元),详情见附件2。

(六)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保障鼎城区堤防安全度汛;水库遇暴雨不垮坝;电排保证排灌自如,重点抓好排渍抗旱、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发生因排灌不及时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防汛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年度具体目标

(1)数量指标:蒿子港镇等十二个乡镇街道设定维护排渍泵站;抗涝排渍机埠装机容量;配置排渍电机组数量等指标。(详情见附件3-1)

(2)质量指标:蒿子港镇等十二个乡镇街道设定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率;机电设备完好率;排渍抗旱保障率;排涝安全事故发生率等指标。(详情见附件3-2)

(3)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支出合规,各项成本控制在项目预算额度及标准内。

(5)社会效益:确保强降雨不成灾、高温干旱不死苗,保障全区粮食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工作开展依据及评价资金规模

根据《 (略) 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鼎城财绩〔2023〕2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略) 鼎城区排渍费用包干使用管理办法》(常鼎政发〔2019〕2号)等文件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派出现场评价工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实施评价,评价项目资金为928.55万元,涉及鼎城区下辖12个乡镇街道,评价项目组实地走访了十美堂镇、石公桥镇、镇德桥镇、牛鼻滩镇、韩公渡镇、郭家铺街道6个乡镇街道,涉及评价资金金额746.35万元,占评价资金80.41%。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我们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70分,按照100分折算分值为74.47分(详见附件4),评价等级为“中”。


指 标

指标分值

评价分值

100分折算分

项目决策

15

10.5

11.17

项目过程

25

12.5

13.30

项目产出

34

30

31.91

项目效益

20

17

18.09

小 计

94

70

74.47


得(扣)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0.5分)

1、项目立项(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5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5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未提供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佐证依据材料,扣0.5分。(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分)

2、绩效目标(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3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佐证资料无法确定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相匹配,扣0.5分。(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郭家铺街道、灌溪镇存在指标不清晰情况,扣2.5分(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1.5分)

3、资金投入(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韩公渡镇2022年排渍电费支出 274.70万元,实际预算资金212.40万元,资金预算差异62.30万元,资金不匹配,扣1分。(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12.5分)

1、资金管理(指标分值14分,评价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挤占 70.91元,扣4分。未按包干管理办法支付金额25.00万元,扣2分。(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2分)

2、组织实施(指标分值11分,评价得分4.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存在部分乡镇未制定泵站安全管理办法及机埠运行操作流程等制度扣2分(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2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部分乡镇街道“排渍电费”专项资金核算混在单位日常基本支出中,未专账核算。扣3分;物资采购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流程,扣1.5分。(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2.5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4分,评价得分30分)

1、产出数量: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2022全年电排安全生产检查次数和全年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次数未见提供详细的佐证依据资料,酌情扣2分。(指标分值14分,评价得分12分)

2、产出质量:机电设备均存在铭牌缺失,机电设备完好程度不高情况; (略) 落卫生情况一般,未进行针对性管护。综合以上情况,酌情扣2分。(指标分值14分,评价得分12分)

3、产出时效:2022年度完成排渍电费项目。(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4、产出成本:此项未设置分值。

(四)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7分)

1、实施效益:具体乡镇实施效益无数据支撑,未提供佐证。酌情扣1分。(指标分值12分,评价得分11分)

2、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较好,酌情扣2分。(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6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2)立项程序规范性: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提供排渍电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表》等预算申报资料,项目立项程序符合审批程序,规范,但未提供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佐证依据材料。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提供的排渍电费项目预算申报资料中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有绩效目标表;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佐证资料无法确定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郭家铺街道、灌溪镇存在指标不清晰情况,如郭家铺街道质量指标:泵站数量四处泵站 ,泵机机组数21台,无法判断是运行泵站数量,还是维修泵站数量;灌溪镇质量指标:泵站数量4个泵站,泵机机组数7组亦无法判断是运行泵站数量,还是维修泵站数量。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韩公渡镇2022年排渍电费支出 274.70万元,实际预算资金212.40万元,资金预算差异62.30万元,资金不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排渍电费资金在2022年初通过本级政府及本级水利站审批,同时,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审核,资金分配依据合理。如2022年1月16日牛鼻滩镇水利管理站向牛鼻滩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牛鼻滩镇2022年度镇管泵站排渍费用资金预算方案的函》,2022年2月22日牛鼻滩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了“牛鼻滩镇2022年度镇管泵站排渍费用资金预算方案”。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蒿子港镇7.60万元,中河口镇6.91万元,十美堂镇110.64万元,石公桥镇189.62万元,周家店镇54.66万元,镇德桥 92.75万元,牛鼻滩 31.47万元,韩公渡镇212.40万元,灌溪镇54.66万元,斗姆湖街道49.99万元,草坪镇7.95万元,郭家铺街道109.90万元,合计928.55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928.55 /928.55)×100%=100%。

