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晟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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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晟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晟峰农业 (略) 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13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衡南县 (略) 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晟峰农业 (略) 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衡南县花桥镇黄竹町村

建设单位

(略) 晟峰农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鑫南风 (略)

项目概况

(略) 晟峰农业 (略) 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位于花桥镇黄竹町村,于2020年5月委托山西安辰 (略) 编制了《 (略) 晟峰农业 (略) 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4月20日取得了我局批复(衡清环审字〔2020〕6号)。

原环评设计将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木灌溉,不外排。但该公司在项目在运营中发现实际产生的废水量远大于原环评核算的产生量,配套的消纳区无法完全消纳项目产生的废水,因此建设单位拟改进污水处理工艺,将养殖场废水经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标准后通过专管排入欧东水库下游1000m处无名小溪,经无名小溪外排至黄田河。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清粪工艺、猪粪及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方式、病死猪处理方式等进行调整。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本)》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南鑫南风 (略) 编制《 (略) 晟峰农业 (略) 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产试运行,本次变更仅需建设2#堆粪棚、污水排放专管和沼气处理设施。2#堆粪棚、污水系统改造及铺设排放专管和沼气处理设施,施工期应加强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噪声、生态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猪舍、粪污处理区及堆粪棚产生的恶臭气体、沼气燃烧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本环评对通过计算及类比同类型项目需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

通过采取综合防臭措施从源头削减恶臭排放源强,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沼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 NOx和SO2的排放浓度较小,沼气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的供电比较正常,因此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启用次数不多,产生的烟气经内置烟气管道抽送,引至屋顶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有效处理,经处理后,油烟浓度可降至2mg/m3以下,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2mg/m3,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养殖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养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废水通过专管排入欧东水库大坝下游1000m处的无名小溪,经无名小溪外排至黄田河。废水措施采用“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机+气浮调节池+预沉池+黑膜厌氧池+初沉池+两级 A/O 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终沉池+消毒池+1#氧化塘+芬顿氧化池+沉淀池+2#氧化塘”工艺;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标准。

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处理设施的满足环境可行评价要求,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和绿化降噪等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厂界各预测点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猪粪和污泥经堆粪棚暂存后交由湖南广林 (略) 的玫瑰基地农家肥使用;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在冷库暂存,送衡南县病死畜禽无害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场区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由附近回收站进行收购;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通过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

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评价结论如下: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项目应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该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达标排放

过对污染防治措施的分析论证,工程运行期间,在实施环评提出及建设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各污染物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晟峰农业 (略) 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13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衡南县 (略) 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晟峰农业 (略) 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衡南县花桥镇黄竹町村

建设单位

(略) 晟峰农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鑫南风 (略)

项目概况

(略) 晟峰农业 (略) 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位于花桥镇黄竹町村,于2020年5月委托山西安辰 (略) 编制了《 (略) 晟峰农业 (略) 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4月20日取得了我局批复(衡清环审字〔2020〕6号)。

原环评设计将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木灌溉,不外排。但该公司在项目在运营中发现实际产生的废水量远大于原环评核算的产生量,配套的消纳区无法完全消纳项目产生的废水,因此建设单位拟改进污水处理工艺,将养殖场废水经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标准后通过专管排入欧东水库下游1000m处无名小溪,经无名小溪外排至黄田河。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清粪工艺、猪粪及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方式、病死猪处理方式等进行调整。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本)》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南鑫南风 (略) 编制《 (略) 晟峰农业 (略) 新建12000头母猪繁育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产试运行,本次变更仅需建设2#堆粪棚、污水排放专管和沼气处理设施。2#堆粪棚、污水系统改造及铺设排放专管和沼气处理设施,施工期应加强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噪声、生态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猪舍、粪污处理区及堆粪棚产生的恶臭气体、沼气燃烧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本环评对通过计算及类比同类型项目需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

通过采取综合防臭措施从源头削减恶臭排放源强,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沼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 NOx和SO2的排放浓度较小,沼气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的供电比较正常,因此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启用次数不多,产生的烟气经内置烟气管道抽送,引至屋顶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有效处理,经处理后,油烟浓度可降至2mg/m3以下,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2mg/m3,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养殖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养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废水通过专管排入欧东水库大坝下游1000m处的无名小溪,经无名小溪外排至黄田河。废水措施采用“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机+气浮调节池+预沉池+黑膜厌氧池+初沉池+两级 A/O 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终沉池+消毒池+1#氧化塘+芬顿氧化池+沉淀池+2#氧化塘”工艺;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标准。

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处理设施的满足环境可行评价要求,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和绿化降噪等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厂界各预测点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猪粪和污泥经堆粪棚暂存后交由湖南广林 (略) 的玫瑰基地农家肥使用;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在冷库暂存,送衡南县病死畜禽无害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场区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由附近回收站进行收购;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通过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

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评价结论如下: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项目应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该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达标排放

过对污染防治措施的分析论证,工程运行期间,在实施环评提出及建设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各污染物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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