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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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明海大道(北环东路-镇海大道)工程

(略) (略) 街道、高新区贵驷街道,南起北环东路,北至镇海大道

(略) (略) 更新 (略)

工程全长约2.4公里,设计道 (略) 主干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60m,双向8车道,全线设置桥梁2座、管线保护函1座。项目总投资996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44024平方米。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不设预制场及拌合站,执行《关于印发<202 (略) 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0〕35号)等文件中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干燥或大风天气停止挖掘运输作业,临时堆土尽快使用,减少土方堆放量和堆放时间,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成品沥青进行沥青路面铺设;控制选用的机械设备质量,采用高品质燃料;强化施工管理,减少臭气产生;作业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两岸建挡板等措施;强化疏浚作业管理,保证疏浚设备运行稳定;淤泥运输车辆密闭、出场前进行冲洗等;食堂选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并设油烟净化装置。

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车辆管理,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上路等。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堆场设置时尽量远离河道,堆场周围及不同堆料之间采用挡墙进行分隔和拦挡,并设置防雨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做好用料安排,尽量减少堆放时间;工程区周围布设排水沟,含泥沙雨水收集至沉沙池内进行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河道;桥梁施工区设置围堰,岸边设置泥浆池,钻孔灌注桩施工均在不漏水的钢护筒内进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泥浆均输送至泥浆池内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生产;顶管施工泥浆排入泥浆池内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生产;河坎施工区设置围堰,河道清淤在围堰内进行,通过水力冲挖机组冲挖、管道输泥,清淤泥浆经泥浆泵抽走外运。生活污水经临时设施预处理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送至岚山净化水厂集中处理。

运营期:通过雨水管和排水沟将路基范围内的降水 (略) 政雨水管网;加强排水系统维护,保证排水通畅。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及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使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并加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夜间禁止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应根据相关要求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临时施工维护等,文明施工;做好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路面,加强道路管理,完善道路限速等警示标志和相关测速、监控设备,加强路面维护;加强道路沿线规划控制;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等。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余方中的泥浆外运至宁波华创 (略) 进行综合利用,其他土石方外运至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回填;选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并加强维护、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箱(筒)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路面垃圾及落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并加强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范围;宁填勿挖,减少开挖,对挖填方边坡、路堤和路堑边坡等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加强道路沿线绿化;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控、风险防范及污染物排放管理、施工人员管理等。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建筑材料、灌缝泥浆等落入水体;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工程余方合理处置,不得弃入水体。

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加强绿化建设及沿线植被管理;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尽量减少沿线污染事故。

6、环境风险

施工期:穿路输油管采取盖板涵形式保护、燃气管采取盖板保护;输油管段道路施工前与管线所属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告知施工进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保护条例,加强现状管线保护;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及时应对、处置;加强施工管理,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等。

运营期:加强路面保养与维护,加强交通管理,设置必要的限速、路形标记,设置撞护栏等安全设施,不定时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明海大道(北环东路-镇海大道)工程

(略) (略) 街道、高新区贵驷街道,南起北环东路,北至镇海大道

(略) (略) 更新 (略)

工程全长约2.4公里,设计道 (略) 主干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60m,双向8车道,全线设置桥梁2座、管线保护函1座。项目总投资996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44024平方米。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不设预制场及拌合站,执行《关于印发<202 (略) 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0〕35号)等文件中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干燥或大风天气停止挖掘运输作业,临时堆土尽快使用,减少土方堆放量和堆放时间,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成品沥青进行沥青路面铺设;控制选用的机械设备质量,采用高品质燃料;强化施工管理,减少臭气产生;作业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两岸建挡板等措施;强化疏浚作业管理,保证疏浚设备运行稳定;淤泥运输车辆密闭、出场前进行冲洗等;食堂选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并设油烟净化装置。

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车辆管理,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上路等。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堆场设置时尽量远离河道,堆场周围及不同堆料之间采用挡墙进行分隔和拦挡,并设置防雨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做好用料安排,尽量减少堆放时间;工程区周围布设排水沟,含泥沙雨水收集至沉沙池内进行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河道;桥梁施工区设置围堰,岸边设置泥浆池,钻孔灌注桩施工均在不漏水的钢护筒内进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泥浆均输送至泥浆池内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生产;顶管施工泥浆排入泥浆池内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生产;河坎施工区设置围堰,河道清淤在围堰内进行,通过水力冲挖机组冲挖、管道输泥,清淤泥浆经泥浆泵抽走外运。生活污水经临时设施预处理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送至岚山净化水厂集中处理。

运营期:通过雨水管和排水沟将路基范围内的降水 (略) 政雨水管网;加强排水系统维护,保证排水通畅。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及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使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并加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夜间禁止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应根据相关要求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临时施工维护等,文明施工;做好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路面,加强道路管理,完善道路限速等警示标志和相关测速、监控设备,加强路面维护;加强道路沿线规划控制;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等。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余方中的泥浆外运至宁波华创 (略) 进行综合利用,其他土石方外运至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回填;选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并加强维护、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箱(筒)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路面垃圾及落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并加强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范围;宁填勿挖,减少开挖,对挖填方边坡、路堤和路堑边坡等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加强道路沿线绿化;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控、风险防范及污染物排放管理、施工人员管理等。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建筑材料、灌缝泥浆等落入水体;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工程余方合理处置,不得弃入水体。

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加强绿化建设及沿线植被管理;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尽量减少沿线污染事故。

6、环境风险

施工期:穿路输油管采取盖板涵形式保护、燃气管采取盖板保护;输油管段道路施工前与管线所属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告知施工进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保护条例,加强现状管线保护;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及时应对、处置;加强施工管理,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等。

运营期:加强路面保养与维护,加强交通管理,设置必要的限速、路形标记,设置撞护栏等安全设施,不定时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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