(2)预算执行率:蒿子港镇7.60万元,中河口镇6.91万元,十美堂镇110.17万元,石公桥镇183.18万元,周家店镇54.66万元,镇德桥 92.75万元,牛鼻滩31.04万元,韩公渡镇 212.40万元,灌溪镇54.66万元,斗姆湖街道49.99万元,草坪镇7.95万元,郭家铺街道109.90万元,合计921.21万元;预算执行率=(921.21/928.55)×100%=99.21%。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挤占70.91元,涉及郭家铺街道,灌溪镇,周家店镇,石公桥镇,十美堂镇,中河口镇6个乡镇街道,扣4分。未按包干管理办法支付金额25.00万元,涉及郭家铺街道,草坪镇,斗姆湖街道,十美堂镇4个乡镇街道。如十美堂镇2022年5月支付4月份镇机关办公电费0.26万元,2022年11月支付十美堂镇政府抗旱生活用水0.21万元,此二项费用支出属于镇政府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也列支在“排渍电费”专项资金里面,排渍电费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欠规范。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2019年1月22日, (略) 鼎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 (略) 鼎城区排渍费用包干使用管理办法》(常鼎政发〔2019〕2号),办法规定排渍资金使用范围,列支标准,责任人,支付手续等。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使用“包干管理办法”;存在部分乡镇未制定泵站安全管理办法及机埠运行操作流程等制度,涉及周家店镇、石公桥镇、十美堂镇、蒿子港镇。

(2)制度执行有效性:部分乡镇街道“排渍电费”专项资金核算混在单位日常基本支出中,未专账核算。主要涉及蒿子港镇、草坪镇;2022年5月斗姆湖街道向鼎城区斗姆湖镇 (略) 采购抗旱物资一批,金额9.93万元,附件资料为发票和物资清单(洗衣液、洗发水、雨衣、锤子等),验收资料及发放明细清单等资料,发放明细没有领用人员签字。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2022年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安全运营88座排渍泵站,168台机组,总电机功率19886千瓦;全年未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未见提供详细的佐证依据资料。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3-1。

2、产出质量: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2022年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率100%;排渍抗旱保障率100%;设备。现场检查发现,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机电设备均存在铭牌缺失,机电设备完好程度不高情况; (略) 落卫生情况一般,未进行针对性管护。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3-2。

3、产出时效: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在2022年度完成排渍电费项目。

4、产出成本:此项未设置分值。

(四)项目效益情况

1、实施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实施的目的是确保强降雨不成灾、高温干旱不死苗,保障全区粮食安全提供,但具体社会效益无数据支撑,未提供佐证。

经济效益: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排渍面积90.84万亩,受益群众覆盖整个排渍区域,保障排渍区域内粮食生产。同时,截至报告日,共8个乡镇街道(蒿子港镇、石公桥镇、镇德桥镇、牛鼻滩镇、韩公渡镇、灌溪镇、斗姆湖街道、郭家铺街道)提供了2020年、2021年排渍项目支出数据;中河口镇、十美堂镇、周家店镇、草坪镇未提供2020年、2021年排渍项目支出数据。为了可比性,2022年排渍项目未包含上述4个乡镇排渍费用。具体数据如下: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备注

电 费

425.54

428.08

558.40


管理人员补助

226.77

216.35

192.77


维 修

167.42

216.86

177.10

电费,人员补助以外费用

合 计

819.73

861.30

928.27


根据乡镇提供数据统计,2020-2022年排渍电费费用总额逐年下降,但存在管理人员补助呈现上升趋势,2022年较2021年上涨10.41万元,2021年较2020年上涨23.58万元。现场核实部分乡镇委托临聘人员管理机埠,工资通过直接支付或委托第三方支付方式;存在部分乡镇为临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情况,没有统一标准。

