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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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永州经开区惠佳百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1.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9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监督抽样了其2023年8月18日购进的*批次莲蓉蛋黄味(月饼),该样品经检验,其中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9月28日本局收到生产商复检申请,10月7日本局受理其复检申请, (略) 产商品质量监 (略) 为复检机构。10月 (略) 产商品质量监 (略) 出具检验报告,酸价(以脂肪计)项目复检依然不合格,10月27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2023年8月18日当事人以15元/千克购进该批次月饼5千克,至9月27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以36元/千克的价格销售该批次月饼2.75千克,获取违法所得99元,货值金额180元。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月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2023年12月13日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9元,没收*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莲蓉蛋黄味月饼2.25千克。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12月13日

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永州经开区惠佳百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1.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9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监督抽样了其2023年8月18日购进的*批次莲蓉蛋黄味(月饼),该样品经检验,其中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9月28日本局收到生产商复检申请,10月7日本局受理其复检申请, (略) 产商品质量监 (略) 为复检机构。10月 (略) 产商品质量监 (略) 出具检验报告,酸价(以脂肪计)项目复检依然不合格,10月27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2023年8月18日当事人以15元/千克购进该批次月饼5千克,至9月27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以36元/千克的价格销售该批次月饼2.75千克,获取违法所得99元,货值金额180元。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月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2023年12月13日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9元,没收*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莲蓉蛋黄味月饼2.25千克。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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