乡 镇

泵站数量

机组数量

装机总功率(KW.H)

机手数量

蒿子港镇

2.00

3.00

60.00

3.00

中河口镇

4.00

5.00

315.00

1.00

十美堂镇

16.00

27.00

3,015.00

18.00

石公桥镇

12.00

30.00

3,050.00

21.00

周家店镇

3.00

6.00

1,260.00

2.00

镇德桥镇

11.00

17.00

1,586.00

11.00

牛鼻滩镇

14.00

12.00

890.00

11.00

韩公渡镇

12.00

24.00

2,430.00

17.00

灌溪镇

4.00

7.00

1,010.00

3.00

斗姆湖街道

3.00

12.00

2,115.00

6.00

草坪镇

3.00

4.00

220.00

-

郭家铺街道

4.00

21.00

3,935.00

11.00

合计

88.00

168.00

19,886.00

104.00

经核查,2020-2022年全区未有新增机埠,人员工资大幅上涨不合理。

可持续影响:部分乡镇开展了捞草,机埠排水沟清障除杂,沟渠疏浚等工作,增强了机埠防汛抗旱能力,减少内涝发生,避免了水土流失。

2、满意度:发放调查问卷90份,收回90份,(其中牛鼻滩镇10份,镇德桥镇10份,郭家铺街道10份,草坪镇10份,蒿子港镇10份,中河口镇10份,十美堂镇10份,石公桥镇10份,周家店镇10份)群众满意度较好。

五、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总体上看,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的成效较为明显,完成对机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并进行各种情况的实验试运行,对设备进行数据监测,对有问题的设备及时维修维护,淘汰与更新工程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完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调度排灌

重点关注农村内涝内旱灾害,针对汛情,科学调度抢排底水,做好空渠待蓄,减轻集中暴雨时排涝压力;针对旱情,科学调度抗旱水源,保证抗旱用水,确保农业抗旱夺丰收。

(二)项目全力保障

受益总人口覆盖全区12个乡镇,改善了水资源环境;保障旱季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要,确保强降雨不成灾、高温干旱不死苗,保障全区粮食、蔬菜安全提供,保障高水位时不发生安全事故,减轻旱涝灾害损失,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存在的问题

(略) 鼎城区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专项资金,在取得一定的成绩的同时,项目在实施过程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绩效管理方面

1、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相关佐证依据材料不完整

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提供了排渍电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表》等预算申报资料,项目立项程序符合审批程序规范,但未提供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佐证依据材料。

原因分析:“排渍电费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每年财政均按照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包干预算,但由于项目本身每年存在各乡镇实际情况不一致,对项目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等工作未做收集整理,存在绩效分析,工作不积极、不够重视现象。

2、部分绩效目标设置宽泛,不够清晰

部分乡镇“排渍电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编制的指标不合理、不明确、不具体、不完整,绩效目标大多为定性指标,描述不够清晰,缺乏定量可考核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充分,影响绩效评价的质量,难以衡量实际达到的效果。

(1)蒿子港镇等12个乡镇街道提供的排渍电费项目预算申报资料中虽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有绩效目标表,但所提供佐证依据材料无法准确判断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及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相匹配。

(2)郭家铺街道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设置质量指标:泵站数量四处泵站 ,泵机机组数21台,无法判断是运行泵站数量,还是维修泵站数量;灌溪镇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设置质量指标:泵站数量4个泵站,泵机机组数7组亦无法判断是运行泵站数量,还是维修泵站数量。

原因分析:单位业务人员对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要求理解不够,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各项产出指标。

(二)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1、专项资金使用欠规范,存在超范围列支情况

依据《 (略) 鼎城区排渍费用包干使用管理办法》(常鼎政发〔2019〕2号,以下简称“包干管理办法”)规定“全区排渍电费管理实行总额包干、超支自负、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排渍费用包括排渍电费、维修费、管理人员补助”等,经现场核实12个乡镇存在未按“包干管理办法”范围列支和 “指标串用”情形。

(1)未按“包干管理办法”范围列支25.00万元。涉及乡镇如下:

十美堂镇(合计0.47万元):①2022年11月十美堂镇政府抗旱生活用水0.21万元;②2022年5月2022年4月份镇机关办公电费0.26万元。

斗姆湖街道(合计14.79万元):①2022年3月记账28#付水利站食堂请工0.60万元;②2022年5月记账22#付购置防汛抗旱物资9.93万元、5月记账24#付水利站食堂请工0.40万元、付水利站临餐补助0.43万元; ③2022年7月记账 4#凭证付水利站职工零餐补助0.42万元、付水利站食堂请工0.40万元; ④2022年9月记账 8#付水利站职工零餐补助0.39万元、付水利站食堂劳务请工0.40万元;⑤2022年11月付水利站食堂请工0.40万元、付水利站职工零餐补助0.37万元;⑥2022年12月记账38#付水利站食堂人员请工0.40万元。

草坪镇(合计7.95万元):①2022年排渍电费与乡镇日常电费混在一起列支。

郭家铺街道(合计1.78万元):①天井碈绿化养护修整1.78万元。

(2)2022年12个乡镇排渍电费资金使用存在“指标串用”金额70.91万元,2022年排渍电费专项预算资金下达后归还了挤占资金,涉及乡镇如下:

中河口镇(合计0.14万元):①2022年1月104#凭证付受祜铁*2组排渍电费0.14万元。

十美堂镇(合计5.62万元):①2022年1月106#凭证付十美堂镇2022年1月份排渍电费3.07万元;②2022年2月13#凭证付十美堂镇管、村级机埠2月份排渍电费2.55万元。

石公桥镇(合计11.08万元):①2022年1月30#凭证付1月份排渍电费4.04万元;②2022年2月9#凭证付2月份排渍电费7.04万元。

周家店镇(合计7.46万元):①2022年1月12#凭证支兰军报水利站东风机埠维修费(电力维修)0.39万元;②2022年1月41#凭证支郝新华报水利站东风机埠防汛道路整修3.39万元;③2022年1月111#凭证支郝新华报水利站东风机埠防汛道路整修0.42万元;④2022年1月120#凭证支陈文革报水利站东风、双丰机埠排水沟清障除杂0.55万元; ⑤2022年1月27#凭证支兰勇报供电所东风、双丰机埠排渍电费(1月)1.41万元;⑥2022年1月28#凭证支兰勇报供电所娥公桥村机埠排渍电费(1月)0.13万元; ⑦2022年2月2#凭证支兰勇报供电所东风、双丰机埠排渍电费(2月)1.14万元;⑧2022年2月3#凭证支兰勇报供电所娥公桥村机埠排渍电费(2月)0.031万元。

韩公渡镇(合计24.44万元):①2022年1月记账108#机埠机手工资13.60万元、记账50号排渍电费4.034万元;②2022年2月记账 7#排渍电费2月90.840万元。

灌溪镇(合计15.90万元):①2022年灌溪镇利用财政指标鼎财乡〔2021〕0687号(兴隆物流园二期迁坟款及不可预计费 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15.90万元列支排渍电费项目费用。

郭家铺街道(合计6.27万元):①2022年1月凭证行政 23#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1月排渍电费1.35万元、行政 29#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常沅机埠看护费2021.11-12月600万元、行政39#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渠道疏通造价咨询费用0.20万元;②2022年2月行政12#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查勘水情0.10万元、行政13#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2022年1月临聘人员工资2.92万元、行政 14#财政直接支付水电站2月排渍电费1.63万元。

原因分析:排渍电费资金于2022年3月中旬下达,部分乡镇1月,2月份需要列支电费、人员工资,采取挤占其他资金方式。同时,存在对“包干管理办法”理解偏差,超范围列支情况。

2、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存在内部控制缺失情况

一是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专项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部分乡镇街道“排渍电费”专项资金核算揉和在单位日常基本支出中,未建立专帐核算。主要涉及蒿子港镇、草坪镇、牛鼻滩镇未建立专账。

二是存在内部控制缺失情况:2022年5月斗姆湖街道向鼎城区斗姆湖镇 (略) 采购抗旱物资一批,金额9.93万元,附件资料为发票和物资清单(洗衣液、洗发水、雨衣、锤子等),验收资料,发放明细清单未有领用人员签字确认等资料,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原因分析:部分乡镇存在对“专项资金专账核算”认知偏差。

3、资金额度不准确

韩公渡镇2022年排渍电费支出 274.70万元,年初预算资金212.40万元,资金预算差异62.30万元;同时,部分乡镇专项资金结余7.34万元(其中十美堂镇0.47万元,石公桥镇6.44万元,牛鼻滩镇0.43万元)。具体结余情况如下:

(1)石公桥镇

类 别

计划使用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超支/结余

原因分析

排渍电费

117.24

110.16

7.08

气候原因,降水量较去年有所下降

机埠维修费

23.71

8.05

15.66

人力成本增加,设备维护更好,故障率降低

机埠人员工资

48.67

63.66

-14.99

人员调资(含社保包干),人力成本增加

其他


1.32

-1.32

设备日常保养、维修用油费用,属于维修费

 合 计

189.62

183.18

6.44


(2)十美堂镇

类 别

计划使用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超支/结余

原因分析

排渍电费

70.64

75.20

-4.56

因2022年干旱,导致农田大面积缺水,各机埠加大排渍力度,从而导致排渍电费超支。

机埠维修费

30.00

34.49

-4.49

因2022年干旱,机埠超负荷使用,导致机器维修费用超支。

机埠人员工资

10.00


10.00

应付未付款:2022年机手工资总计6.18万元;因劳务派遣机手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故暂未发2022年人员工资。

其他


0.48

-0.48

①政府抗旱生活用水0.21元;②4月份机关办公电费0.26元。

 合 计

110.64

110.17

0.47


原因分析:未严格按照预算资金额度列支,超标准变更未向财政局报备。

(三)项目实施方面

1、机埠铭牌损坏及遗失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乡镇机电设备时有发生维修维护,机电设备完好程度不高,出现铭牌损坏及遗失情况,具体见附件5。 机埠铭牌遗失损坏:①增加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设备设施标志牌是预防事故的关键措施之一,它能够有效地提醒工作人员设备设施的危险性质和操作规范,防止误操作和操作失误。如果标志牌遗失,操作员就无法及时了解设施的危险性质和操作规范,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②影响工作效率和生产进度。设备设施标志牌能够有效地指导工作人员的操作,减少误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生产进度。如果丢失或不清晰,需要进行维修、更换等操作,这会造成生产停滞,影响工作效率和生产进度。③破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设备设施标志牌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如果标志牌遗失或不清晰,就无法发挥其规范作用,影响安全管理的规范性。

原因分析:部分机埠使用年限较久,日常维护欠缺;部分机埠属于村管,乡镇未履行监管职责。

2、年度消防安全演练缺失

各机埠机组设施设备、高低压输配电线路、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繁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有必要。实地抽查中,十美堂镇、石公桥镇、镇德桥镇、牛鼻滩镇、韩公渡镇、周家店镇6个乡镇街道均未开展消防演练工作。同时,也未见机埠安全生产检查。

原因分析: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

3、机埠管理人员补助未统一标准

现场核实部分乡镇委托临聘人员管理机埠,工资通过直接支付或委托第三方支付方式;存在部分乡镇为临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情况,没有统一标准。如:十美堂镇乡镇直接支付工资,未见购买社保;韩公渡镇直接支付工资,购买灵活就业保险;郭家 (略) 支付工资社保。

原因分析:包干管理办法未明确管理人员补助范围。

七、有关建议

(一)绩效管理方面

1、完善项目申请流程,科学立项

对于重点项目,建议乡镇提请部分行业专家论证,开展事前评估。借助行业专家和专业人员的力量,对财政资金使用方案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评审,及时剔除不合理或无详细预算支出,挤出资金水分,乡镇完善项目立项程序,科学立项,留存立项资料。

2、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绩效指标的设置应在年度完成情况为基数的情况下,一是充分考虑指标完成过程中的各种因素,避免出现指标设置过高无法实现和指标设置过低不符合业绩平均水平的情况。建议硬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杜绝绩效目标指标设置过低、不符合业绩平均水平的问题出现,达到改进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目的,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可考核的指标务实、具体、可执行,确保专项资金分配公平合理。建议郭家铺街道、灌溪镇在设定排渍电费项目数量绩效目标为“ 运行机埠数量”等具体指标。同时,乡镇提交《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时,财政局相关科室强化指标审核力度,对绩效目标不清晰、完整的予以退回。

(二)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1、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规范会计核算和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对各乡镇拨入的专项资金应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加强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的有效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一是关于2022年未按“包干管理办法”范围列支25.00万元问题,按照现行“包干办法”,“食堂请工”“抗旱”等工作超出办法列支范围,但鉴于“食堂请工”“抗旱”开展有助于机埠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超范围列支资金已经支付给第三方,不予追缴。为了后续更好规范资金使用,建议区政府出台“包干管理办法”解释说明或重新制定适用于目前项目工作范围的“包干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列支口径;建议区财政局应专门下发《关于对“排渍电费”财政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排渍电费资金专账核算范围、报账流程及相关资料、审批流程、资金管理等,规范“排渍电费”资金核算行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二是对于2022年全区排渍电费资金使用存在“指标串用”金额70.91万元现象,建议后续加大乡镇培训力度,提升乡镇领导要树立专款专用的意识。认识到挤占项目资金是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单位财务人员要及时核对账务,堵塞挤占项目的漏洞。同时,对于“排渍电费”民生项目资金,建议年初财政部门可以提前下达部分资金。

2、筑牢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识,健全有效监督机制

建议规范核算行为,确保监督到位。

一是2022年5月斗姆湖街道向鼎城区斗姆湖镇 (略) 采购抗旱物资一批,金额9.93万元,附件资料为发票和物资清单(洗衣液、洗发水、雨衣、锤子等),未提供验收资料及发放明细清单等资料问题,建议斗姆湖街道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控制制度,并将相关制度报送财政局;同时,针对本次采购作出整改(领用人签字明细清单等),并将相关整改材料报送财政局。

二是建议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工作要注重群众性,把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加大处罚的力度,注重严肃性,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按季或每半年检查一次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不按规定和批准的用途使用、发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完整。

3、健全资金评审制度,确保资金实施有效

针对部分乡镇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资金结余情况,建议:

一是建立严格项目的专项评审制度,规范项目资金评审工作程序,准确测算乡镇排渍电费项目资金额度,在鼎城区范围内统一机埠管理人员补助方式(是否含社保),同时建议区政府出台“包干办法”相应解释,明确费用包干范围,同时对于石公桥镇、十美堂镇、牛鼻滩镇结余资金7.34万元不收回。

二是排渍电费资金支出与当年气候相关,建议资金分两批下拨乡镇。第一批资金在年初下达,保障机埠人员工资及电费开支;第二批资金在当年9月下达乡镇,补充机埠维修等开支。

(三)项目实施方面

1、及时更换损坏设备附件

设备设施标志牌是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标牌遗失或不清晰,将会增加员工的安全风险。对于水利部门来说,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标牌管理工作,这也是水利部门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巡检,发现标志牌损坏或丢失及时更换或重新制作

2、组织常规消防演练,防患于未然

消防演练增强机埠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让机埠工作人员更加了解火灾处理流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协调能力的活动。增强机埠工作人员在机埠火灾等灾情中的互助自救意识,明确防火负责人和机埠工作人员在火灾中的职责。建议每年开展3-4次消防演练活动

3、统一人员补助标准,规范补助发放方式

建议水利局、财政局、乡镇协商一致,明确机埠管理人员补助标准,补助发放方式,后续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议全区统 (略) 方式发放补助,避免用工风险。

八、结果运用

2022年排渍电费项目评价为“中”。建议区政府出台“包干管理办法”解释说明,进一步明确费用列支口径(建议电费据实列支;机埠管理人员工资全区统一基准,统一支付;维修费用设定维修标准及费用限额,组成由乡镇、水利、财政联合小组,超过3万元以上维修项目,须联合小组会审通过);区财政局出台排渍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对于结余资金7.34万元,建议按照“包干办法”不收回,加强后续使用管理。同时,建议每年开展3-4次消防演练活动,及时维修毁损机埠机器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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